虽然目前关于“专车”的争议非常大,甚至到了闹上法庭的地步,但 “专车”作为一种事实上的存在,并没有熄火的苗头,而是一直奔跑于各大中城市的道路上。
庭审现场
齐鲁网济南4月16日讯 昨天上午9点,全国首例因提供专车服务受到行政处罚的案件,在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开庭。昨天,原告、专车司机陈超第一次正面接受了媒体的采访。
“专车第一案”车主忆被查过程
今年1月6号下午,济南市交通运输局城市公共客运管理服务中心宣布:包括“滴滴专车”在内的“专车系列”将被按黑车查处。1月7号,济南市叫停“专车”的第二天,就有4辆“专车”被交通部门查扣,陈超的车就是其中之一。
之后,济南客管中心给陈超下达了处罚决定通知单,车也被扣了一个多月。2月11号,陈超到济南市客管中心申请召开处罚听证会。两天后,济南客管中心对陈超作出处罚决定:陈超因为违反《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69条第二款,以“非法经营客运出租汽车”而被处以2万元罚款。
事情发生后,同时被查的另外三位车主,都选择交罚款了事,唯独陈超对处罚决定表示不服。但为了不影响车辆的使用,陈超签字后到银行交上了罚款。
事后陈超透露,2万元罚款其实也不用专车司机出,而是专车公司出,条件是他们要再给专车公司跑4个月的专车,每月必须保持在100单以上。2月27号,陈超将济南市城市客运管理服务中心,起诉到了济南市中区法院。3月18号,济南市市中区法院正式受理此案,由此成为全国“专车第一案”。不过,家人不太支持陈超这般折腾。
车主陈超告诉记者:“主要还是觉得他们在执法过程中不太规范,有些粗暴,而且一致要我承认,说‘你承认吧,没事’。”
陈超从2014年7月份买车, 12月1号正式加入专车行列。直到被查扣,共接了100多单专车服务。
记者观察:“专车”路在何方?
虽然目前关于“专车”的争议非常大,甚至到了闹上法庭的地步,但 “专车”作为一种事实上的存在,并没有熄火的苗头,而是一直奔跑于各大中城市的道路上。
虽然没有经过严格统计,但济南市的专车数量应该不是少量存在。越来越多的租车企业也开始加入专车经营。而且这种现象正在挤压出租车的营运空间。
然而,这种现象并不为政府部门认可。今年1月6号,济南市交通运输局城市公共客运管理服务中心曾召开打击黑车营运会议并提出,济南的滴滴专车将按黑车查处,并处以五千元到三万元罚款。在这种背景下,陈超被罚并提起诉讼,引起了很多人的关注,大家一方面关注最终的判决结果,另一方面也在关注判决结果将给社会带来什么样的影响。
山东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助理研究员张卉林告诉山东广播电视台新闻中心《今日报道》记者,各地都存在的出租车打车难为专车提供了生存空间,而专车的运营方式是通过四方协议来规避运营资质的问题,实际上是在钻了法律的漏洞。所谓的四方协议,也就是私家车司机与汽车租赁公司、劳务派遣公司以及打车软件签订的协议,乘客通过软件打车,享受到汽车租赁公司提供的车辆以及劳务派遣公司提供的司机服务,过程中不再涉及营运的问题。
张卉林认为,专车的出现反应了市场需求和政府监管的矛盾,未来相关部门应该在调研的基础上拿出切实可行的满足市场需求的方案。
对此山东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黄士元称:“它对于我们将来专车市场的规范甚至它的一个发展的命运都会有一个很大的影响,在当前法律规范仍然比较空白的情况下,这个法院的判决很可能对当前公众对专车这个新生事物的看法有一个很好的引导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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