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0日,记者从长安汽车获悉,该公司已经根据《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的要求,向国家质检总局备案了召回计划,决定自3月31日起,召回旗下10款车型,共计121003辆。
本次召回车辆包括2015年1月3日至2015年2月12日(含)生产的CS75、睿骋汽车,共计21538辆;2014年12月9日至2015年1月30日(含)生产的CS35、逸动、致尚XT、悦翔V7汽车,共计65686辆;2014年12月1日至2015年1月30日(含)生产的奔奔mini、CX20汽车,共计14334辆;以及2014年12月5日至2015年2月27日(含)生产的长安之星2、长安之星3汽车,共计19445辆。
据悉,本次召回是由于长安汽车的供应商生产批次原因,召回范围内车辆的冷却液抗氧化能力不足,可能引起冷却性能下降,会影响冷却系统的冷却效果,极端情况可能造成水温升高,存在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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