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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私家车“挂靠”租赁公司亟待整顿

2014-08-20 10:22 来源:工人日报 字号:       转发 打印

  日前,北京市交通委运输局发布《关于严禁汽车租赁企业为非法营运提供便利的通知》,严禁把私家车用于汽车租赁经营,租赁车辆不得用于未经许可的出租等行业运营。

  据了解,私家车主“挂靠”汽车租赁公司后,通过叫车软件接单提供“约车”服务,这种看似给乘客提供了专业汽车租赁服务的行为,实际上就是黑车司机“拉活儿”。此行为被北京市交通委“叫停”,汽车租赁市场面临进一步规范。

  记者日前用易到软件预约租车,司机刘先生告诉记者,因为他开的是自己的私家车,并不是租赁公司的车,所以如果被城管查到,就面临被罚款的危险。

  在与刘先生攀谈中,记者得知,刘先生是一名在望京某互联网公司上班的职员,平时工作并不是很忙,有时还可以在家办公。一次偶然机会,他得知能通过叫车软件“拉活儿”,刘先生就做起了“拉黑活儿”的兼职,每月至少能有3000元入账。据记者了解,与刘先生一样,通过叫车软件兼职“拉活儿”的上班族还有很多。

  针对此种现象,中国电子商务协会政策法律委员会专家委员赵占领指出,商务租车主要有三类模式,一类是传统的租车企业,自己买车并有经营场所,他们的司机有些是自己招的,有些是劳务公司派遣过来的。第二类模式是商务租车软件,由软件提供方组织司机培训,但车辆是挂在租赁公司的名下,司机跟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签劳动合同,然后劳务派遣公司把司机派遣到租赁企业。第三类模式是P2P租车,私家车车主把自己的车在不用的时候放在平台上出租。这种P2P租车模式是一个信息交易的中介平台。

  随着互联网订单以及APP软件的发展,出现了易到、Uber这样的商务约车平台,并开拓了随叫随到服务。由于租赁公司的车数量不足,租车市场火爆,私家车主开始趁机“拉活儿”。

  据了解,因为对传统的出租车行业有冲击,在某些国家,包括美国的部分州,一些商务约车平台是被立法禁止的。

  在中国消费者协会律师胡钢看来,北京市以及其他很多地方出台了汽车租赁管理的办法,核心是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利益。

  (来源:工人日报) 

[责任编辑: 林天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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