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7日,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公布了《关于促进手机软件召车等出租汽车电召服务有序发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并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意见稿里对打车软件存在的诸多问题作出了规定:对驾驶员终端软件发放与使用进行管理、逐步实现出租汽车电召服务统一接入管理、出租汽车驾驶员行车过程中不得接打和使用手机,以及企业进行市场奖励计划要提前与交通部门沟通等等。
5月28日,滴滴打车软件公司表示拟好了意见反馈书,准备上交给交通运输部。
出台意见稿有助于保障乘客权益
对于政府制定打车软件的统一规范,经常打车的苏州市民李阳表示,无论是打车软件还是车载终端,保障乘客的“安全”是第一位的。
李阳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当地出租车车载平台也需要司机手动抢单,每次司机听到提示音就要去看屏幕上的内容,有的司机还一边拉活儿一边用手机软件抢单,乘客和司机的安全缺乏保障。“司机左顾右盼,看得我心慌。”
针对安全问题,此次征求意见稿里明确指出,“出租汽车驾驶员行车过程中不得接打和使用手机。使用手机查询或者应答召车业务的,应当在车辆停止、不影响行车安全的状态下进行。”同时,还特别强调“实现即时召车需求信息只能向空载出租汽车推送和播报”。
滴滴打车事务部总监赵思雯表示,目前出租车有GPS定位,车内还设有空车的标识器,掌握司机空载情况、向空载出租车推送信息,从技术上来说没有困难,而且能保证司机乘客的安全,公司会积极配合做进一步的技术研发。
此次征求意见稿里还重点规范了司机的一系列使用行为。如不得加价议价;不得在行车时使用、接听手机;不得在机场、火车站等地,通过手机召车软件等方式在排队候客区揽客等等。
中国道路运输协会秘书长王丽梅指出,手机召车软件给一些人带来打车便捷的同时,也影响了通过其他方式打车人的便利。
在她看来,交通运输部提出这些要求有助于保障全体乘客的权益均等。如不加价议价,有助于规范服务;让司机专心致志地开车,降低了安全风险。只要从技术上对信息的推送做到有效控制和管理,就不用担心司机在载客中忙着抢订单,也省去了后续监管。
对于征求意见稿中提出的“鼓励研发使用符合安全规定、方便驾驶员操作的新型应答接单硬件设施设备”, 赵思雯向中国青年报记者表示,对于滴滴打车软件存在的不足和产生的使用风险,公司也在考虑做技术改良。
北京新月联合汽车公司出租车司机赵德海(化名)开出租车8年了,他更关心的是以后打车软件公司是否还会给司机奖励补贴。
前不久,“滴滴”、“快的”已经停止了对乘客进行补贴的行为,但仍保留了对司机的奖励。
此次,征求意见稿规定,企业进行市场奖励计划,应提前10日与城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沟通,并提前5日向社会公布奖励计划实施标准和时限。对此,滴滴打车公司的理解是,今后企业再向乘客或司机开展奖励或补贴,都需要事先沟通、报备。
此前,“滴滴”、“快的”大量补贴使用打车软件打车的乘客和出租车司机的“烧钱行为”,在短时间内吸引了大量人下载使用打车软件的同时,也引发了质疑。
王丽梅指出,这种奖励补贴不能被看做是市场化行为,表面上看使用打车软件的出租车司机和乘客享受到了补贴,但带来了服务的不公平,客观上对服务市场秩序产生了不利影响,政府应慎重并对奖励的具体做法予以规范。
“我们要明确出租车是为谁服务。”王丽梅认为,如果出租车只为使用打车软件的乘客服务,那在市场竞争下搞补贴并无不可,但出租车是为更广泛的公众提供服务,当中包括不用打车软件的用户,因此应该有统一公平的市场规则。
国家发改委城市中心综合交通规划院院长张国华也表示,企业靠奖励补贴的方法争夺市场份额,终究不是长久之计。作为市场化运营的企业,应该考虑到可持续发展问题,竞争不应该靠补贴,而应该靠提供更高效、高质量的服务。
[责任编辑: 林天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