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在日前发布的“5月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利润”数据时有所变化,在“利润总额下”分列出“主营活动利润”指标。什么是主营活动利润?国家统计局诠释:主营活动利润=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为什么要分列出“主营活动利润”指标?国家统计局认为,主营活动利润指标和工业生产的关系更为密切,更好地反映工业企业生产活动的经营成果和效益情况。
5月份我国汽车制造业主营活动利润400亿元,比去年同期增加88.4亿元,占全部工业企业新增主营活动利润的22%,拉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主营活动利润增长1.9个百分点。主营活动利润增长主要得益于汽车销量增加和高档车销售比重提升,使市场销售收入增长22.3%。
1-5月我国汽车制造业主营业务收入23281.9亿元,同比增长15.8%;利润总额1876亿元,同比增长20.0%,其中主营活动利润1641.8亿元,同比增长14.9%。
国家统计局在发布的“5月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利润”数据的“附注”中,再次解释了利润总额和主营业务收入等指标。利润总额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各种收入扣除各种耗费后的盈余,反映企业在报告期内实现的盈亏总额;主营业务收入指企业经营主要业务所取得的收入总额。(川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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