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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将试点部分农产品临时收购价方案

2014-01-23 09:22 来源:中国新闻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新社北京1月22日电 (记者 丁栋)中共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副主任、办公室主任陈锡文22日表示,今年中国将对一部分农产品实行临时收购价格试点,主要是新疆的棉花和东北、内蒙古的大豆,现在正在制定具体方案。

  22日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的发布会上,陈锡文介绍,中国现在的粮价决定机制,主要是通过政府制定最低收购价和临时收储价决定。主要考虑三个因素,粮食生产的成本,农民合理的利润,和市场的供求关系。但是目前粮食增产,而市场需求的粮食又有各种各样的品种,出现了不适应的情况。实行最低价政策已经实行11年,也积累了一些矛盾。

  中国近日公布的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坚持市场定价原则,探索推进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与政府补贴脱钩的改革,逐步建立农产品目标价格制度,在市场价格过高时补贴低收入消费者,在市场价格低于目标价格时按差价补贴生产者,切实保证农民收益。

  陈锡文表示,下一步中央改革的方向,是从单纯的制定最低价格和实行粮食的临时收储,转向逐步实行目标价格,总方向是由政府告诉农民今年是什么样的供求情况,提供一个价格水平的预测。

  他表示,当粮价高于目标价格时,城里的一部分低收入消费者承受的消费压力比较大,政府就会对城镇的低收入消费者进行适当的补贴。同样,当实际的市场粮价低于政府公布的目标价格时,就要对农民差的这一块由政府对农民进行补贴,到现在还是一个理想的政策设计。(完)

[责任编辑: 王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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