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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自贸区外币资金池业务或扩容

2014-05-16 17:40 来源:新民晚报  字号:       转发 打印

    首批试点银企合作签约上午举行 跨境资金双向流动壁垒谨慎放开

    谈璎

    本报讯(记者 谈璎)今天上午,外汇管理支持自贸区总部经济发展的一项有重要“含金量”的举措落地,上海自贸试验区跨国公司总部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首批试点银企合作签约仪式举行,21家企业分别与13家银行现场签署了合作协议。

    跨国公司总部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试点,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是创新跨国公司账户体系。允许跨国公司同时或单独开立国内、国际外汇资金主账户,集中管理境内外成员企业外汇资金,开展资金集中收付汇、轧差净额结算,账户内可以全部或部分共享外债和对外放款额度。二是进一步简化单证审核。银行按照“了解客户”“了解业务”“尽职审查”等原则办理经常项目收结汇、购付汇手续,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需按规定提交税务备案表。三是便利跨国公司融通资金。国际外汇资金主账户与境外划转自由,没有额度控制;在规定的外债和对外放款额度内,国内、国际账户内互联互通,便利企业内部调剂资金余缺。四是资本金结汇采取负面清单管理。资本金资金意愿结汇,审核真实性后对外支付。五是加强统计监测防控风险。全面采集跨国公司外汇收支信息,集中收付或轧差净额结算进行数据还原申报,留存相关单证备查,落实额度控制监管“阀门”。

    上午与中行上海市分行签署合作协议的索尼物流贸易(中国)有限公司的财务会计部总监胡艳表示,索尼集团的国际采购主要在中国,集团一直设想在中国建亚太地区的供应链管理中心。这次参与试点后,实现外汇集中管理,使国际采购更为便利,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并降低成本,公司的结汇量从去年9亿美元的基础上,估计将再增加16亿美元。

    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负责人表示,在国家外汇管理局的指导下,上海市分局将遵循自贸区简政放权的改革思路,努力为自贸区总部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同时,要求试点企业和银行切实落实试点各项监管要求,在享有权利的同时承担相应的义务,严格按照外汇管理政策规定的便利措施办理相关业务。

[责任编辑: 陆金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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