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12月4日电(记者 余荣华)北京市国土资源局12月3日公开通报5起土地违法案件。一批非法占用集体土地建房的单位或个人,被处以罚款、责令拆除、没收建筑、退还用地等行政处罚,拒不执行者已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案件之一为丰台区长辛店镇辛庄农工商联合公司非法占用集体土地建房案。2013年4月,该公司未经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占用辛庄村土地建房,占地约68.31亩,违法建筑面积约2.6万平方米。经查,该地块现状为园地、林地,规划为有条件建设区。2014年1月17日,北京市国土局丰台分局立案调查,3月13日下达行政处罚决定,责令该公司退还非法占用的集体土地68.31亩(45539平方米),拆除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25965平方米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并处罚款金额1092936元。此后该公司在期限内将罚款全部缴纳,但未履行拆除建筑物等设施的行政处罚,北京市国土局丰台分局今年8月19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案件之二为平谷区黄松峪乡白云寺村委会非法占用集体土地建设新民居案。2012年3月,该村委会未经批准,在该村集体土地上建设240栋二层楼房,占地约346.9亩。其中141栋属于白云寺村新民居,99栋房屋拟用于发展高端养老、休闲、旅游等后续产业。经查,该地块现状为沟渠、果园、有林地、其他林地、设施农用地,规划为一般农地区、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土地利用空间管制(村镇建设用地区)、村镇建设用地区、林业用地区。当年8月8日,北京市国土局平谷分局发现白云寺村委会涉嫌非法占地后,下发《责令改正国土资源违法行为通知书》,此后进行立案查处,并于2013年1月30日下达行政处罚决定,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不符合规划的建筑物予以拆除、对符合规划的建筑物予以没收并处罚款金额1863405.88元。此后该村委会在期限内缴纳了全部罚款,但未履行其余部分的行政处罚,国土部门已申请法院强制执行。2013年12月3日,平谷分局再次发现白云寺续建行为,涉及面积147.3亩,并作出行政处罚。白云寺村委会在期限内缴纳了全部罚款1374643.2元,但未履行退还非法占用土地、拆除不符合规划建筑物等其余行政处罚,平谷分局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公开通报的其他三起案件分别为丰台区花乡新发地民用建材市场中心非法占用新发地村集体土地建房案、昌平区流村镇北京古钟油脂有限责任公司非法占用北流村集体土地建设彩钢房案、密云县巨各庄镇黄各庄村村民朱某非法占用黄各庄村山场建设木质房屋案。
公开通报,是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将直接查处、挂牌督办或以其他方式督促区县国土分局查处到位的重大、典型国土资源领域违法违规案情和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开通告,并接受社会监督的一种行政措施。
此外,北京市国土局还公布了4起挂牌督办案件,分别包括:门头沟区清水镇上清水村盗采石材案;昌平区兴寿镇肖村“都市农业种植园”项目非法占地案;房山区良乡镇个体经营者葛某非法占用黑古台村集体土地建设大棚房案;北京市神洲百戏文化产业有限公司占用房山区长沟镇北正村集体土地建临时工棚案。
挂牌督办,是北京市国土局对重大、典型国土资源领域违法违规案件办理提出明确要求,公开督促区县国土分局限期办理,并向社会公开办理结果,接受社会监督的一种行政措施。上述4起案件,北京市国土局正在严肃查处或督促属地政府组织有关部门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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