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天获悉,本市将于9月1日起实行最新的《北京市门楼牌管理办法》。根据办法,本市所有临时建筑物都将设置自己的门楼牌,任何人更改、损毁门楼牌拒不改正的,将被公安机关处以罚款。
据市公安局人口管理总队相关负责人介绍,新《办法》将对临时建筑物,所在地的区、县公安机关可以进行统一编号,并设置临时标志牌。任何单位和个人违反本办法规定,擅自编制门楼牌地址信息设置门牌、楼牌的,由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公安机关以及有关行政部门工作人员在门楼牌管理工作中未按照规定编制门楼牌号和设置门牌、楼牌,或发现门楼牌松动、遮挡、破损、丢失等情况,接到有关情况的报告未及时纠正、维护或者更换的,将处以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记者 王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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