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贾中山)今天上午,国家发改委网站称,已经联合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了《关于加快建立完善城镇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的指导意见》,要求2015年底前,设市城市原则上要全面实行居民阶梯水价制度。北京市水务局相关负责人在回应媒体时称,确实在做阶梯水价方案。
指导意见明确,2015年底前,设市城市原则上要全面实行居民阶梯水价制度;具备实施条件的建制镇也要积极推进。各地要按照不少于三级设置阶梯水量,第一级水量原则上按覆盖80%居民家庭用户的月均用水量确定,保障居民基本生活用水需求;第二级水量原则上按覆盖95%居民家庭用户的月均用水量确定,体现改善和提高居民生活质量的合理用水需求;第一、二、三级阶梯水价按不低于1比1.5比3的比例安排,缺水地区应进一步加大价差。
指导意见同时强调,实施居民阶梯水价要全面推行成本公开,严格进行成本监审,依法履行听证程序,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不断提高水价制定和调整的科学性和透明度。指导意见要求,各地实施居民阶梯水价制度要充分考虑低收入家庭经济承受能力,通过设定减免优惠水量或增加补贴等方式,确保低收入家庭生活水平不因实施阶梯水价而降低。地方应尽快制定具体实施方案,限期完成“一户一表”改造。今后凡调整城市供水价格的,必须同步建立起阶梯水价制度。已实施阶梯水价的城镇,要进一步完善。
北京是一座缺水的城市。目前,北京不同行业执行不同的水价,但是对居民还没有实施阶梯水价制度。北京市发改委副主任、新闻发言人赵磊在去年1月份召开的北京市“两会”期间表示,北京正在研究阶梯水价的问题,是否调整、何时调整、怎么调整目前尚无定论。据了解,2009年,北京曾召开过阶梯水价听证会,按照当时通过的方案,3年内将上调0.9元。赵磊说,2010年上调的0.3元已经调整到位。2011年,考虑到当时物价上涨速度比较快,调价工作暂时搁置。赵磊表示,2014年南水北调的水将进入北京,北京当地的水价如何与南水北调的水价衔接等问题需要进一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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