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药监局称,4月1日将建立北京市药品安全“黑名单”,并在北京市药监局官方网站公布。“黑名单”将公布因严重违反药品、医疗器械管理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的生产经营者的信息,并对他们进行重点监管。
北京市药监局对药品安全“黑名单”专栏公布的违法生产经营者,记入监管档案,并采取增加检查和抽验频次、责令每季度报告质量管理情况等措施,实施重点监管。“黑名单”在北京市药监局官方网站公布期限届满,“黑名单”专栏中的信息转入北京市药监局“药品安全‘黑名单’数据库”,供社会查询。
“将来在办理药品、医疗器械相关行政许可事项时,申请人应作出未聘用已纳入药品安全‘黑名单’人员或不具有行业禁入情形的书面承诺。”北京市药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记者李亚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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