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降成本”,需要多方厘清责任,“单兵突进”或“多兵种配合”进行治理。如社会保险,落在企业责任上,企业要发展、职工要保障,两者必须协调发展。
企业可盈利,有活力,经济才能有持久的发展动力。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数据显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每百元主营业务收入中的成本,2012年以来一直维持在85元左右的高位,2015年1~11月为85.97元,同期企业利润率仅为5.57%。现实中,很多企业反映成本高,日子难过。(见4日《人民日报》)
企业生存难,尤以中小企业为甚。从上世纪90年代迄今,国家层面为企业减负增效的行动进行了若干轮。去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把“降成本”列为今年经济工作五大任务之一,足见高成本仍是当下企业生存的最大变数。国家发改委于去年年底出台通知,从今年1月1日起,降低一般工商业销售电价全国平均每千瓦时约3分钱。按照2014年全国工业用电量3.99万亿度计算,此举可为全国工业企业节约成本约1200亿元,打响为企业“降成本”第一炮。
企业高成本的构成如何、哪些是企业应负责任、哪些市场自身可以解决、哪些需要外部介入、谁最该为企业减负埋单等等,需要列一份清单,找准“病灶”。制度性交易成本、各项税费、社会保险费、财务成本、物流成本等等构成企业高成本的谱系,其中以“五险一金”、财务成本、物流成本最为显著。当前普遍困扰企业的最大因素是“五险一金”缴费,几乎占到了企业生产经营成本的一半,让不少企业左右为难,不缴违法,足额缴交又不堪重负。再如物流成本,长期以来,我国企业物流成本居高不下。有数据显示,企业物流成本占销售额的比例,我国为20%~40%,发达国家在9.5%~10%。
梳理企业高成本构成,有些属于企业责任,如社会保险费;有些属于市场选择,如财务成本;有些与政府有关,如制度性交易成本;有些则落在交集上,或企业之间,或企业与政府之间,如财务成本、物流成本等。企业“降成本”,需要多方厘清责任,“单兵突进”或“多兵种配合”进行治理。如社会保险,落在企业责任上,企业要发展、职工要保障,两者必须协调发展,为职工购买社会保险是企业不可推卸的责任与义务,这是一个普适性原则。落在公共责任上,可在公共财力许可前提下,适当降低企业“五险一金”缴纳比例,替企业分忧。我省自2015年10月1日起,进一步降低工伤保险费率,一年可以减轻全省参保单位缴费约21亿元,惠及企业等180多万家单位、3100多万名职工。
在企业“降成本”中,公共管理责任最大,制度性成本、各种税费、物流成本等莫不与之相关。制度性交易成本是指企业与企业之间,企业与政府之间的谈判、履约和办事的成本,由于历史与现实原因,它一直是企业的隐性高成本。这种情况近来有所改变,一系列的体制改革、制度变革和政策调整,如“先照后证”制度,有助于降低企业办事成本。屡治不愈、面向企业征收的不合理税费,一直是企业难以承受之重,存在清理与规范空间。物流成本,则直指路桥收费政策,它是物流高成本的重要构成。
为企业“降成本”,关键在于落实,雷声大雨点也要大;既防“毛毛雨”,也别“雷阵雨”,要注重政策长效性。治标之外,治本之策还在于:一是建立负面清单,将与企业高成本有关的项目纳入清单中,尤其是各种行政收费;二是完善责任追究,对向企业乱收费、乱伸手的部门、人员进行问责;三是法治化建设,坐实“税收法定”原则,将企业应缴费用法定,以压缩行政性收费空间。至于市场组织能够解决的问题,就交回给市场好了。(练洪洋)
[责任编辑:李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