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观察家
2011年,审计署披露安居工程资金挪用规模是29.55亿元,2012年,这个数字则是57.99亿元,2013年,更冲高到93.7亿元。
7月18日,审计署公布的去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结果显示,资金管理和建设运营总体较好,但一些地方和单位仍存在违反规定或管理不规范等问题,被挪用和骗取的工程资金达93.7亿元。
93.7亿元的资金,本可解决一大批民众的居住难题,可它却被一些地方政府部门、国企挪作他用,用于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业园区开发、还贷出借、投资经营、弥补工作经费等。一些地方政府开口总不离民生,暗地里却把安居工程资金当成“唐僧肉”,真是莫大讽刺。
这些年来,对于安居工程资金的审计年年有,但审计监督不仅未遏制住资金挪用,一些地方反而变本加厉。2011年,审计署披露安居工程资金挪用规模是29.55亿元,2012年,这个数字则是57.99亿元,2013年,更冲高到93.7亿元。
如此高速膨胀的违规数字,说明一些地方对于安居工程资金的监管,形同虚设。按相关规定,地方审计、财政、监察等多个部门,对于安居工程资金都有监管之责,但如此多的部门,为何管不好这笔钱?对于挪用安居工程资金的问题,固然该追究挪用者的责任,但同时,对于监管资金的部门,难道不该追究失察之责?
安居工程资金成“唐僧肉”,违规的代价太低是主因,资金挪用被查出,大不了归还、整改。公众至今都很少看到,有哪些单位和部门因挪用安居工程资金,而被点名、处分的,更几乎从未听闻有监管部门对资金挪用承担连带责任?这样的责任链条断裂,怎能给违规部门和单位以震动,促使其彻底查补管理漏洞?怎能以儆效尤,让官员形成对民生资金的敬畏?
安居工程资金成“唐僧肉”,还有个重要原因是社会公众监督的缺位。其实,根据刚公布的跟踪审计结果,一些单位的造假其实很拙劣,除资金任意挪用外,有的单位重复申报或虚报项目资料,套取上级补助资金,有的编造征收补偿协议、搬迁验收单等,骗征收补偿资金。但是由于安居工程资金的筹集、划拨、使用,多只在行政机关和管理内部公文来往,公众不能了解详情。如此极不透明的管理,给一些单位的违规造假带来便利。
其实,如果资金使用透明——每个地方有哪些安居工程项目;每个项目需要的资金是多少,是何来源;每个项目的建设进度如何,资金使用情况具体怎样——这些信息全部公开,那么公众就很容易展开监督,无论是套取还是挪用资金的行为,将很难瞒天过海。
出于保障民生,拉动经济的需要,未来,无论是保障房建设,还是棚户区改造,都将加速推动,由此带来天量的资金投入。为避免这些资金再次成为一些地方和部门的“唐僧肉”,国家有关部门需改进安居工程资金监管机制,在强化内部监管的同时,引入公众参与,让公众知情权成为地方官员滥权的有效制衡。
□韩涵(媒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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