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妥善处理消费纠纷 不得采取双重标准

2014-03-21 13:42 来源:经济日报 字号:       转发 打印

  本报北京3月20日讯 记者陈郁报道:3月15日,中央电视台“3·15晚会”对尼康D600产品质量和服务问题予以曝光后,中国消费者协会在第一时间约谈尼康(中国)公司,要求尼康公司妥善处理消费纠纷,公平对待中国消费者,不得采取双重标准。

  中消协要求尼康公司及时快捷受理消费者投诉,全面解决产品和服务有关问题,对产品设计和批次质量进行客观科学评估,对已发生和潜在的质量问题,应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切实予以解决。

  中消协还表示,将继续关注此事的进展,依法维护消费者权益。

[责任编辑: 杨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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