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网站3月18日发布《关于深入推进地方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通知进一步细化地方政府预决算公开内容,并对公开的主体、时间等做出明确规定。专家称地方预算公开是预算管理改革的“前哨站”,但各地方政府和财政部门如何落实还有待观察。
通知明确,政府预决算全部细化到支出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专项转移支付预决算细化到具体项目。通知还要求除涉密部门外,地方所有使用财政拨款的部门均应公开本部门预决算。除涉密内容外,部门预决算全部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逐步将部门预决算公开到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研究将部门决算按经济分类公开。
对此,财政部财科所副所长白景明在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现在有的省本级都只公开到类、款,通知要求预决算要公开到支出功能的项级科目,另外要求省对下的转移支付资金要细化到具体项目上,这都是有突破性的,细化程度大幅度提高。”
通知还要求所有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都要详细公开,“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细化公开为“公务用车购置费”和“公务用车运行费”。“三公”经费决算公开要细化说明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人数、经费总额,以及“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等信息。
中国财税发展研究中心主任马蔡琛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三公”经费中公车和因公出国的细化规定,体现出改革向“三公”经费公开不断细化的方向又前进了一大步。
白景明认为,两会之后及时发布该通知,说明地方预决算公开是我国深化预算管理改革的“前哨站”“我国财力支出是下沉的,80%左右的财政支出在地方政府,地方支出的‘大头’又在市县一级,省本级的支出也不大。”白景明说,“此前,中央预算公开比较详尽,现在要统一改革步伐,要使省市县的财政都放在阳光下,为深化预算管理改革打基础,这次突破性的进展就是把‘大头’放在阳光下。”
马蔡琛认为,通知本身体现出这是一次力度较大的改革举措。不过各地方政府和财政部门如何落实还有待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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