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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91亿元网民损失估值从何而来

2014-01-13 09:48 来源:经济日报 字号:       转发 打印

  近日,中国互联网协会发布的《中国网民权益保护调查报告(2013)》中的一个数据引起了社会的普遍关注。报告指出,2013年中国网民的损失估计达1491.5亿元。为此,本报记者采访了报告发布单位12321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受理中心副主任郝智超。

  据介绍,这一数据是由12321举报中心等3家单位,在2013年7月24日至9月3日期间,通过在线调查获得的2809份有效调查问卷统计得出。据调查,过去的一年里,54.8%的网民损失在100元以内或者没有金钱损失;损失在100元以上至300元的网民比例为23.4%;有13.4%的网民金钱损失在600元以上。按全国5亿网民进行估计,得出了我国网民的损失估值是1491.5亿元。

  “这个数据非常出乎研究者的意料,调查之前,我们料想到网民损失会比较严重,但没有想到会严重到这种程度。”郝智超告诉记者,据12321举报中心分析,如此之大损失的原因可以用3个字来概括:偷、骗、费。偷是指网民的账号或者卡号和密码被侵害者通过木马病毒、网络钓鱼、网络攻击等方式从网民个人或者第三方公司和机构窃取,导致账号里的钱款或者虚拟财产被人非法转移;骗是利用网民的弱点或者信息不对称,导致网民将钱款转到侵害者手里,或者是网民付出钱款,没有得到承诺的服务或者商品,或者与承诺的不一致,电信诈骗、网络购物货不对价或者根本不给货就是典型的骗取行为;费指的是遭受侵害而产生的额外的费用、时间和精力,比如为修复中毒的电脑和手机而花费的时间和维修费,为清理垃圾短信、垃圾邮件花费的时间,因个人信息泄露、不得不更换住处、手机号码等的花费等。可以看出,网络世界的权益侵害行为是现实世界里各种侵害行为的延续,只是由于技术的原因,表现形式不一样,但实质与现实世界相同。

  “其实,网民养成良好的网络使用习惯是防止损失和保护个人权益的基本途径。”郝智超说。《中国网民权益保护调查报告(2013)》也反映了这一点,据调查显示,逾9成的网民赞同“个人养成良好的网络使用习惯”。对于如何养成良好的网络使用习惯,郝智超建议,网民最好不去点击那些很有诱惑力的图片,不打开那些来路不明的邮件、图片、文档、程序等,避免使用相同或者简单的密码。其次,使用正版软件,为电脑、手机等移动智能终端装好杀毒、防护软件,尽量不使用山寨手机,不随便更换手机系统,也就是刷机,尽量去正规的品牌网站下载软件,远离恶意软件;三是尽可能地保护好个人信息,不随便在网上公开自己的手机号码、邮箱、姓名、家庭住址,账号和密码要分开存放。最后,建议网民最好了解一定的网络安全知识,增强网络安全意识,具备基本的权益保护能力。

  郝智超坦言,《中国网民权益保护调查报告(2013)》是中国互联网协会首次对针对网民权益损失作出的调查报告,虽然已经很注重系统性和全面性,但还有不足之处。他表示,中国互联网协会将根据调查中发现的具体问题,展开深入的研究,为政府提供具体的政策建议,向会员提出更多的自律要求,为企业做好网民权益保护工作提供服务,向网民提供有针对性的安全建议。

[责任编辑: 杨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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