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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今年两会上回答记者提问时强调:“要让人民过上好日子,政府就要过紧日子”, 并做出“本届政府任期内,一是政府性的楼堂馆所一律不得新建;二是财政供养的人员只减不增;三是公费接待、公费出国、公费购车只减不增”的约法三章,要求“中央政府要带头做起,一级做给一级看。”
缩减“三公”支出,增民利、得民心。但让管理者向自身利益“开刀”,困难并不少。令人欣喜的是,在不少地方,对于“紧日子”的认识正在深化,变化正在发生,难题正在破解。当然,彻底推进“三公”改革,现实中还面临一些障碍。
从今天起,本版将连续推出“政府如何过‘紧日子’”系列专题报道,敬请关注,也欢迎大家参与监督、共同探讨。
——编 者
公车花掉六成“三公”经费
增加一辆公车,就意味着要增加司机、油耗、保养、保险、停车、路桥费等各种成本
清明节期间,为防止公车祭扫现象的发生,不少地方出台了严控公车私用的措施,然而有些地方依然“顶风作案”:网友曝光云南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蒙自市新安所镇“劳动保障监察车”被私人开到公墓,媒体报道南京市国土资源局六合分局杨某驾驶“国土执法车”祭先……
多年来,公车私用屡禁不止,已成顽疾。原因何在?
“公款吃喝是群体性行为,地点集中在高档酒店、娱乐场所,相对容易查处和控制,公费出国有着严格的审批手续,也很难钻政策漏洞。公车的使用则是个体和分散的行为,比较隐蔽。”长期关注公车改革的湖北省统计局副局长叶青说,相对于公款吃喝和公费出国,公车管理的难度更大,一个单位里知道公车使用情况的人有限,特别是领导干部专车,往往只有司机知道去向。“常听说某个局的领导去外地出差了,专车却被司机开走自己用,大家虽心知肚明,却没人敢管。”
2010年两会,民革中央在提案中指出,我国公车制度中主要存在以下四个方面的突出问题:
——公务用车费用高,造成财政负担沉重。调查显示,每年一辆公务车的运行成本至少6万元,有的甚至超过10万元。
——公车私用现象严重。公车使用存在三个“1/3”,即办公事占1/3,领导干部及亲属私用占1/3,司机私用占1/3。
——超编制超标准配备用车问题屡禁不止。
——公车使用效率低,浪费惊人。党政机关及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总量为200多万辆,每年公务用车消费支出惊人。
财政部数据显示,2011年,中央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和其他单位用当年财政拨款开支的“三公经费”支出合计93.64亿元,其中车辆购置及运行费59.15亿元,占“三公”经费总数的六成以上。
地方的情况基本类似。2013年,北京88家单位公开部门预算, “三公”经费预算将近8亿元。其中,公车开支是“三公”经费的最“大头”,购买车辆及运营维护开支约为5.9亿元,占比74%。广东省2013年省级行政事业单位的三公经费为8.64亿元,其中公车类开支总计约5亿元,占比近六成。在公车费用中,公车购置7316万元,公车燃料、维修等运行维护费4.27亿元。
“公车费用减不下去,‘三公’经费难以得到根本控制。”叶青说。
莫把公车异化成权力象征
要分清是公共服务必需品还是权力地位附加品
有些公车的存在是合理的,而且是必须的。比如公安部门的执法车、医疗急救车、消防车、救灾车等,是政府履行管理职责、提供公共服务的必需品,应予以保证。据统计,目前海关系统的“三公”经费九成用在公车上,这些车辆绝大部分是执勤执法用车。
“一个基层的派出所,即使够不上行政级别,也必须有车,否则就影响办案效率,总不能让民警骑自行车追犯罪分子吧。但那些不承担紧急任务的部门,配备公车就要审慎合规。”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副所长刘尚希认为,我国现行的党政机关配车规定,把公车完全作为一种待遇配备给相关单位和领导干部,造成实践中大家相互攀比,以公车显示身份,不管是否需要都坐公车出行。
事实上,公车的配备和使用在我国曾经被严格限制。1984年以前,国家规定只有党和国家的高级干部(正部和65岁以上常务副部级)才有资格配备专车;局级以上从事公务可乘坐轿车,县团级以上的官员只能使用吉普车和自行车。1984年以后由于经济社会飞速发展,政府财力明显增强,中央与地方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群众团体的公车消费开始由较高职务向较低职务扩展。
1994年,中办、国办印发了《关于党政机关汽车配备和使用管理的规定》,要求部长级和省长级干部按一人一辆配备专车;现职副部长级和副省长级干部,保证工作用车或相对固定用车。在这个规定的基础上,各地方政府也出台了本地的公车配备规定,但基本思路都是按照单位和领导的级别配车。
“我们赋予公车太多东西,无形中增加了严控公车的难度。”叶青认为,不少民企老板放着正规车牌不用,一定要花大价钱、冒着风险用军牌,这种不正常现象,折射出了公车代表的特权意识。
公车改革关乎政府公信力
像严查酒驾那样严控公车,就一定能把公车管好
叶青介绍,从1993年广东东莞沙田镇试点公车改革至今,20年来各地开展公车改革的呼声此起彼伏、实践探索各具特色。“总结、借鉴其中的成功经验,将有助于我们推动公车改革在全国范围内形成制度,步出‘深水区’,触动既得利益者的‘奶酪’”。
目前各地较为成功的车改试点大致为三类模式:
以广东珠三角为代表的公车货币化模式,其措施是公车全部收回,公务人员按照行政级别给予补贴。
以昆明为代表的公车集中管理模式,其措施是党政机关的所有公车全部停用,或上缴至各区组建的机关公务交通服务车队,或拍卖收回部分财政经费。
以杭州、温州等为代表的集中管理+货币化模式,取消单位的公务车,所有公务用车集中至机关公务用车服务中心,单位公务用车可向中心提前预约租用,同时按级别给公务员发放车贴。
“杭州车改,可以节约1/3的费用。”叶青认为,从我国实际情况看,杭州的车改模式比较有优势,更能够发挥减少公车数量和防止公车私用的作用。
在严控公车私用方面,广州等许多城市的公车都安装了卫星定位系统,一旦出现违规行为,系统可以及时报警提示。新疆沙雅县则为每辆公车贴上“公务用车,敬请监督”的“公牌”,附有监督电话和车辆编号。
“酒驾车辆没有任何标志,但最终还是被控制住了。如果我们能像严查酒驾那样严控公车私用,就一定能把公车管好。”在刘尚希看来,现在公车改革不是缺少办法,而是缺少决心。“严控公车不仅是节省政府经费那么简单,如果公车总是成为特权的代表,成为官员占公家便宜的途径,那政府的形象和公信力将面临极大挑战。”刘尚希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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