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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群疯卖快递单两毛一条 男子网购6万条不知违法

2013-12-24 09:36 来源:北京日报 字号:       转发 打印

  当市民开心地接到快递时,或许并不知道,写有地址、手机、姓名的快递单已在网上被公开叫卖,而且购买一条信息只需两毛钱。昨天上午,大兴法院开庭审理一起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案,犯罪嫌疑人通过QQ群购买快递单,先后获取个人信息6万条。令人惊讶的是,嫌疑人竟不知自己的行为触犯了法律。

  QQ群叫卖真实快递单

  今年4月到8月,邹某伙同他人通过QQ群先后购买公民个人信息6万条,经过网安部门侦查,这些个人信息全部泄露自快递单,且每条都是真实信息。邹某利用购买到的个人信息进行电话推销,再从所代理的保健品销售商处获得提成,五个月售出产品近三千件,获利数万元。

  记者昨天通过QQ群查找“快递单”,立即出现上百个符合条件的QQ群,成员均为数百人。一个名为“淘宝真实快递单有底单”的群组成员已达人数上限1000人。许多群介绍都标注着“出售当日真实快递单”。

  邹某买到的6万条个人信息,每条只需两毛钱。据办案人员介绍,“一般两三毛钱一条,针对性强的信息价格会相对高一些。”比如购买信息者是推销保健药品的,那么此前买过保健品的用户信息就更有价值,一条往往能卖到几块钱。

  买卖个人信息竟不知违法

  “我之前确实不清楚触犯了法律。”昨天庭审中,邹某非常后悔自己的行为,并对所犯的错误供认不讳。“许多买卖个人信息的人根本不清楚这种行为的违法性,以为只要不做危害他人生命安全的事情就无所谓。”承办本案的法官告诉记者。

  根据刑法修正案规定,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是指将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给他人,或者窃取或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上述信息,情节严重的,可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本案中,公诉机关认为,犯罪嫌疑人邹某伙同他人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应以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提请法院依法惩处。

  快递单泄露个人信息危害大

  业内人士介绍,一条“快递单”的流转要经过许多环节,任何一个环节都存在信息泄露风险。例如,快递发出时会生成一张印有发件人和收件人个人信息的面单,面单一式四份,发件人、收件人、快递营业厅、工作人员各一份,这些面单就可能导致信息泄露。

  网店店主是购买快递单信息的主力军,快递单交易源于网店的“刷钻”需求,即通过制造虚假交易量来提高网店信誉。法律专家认为,相比房地产、银行等传统行业所泄露的个人信息,快递单信息更完整,背后隐藏的社会危害性更大,容易滋生冒领快件、入室抢劫杀人、敲诈勒索等刑事犯罪。

  “由于监管措施不到位,从接单的快递公司到转运物流工作人员都有泄露个人信息的机会。”承办法官介绍,法院将对快递行业发出司法建议,建议相关行业加大监管力度,加强行业自律。此外,消费者也应该提高警惕,把带有快递单的外包装“处理后”再扔掉。

[责任编辑: 林天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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