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4月22日电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台湾“国安局长”蔡得胜21日说,两岸服贸协议审议通过后,大陆服务提供商得于台方设立公司或办事处等商业据点,台湾主管机关与安全单位已建立针对不同对象区分层级的维安管制机制补强。
蔡得胜指出,“国安局”今年2月曾邀集41个单位开会,就台方对大陆承诺开放的64个项目,以及金融业赴陆发展状况,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凡涉及台湾安全、信息揭露和社会敏感者,都不宜开放;涉及台当局采购可能影响安全,须予排除;涉及个资和隐私,应予管控。
台湾“经济部次长”卓士昭表示,为了强化陆资来台的投资审议功能性和代表性,4月11日起“经济部”已修改规定,让负责台湾安全的机关参与投资审议,并增列“国安局副局长”为委员会委员。
他指出,过去“国安局”并非“经济部投审会委员”,但涉及陆资申请案件或有其他必要性时,均会送请“国安局”审查,并且邀请“国安局”列席参与“投审委员会议”。
卓士昭说,未来“国安局”成为当然委员,只要委员会召开,不论投资案件的性质与规模大小,“国安局”将全程参与审查,以强化对外资、陆资来台及台湾企业对大陆投资案的管理。
朝野对两岸协议监督条例草案共有七版本,目前已在“立法院”待审。蔡得胜说,为确保台湾安全,“国安局”已于上月18日、21日及本月1日召开三次研讨会议,邀请专家学者及各安全单位代表研讨。
蔡得胜表示,“国安局”将以总和安全观及总量管制概念,建请协议权责机关进行综合性安全的风险评估,并依据总量风险程度,研建风险灯号衡量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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