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布鲁塞尔2月23日专电(记者 易明灯)20日,欧盟委员会对外宣布,决定对英国治理空气污染不力采取法律行动。英国因此成为第一个因为空气质量未达标而被欧盟采取法律行动的国家,面临每年超过3亿欧元巨额罚款的风险。
根据欧盟委员会发布的公报,英国许多城市的空气中二氧化氮含量过高。这些过量的二氧化氮主要来自柴油发动机车辆排放的尾气、发电厂以及其他工业和生活排放。过量的二氧化氮会导致人的呼吸器官疾病甚至过早死亡。
英国应该在2010年达到欧盟2008年实施的空气质量标准,但是英国政府承认要到2025年才能达标。欧盟认为,英国的行为违反了欧盟空气质量法律的规定,而且会对居民健康造成威胁,因此决定对其采取法律行动,尽管法国、瑞典、丹麦以及希腊等欧盟成员国也没能在空气质量上达到欧盟的标准。欧盟否认这次行动是针对英国。
英国政府相关部门则表示,欧盟当中有21个成员国的空气质量都没有达到欧盟的年度目标,并说最近几十年来,英国的空气质量已经大为改善。
这一法律行动最后可能交由欧洲法院裁决。如果英国政府被裁定违反了欧盟空气质量标准,就有可能被处以巨额罚款。目前欧盟已经向英国寄送了法律文书,英国政府有两个月的时间对此作出回应。
[责任编辑: 杨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