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8月11日电 据交通运输部网站消息,福建省政府近日下发《关于加快港口发展的行动纲要(2014-2018年)》(以下简称《纲要》),将大力促进闽台运输发展,力争在2018年前两岸客、货车辆通过闽台客滚航线实现互通行驶。
力争年内台湾车辆进入平潭或厦门取得突破
福建省政府提出,要大力发展闽台滚装运输,巩固发展现有5条客滚航线,推动开辟厦门至台湾本岛高速客滚航线。加快建设平潭澳前客滚码头待泊泊位和金井作业区对台客滚码头,推动平潭至台湾本岛航线新增运力,提高客滚班轮准班率。同时,支持莆田、泉州、漳州、宁德等地建设对台滚装码头,早日开通对台滚装航线。
对于两岸车辆互通方面,福建省政府也明确将积极推进这项工作。据了解,今年7月15日,平潭综合实验区正式封关,封关后允许台湾地区机动车在临时牌照有效期内多次自由进出平潭。《纲要》明确,福建将在平潭、厦门试点,从甩挂运输起步,以个案为突破口,力争2014年台湾车辆进入平潭或厦门取得突破,2018年前两岸客、货车辆通过闽台客滚航线实现互通行驶。
尽早开通黄岐至马祖、东山至澎湖客运航线
未来,闽台“小三通”品牌效应将得到进一步提升。福建省政府明确,将提升“小三通”服务水平,适时增加厦金客运航线夜航班次,完善行李直挂业务,争取早日开通黄岐至马祖、东山至澎湖客运航线。
同时,继续推进对台码头建设,建成福州黄岐、琅岐对台客运码头和厦门五通对台客运码头三期工程等,完成泉州石井客运码头二期、莆田湄洲岛客运码头5000吨级改造。
争取平潭海运业务试点推广至全省
今年4月,国务院关于同意平潭综合实验区开展海运业务试点,特许台湾航运企业在平潭设立独资或控股企业从事内地与港澳台海上运输、国际海运、船舶代理及船舶管理业务,所属船舶在大陆登记并悬挂五星红旗。
《纲要》指出,将争取对台航运政策先行试点,将平潭综合实验区海运业务试点推广至全省范围。争取在厦门注册的两岸资本邮轮公司以挂方便旗的方式开展邮轮业务,推动两岸船检机构出具的船检报告和船员资质互认,争取设立两岸船舶交易中心、两岸船员培训考试中心。
福建还将落实两岸服务贸易协议,吸引台湾港航企业投资福建省港航业,支持福建省实力企业参与高雄港、基隆港、台中港等重点港区投资经营。
此外,在闽台快捷物流发展方面,将大力推进闽台冷链物流产业合作,建立冷链物流公共信息平台与冷链应用服务网络平台,将福建打造成两岸生鲜食品和精准物流对接的主要通道。完善福州、厦门、平潭邮政物流中心建设,扩大闽台邮政业务合作范围,力争2018年建成以福州、厦门、平潭为主,辐射华东、华南和台湾地区的海运快捷物流网络。
[责任编辑: 杨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