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新闻网讯 12日记者从省司法厅了解到,2009年以来,我省共发生医患纠纷4492起,经医患纠纷调委会调解3942起,调解成功3370起,调解成功率85.5%,人民调解成为解决医患纠纷的主渠道。
四年来,全省共建立88个县以上医患纠纷调委会,实现医患纠纷人民调解组织省市县三级全覆盖,走出了“不闹不赔”的误区。在当前全国医患纠纷居高不下的情况下,全省医患纠纷总数、上访人数、涉诉案件实现“三下降”,未发生一起医患纠纷引发的重特大事件。福州市医患纠纷调委会被司法部授予“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荣誉称号。
(福州晚报记者 程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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