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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潭建设“自由港” 福建政协委员建言“离岸”模式破难关

2014-01-14 09:40 来源:中国新闻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新社福州1月13日电(记者 郭熙婵) 以建设“两岸同胞共同家园”为目标的福建平潭综合实验区推进“自由港”建设,成为正于此间举行的福建省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上热议的话题之一。致公党福建省委员会13日在是次会议大会发言中提出,平潭应把离岸贸易、离岸金融、离岸外包等作为发展重点,破除建设“自由港”难关。

  在13日举行的福建省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二次大会中,致公党福建省委员会代表作了《关于加快推进平潭自由港建设的建议》的发言。

  2013年4月,福建向国务院正式提出申请建设平潭自由港。在同年8月举行的福建省委九届九次全会上,福建省委书记尤权提出,“积极争取和推动平潭自由港建设,促进两岸投资、人员往来、旅游购物、金融服务等方面的便利化。”目前,平潭实施自由港政策文件已上报国务院。

  随着两岸关系的发展和平潭的开发建设,平潭已然成为正在崛起的海峡西岸经济区的“新引擎”。《平潭综合实验区总体发展规划》中直接赋予平潭相当于“境内关外”的功能,在实行分线管理模式、对生产类货物自由进出及税收优惠等方面,平潭实际已经拥有“准自由港”的政策。

  然而,与香港等国内外自由港政策相比,平潭的先行先试政策仍处于“起步”状态。对此,致公党福建省委员会提出,平潭建设“自由港”要突出平潭的对台优势,在策略上可采取变“三步走”为“两步跑”。

  致公党福建省委员会负责人表示,由于台湾已出台自由经济示范区规划方案,从长远来看,平潭综合实验区与高雄自由经济示范区今后都将实行自由度最高的自由港政策,两地可以加强园区之间的贸易、投资、金融等合作,积极探索区域内互利共赢的合作模式。

  “平潭不能回到‘自由贸易园区’上,而应把整个城市功能、物流功能、自由贸易功能融为一体,实现贸易自由、运输自由、投资自由、金融自由。”该负责人说。

  “自由港”最重要的特征是“高度自由”,其难点在于突破定位上的“境内关外”与监管上的“境内关内”的矛盾。致公党福建省委员会认为,平潭应把“离岸”作为平潭自由港发展战略的灵魂,具体包括着力强化离岸型功能,大力发展国际中转及转口贸易、国际配送、国际船舶登记、国际融资租赁等,打造离岸型产业的聚集区。

  另一方面,,平潭还应提前谋划,进行自由港的功能设置和空间布局。区域内有条件承接自由港政策和功能的企业和地方,都要积极进行自由港的功能设置和空间布局,尽快把自由港发展的基因植入平潭综合实验区体内。(完)

[责任编辑: 林天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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