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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明确跨境电子商务鼓励政策

2013-12-02 15:09 来源:中国新闻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新社福州12月2日电 (陈拓)建设海峡两岸跨境电子商务示范区,设立区域采购配送中心、研发中心、物流运筹中心,逐步形成两岸电子商务产业链。新鲜出炉的《福建省跨境贸易电子商务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在深化闽台电子商务合作方面提出实施方向。

  记者2日从福建省邮政管理局获悉,福建省政府已经转发《方案》,明确跨境贸易电子商务鼓励政策,并多方面提及同邮政、快递的对接和协作。

  “电子商务产业这块,不论是运营模式、产业规模我们都属于世界领先水平。不过线下物流产业相对而言就有些落后。”福建省外经贸厅下属福建省国际电子商务中心副主任侯贞杰表示,福建的物流产业比台湾滞后一些,这对台湾电商进驻福建也带来一些消极影响。

  “比如在福州,快递代取点覆盖面就很小、不均匀;而台湾,代取点覆盖就很完善、便利。”侯贞杰说。

  针对闽台物流行业的差异,侯贞杰表示,福建省国际电子商务中心初步构想,将利用海峡电子商务产业基地做一个集散仓储中转站,为台湾电商提供便利,消除物流方面的后顾之忧。

  据了解,此次《方案》提出要适时开通福建至全球主要城市的快件、包裹服务功能,引进国内外知名网络服务商、电商、物流商,在福建设立法人资格的跨境电子商务结算中心、总部、区域营运中心、物流配送中心。

  此外,福建省将依托各级各有关部门在融资、税收、用地等方面政策支持,加快重点培育交易平台、结算中心、物流配送中心、跨境网络零售、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区建设,促进跨境贸易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完)

[责任编辑: 林天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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