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吴亚东 通讯员王蓓 今后,福建平潭岛内居民和游客在台湾小商品交易市场购买特定的6大类商品,将在每人每日6000元购物总额内予以免税。近日,海关总署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平潭综合实验区监管办法(试行)》(简称《办法》),于今年8月1日起施行。
《办法》将平潭综合实验区作为海关创新通关监管模式的“试验田”,实施“比特区还特”的管理模式,为应对保税加工、保税服务等业态发展,实施“一线放宽、二线管住、人货分离、分类管理”的分线管理模式。同时明确在平潭环岛取消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传统的物理围网模式,而是运用电子账册信息化监管,快速响应,实现与企业、码头、监管场站等各系统的跨界互联互通,致力于构建最智慧、最便捷的环岛监管模式。
在税收优惠方面,《办法》规定,与生产有关的货物由境外进入平潭可以依据货物清单享受免税或保税的政策,同时与生产有关的货物由区外进入平潭,即可享受出口退税政策。特别是内销货物“选择性征收关税”政策比保税港区、综合保税区等现行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更加优惠,是海关总署为平潭“量身定做”的又一特殊政策。
此外,《办法》对平潭台湾小商品交易市场海关监管作出规定,允许平潭岛内居民和游客在台湾小商品交易市场购买粮油食品、土产畜产、纺织服装、工艺品、轻工业品和医药类等6大类商品,在每人每日6000元购物总额内予以免税。同时,《办法》明确了“台车入闽”等便利两岸交流往来政策措施,允许台湾地区机动车在临时牌照有效期内多次自由进出平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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