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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老台胞可领生活津贴

2013-05-03 10:46 来源:东南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昨天(2日)海峡导报记者从厦门市台联获悉,2013年上半年老台胞、老台胞遗偶生活津贴,及台胞低保户生活扶助金领取手续,将于5月6日至10日开始集中办理。

  厦门市台联方面指出,此次生活津贴针对1947年12月31日之前出生的老台胞、老台胞遗偶发放,请相关台胞凭身份证,台胞低保户凭户口簿、低保户证件到台联办公室办理,亲友代领还须凭代领者的身份证。咨询电话:2699100、2699095、2699101。

[责任编辑: 雍紫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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