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9_210*60
关键词:
中国台湾网  >  经贸  >   食品

北京出台蔬菜零售规范 蔬菜直通车菜价不得高于超市

2016年12月09日 11:01:27  来源:北京晨报
字号:    

  蔬菜直通车菜价不得高于超市

  本市出台蔬菜零售五大规范 社区菜市场卖菜面积不低于1/3

  从热闹的菜市场到整洁的综合超市,从专业的蔬菜直营店、生鲜超市到便捷的蔬菜直通车,市民的买菜渠道一直在升级。日前本市出台蔬菜零售五大规范,对蔬菜零售业态的行业规范进行了修订。今后,市民买菜将更加便利,买到的蔬菜也更有品质。

  社区菜市场

  卖菜面积不低于1/3

  菜市场是一个城市生活的缩影,反映了本地居民的真实生活状态。本次发布的《社区菜市场(农贸市场)设置和管理规范》规定,菜市场内蔬菜经营面积不应少于市场总经营面积的1/3。此外,菜市场宜是封闭式建筑结构,出入口不得少于两个。初加工食品现场制售面积不小于12平方米,烘焙食品现场制作面积不小于20平方米。

  生鲜超市

  建质量安全可追溯系统

  随着生活水平提升和业态升级,生鲜超市成为很多居民选购新鲜蔬菜、水果以及肉类的重要渠道。新发布的《生鲜超市设置和管理规范》明确,生鲜超市应建立生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系统;连锁经营的生鲜超市应进行统一采购、统一品牌、统一管理、统一标识,具有相应的配送中心,且配送中心配货率不低于80%。

  蔬菜直通车

  不合格者将退出

  本市从五六年前开始率先试行蔬菜直通车,方便了社区居民家门口买菜,但也亟待进行规范化管理,以保证社区环境和社区居民买菜的便利性。此次出台的《社区蔬菜(肉类)直通车设置和管理规范》要求,社区蔬菜(肉类)直通车应设立于相对固定的场地,进入社区的频率不宜低于两次/周,时间宜半天/次。单个企业车辆数量不宜低于30台。鼓励开展生鲜农产品直供直销。社区蔬菜(肉类)直通车蔬菜销售价格不得高于超市同类产品正常价格。属地商务部门宜对社区蔬菜(肉类)直通车实行目录制管理,健全评价和退出机制,对于不符合要求的社区蔬菜(肉类)直通车经营主体予以退出,并从目录中删除。

  综合超市

  蔬菜品种不低于15种

  把蔬菜等生鲜品类作为揽客利器的综合超市,近年来在品类上越做越精细。新发布的《综合超市销售生鲜农产品技术条件和管理规范》中规定,生鲜产品经营比重不低于60%,蔬菜经营品种不低于15种,且净菜上市比例70%以上。生鲜区域内,蔬菜、水果、水产品、畜禽肉、禽蛋等应分区经营,生鲜经营面积不少于营业面积的三分之二。

  社区菜店

  面积不低于30平方米

  社区菜店生意小,却承载着不少社区消费力,为居民就近买菜提供便利,但由于经营主体多为夫妻店,规范化管理尤其重要。根据此次发布的《社区菜店设置和管理规范》,社区菜店经营场所面积原则上不宜低于30平方米,应根据不同种类产品贮存要求控制适宜的温度。 北京晨报记者 肖丹

[责任编辑:葛新燕]

特别推荐
点击排名
聚焦策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