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节、国庆节即将来临,市纪委昨日发布《关于严明纪律坚决防止公款送月饼节礼等不正之风的通知》,提出了严禁公款送月饼节礼等“九个严禁”,并表示将对典型案例点名道姓予以通报曝光。
要求摒弃“侥幸之心”
市纪委表示,中央八项规定提出以来,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认真贯彻落实。但从北京市近期查处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来看,依然存在顶风违纪现象。
市纪委强调,在中秋节、国庆节临近之际,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强化纪律意识,摒弃观望之念、侥幸之心,自觉遵守作风建设各项纪律规定,带头勤俭节约、移风易俗。
顶风违纪“零容忍”
市纪委要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狠刹节日不正之风。同时加强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违规违纪行为快查快办。畅通举报监督渠道,公布举报电话、网站和信箱,接受广大群众、新闻媒体的举报监督。
市纪委表示,将以“零容忍”态度惩治顶风违纪行为,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案件,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并对典型案例点名道姓予以通报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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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日期间“九个严禁”
●严禁公款送月饼节礼;
●严禁公款大吃大喝或以各种名义用公款相互宴请;
●严禁用公款安排旅游、健身和高消费娱乐活动;
●严禁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
●严禁出入私人会所;
●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嫁娶、收受红包、借机敛财;
●严禁违反规定使用公车;
●严禁通过电子礼品卡、电子提货券等隐蔽手段进行公款消费;
●严禁奢侈浪费和其他违规违纪行为。
[责任编辑: 林天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