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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办国办:餐馆禁设最低消费 鼓励提供小份菜

2014-03-19 08:41 来源:新京报 字号:       转发 打印

  原标题:中办国办:餐馆禁设最低消费

  昨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厉行节约反对食品浪费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称,各级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公务活动应原则上实行自助餐,在公开“三公”经费支出时要列出公务活动用餐费支出。

  安排专人巡视食堂对浪费批评教育

  按照《意见》要求,各级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公务活动用餐要积极推行简餐和标准化饮食,主要提供家常菜和不同地域通用的食品,原则上实行自助餐。同时,严禁党政机关向企事业单位转嫁公务活动用餐费用,严禁以会议、培训等名义组织宴请或大吃大喝。各地区各部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在公开“三公”经费支出时要列出公务活动用餐费支出。各地区要制定本地区公务活动用餐开支标准并定期进行调整,明确公务接待工作餐费报销规范。

  对于单位食堂,《意见》称,单位食堂条件具备的地方实行自助点餐计量收费,多供应小份食品,方便用餐人员适量选取。建立食堂用餐人员登记制度,实施动态管理,做到按用餐人数采购、做餐、配餐。安排专人负责食堂巡视检查,对浪费行为给予批评教育。

  鼓励餐饮企业多提供小份菜

  《意见》称,鼓励餐饮企业积极发展大众餐饮,提供标准化菜品,推行商务餐分餐制,发展可选择套餐,多提供小份菜。倡导一料多菜、一菜多味,物尽其用,避免浪费食材。

  在餐厅吃饭时,《意见》还要求餐饮企业在显著位置张贴或摆放节约食物、杜绝浪费的宣传画或提示牌,菜单上应准确标注菜量,按营养均衡的要求配置不同规格盛具,餐前引导适量点餐,餐后主动帮助打包,不得设置最低消费额,对节约用餐的消费者给予表扬和奖励。

  《意见》称,监察部门对大额餐饮发票适时开展抽查,严肃查处公款浪费案件;对违反公务接待规定、用公款相互宴请等行为,要依纪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负有领导责任的主要负责人或有关领导实行问责。

  《意见》称,财政部门要建立健全公务消费电子监控平台,各单位对未在平台备案的公款消费不予报销。

  ■ 专家说法

  文件为国企晒“三公”做铺垫

  对于公务活动原则上吃自助餐的提法,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竹立家称,在八项规定实施以来,中央各大政府部门无论是食堂还是开会、培训等公务活动都开始倡导吃自助餐,各个地方大部分也已经开始实行自助餐。不过有一些基层政府部门以及一些国有企业仍然还是吃桌餐的形式,有浪费之嫌。引导公众例行节约,首先要向基层政府部门和国有企业提出严厉要求,要求他们必须按照要求来实施。

  在公开“三公”经费支出方面,竹立家表示,国有企业目前还没有公开“三公”经费,制度上的规定也很少,容易在公款吃喝上出现浪费。文件特别规定国有企业公开公务活动用餐费实际上是通过公开对其日常消费进行约束,也为以后公开“三公”经费做铺垫。(记者邢世伟)

[责任编辑: 王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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