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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局:2月份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涨2.0%

2014-03-10 09:25 来源:中新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据国家统计局网站消息,2014年2月份,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上涨2.0%。其中,城市上涨2.1%,农村上涨1.7%;食品价格上涨2.7%,非食品价格上涨1.6%;消费品价格上涨1.6%,服务价格上涨2.9%。1-2月平均,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比去年同期上涨2.2%。

  2月份,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环比上涨0.5%。其中,城市上涨0.6%,农村上涨0.5%;食品价格上涨1.7%,非食品价格持平(涨跌幅度为0,下同);消费品价格上涨0.7%,服务价格上涨0.1%。

  一、各类商品及服务价格同比变动情况

  2月份,食品价格同比上涨2.7%,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上涨约0.90个百分点。其中,鲜果价格上涨19.7%,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约0.42个百分点;水产品价格上涨4.7%,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约0.13个百分点;鲜菜价格上涨3.3%,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约0.12个百分点;粮食价格上涨2.8%,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约0.08个百分点;肉禽及其制品价格下降3.0%,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下降约0.23个百分点(猪肉价格下降8.7%,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下降约0.29个百分点)。

  烟酒及用品价格同比下降0.7%。其中,酒类价格下降1.9%,烟草价格上涨0.2%。

  衣着价格同比上涨2.2%。其中,服装价格上涨2.4%,鞋类价格上涨1.8%。

  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价格同比上涨1.3%。其中,家庭服务及加工维修服务价格上涨6.4%,耐用消费品价格上涨0.4%。

  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价格同比上涨1.0%。其中,中药材及中成药价格上涨4.2%,医疗保健服务价格上涨1.2%,西药价格上涨0.6%,医疗器具及用品价格上涨0.4%。

  交通和通信价格同比下降0.4%。其中,通信工具价格下降5.8%,交通工具价格下降1.1%,车用燃料及零配件价格下降0.9%,车辆使用及维修价格上涨1.8%。

  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价格同比上涨2.1%。其中,旅游价格上涨7.1%,教育服务价格上涨2.6%,文娱费价格上涨1.5%,文娱用耐用消费品及服务价格下降3.3%。

  居住价格同比上涨2.8%。其中,住房租金价格上涨4.7%,建房及装修材料价格上涨1.6%,水、电、燃料价格上涨1.1%。

  据测算,在2月份2.0%的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涨幅中,去年价格上涨的翘尾因素约为0.4个百分点,新涨价因素约为1.6个百分点。

[责任编辑: 林天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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