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香港2月26日电(记者姜婷婷)香港金融管理局26日表示,优化提供予参与香港人民币业务的认可机构人民币流动资金安排,调整人民币日间及隔夜回购利率的计算方法。
金管局称,为了减低回购利率的波动,新的计算方法将由基于离岸人民币银行同业拆息的单日定价,改为基于定价的3日移动平均数;同时,亦借此机会调整日间回购协议转为隔夜回购协议时的利息安排,新办法将于3月2日生效。
其中,适用于隔夜回购协议的回购利率,将改为最近3次财资市场公会隔夜人民币香港银行同业拆息定价的平均数加50基点;而适用于日间回购协议的回购利率,将改为最近3次财资市场公会隔夜人民币香港银行同业拆息定价的平均数。
另外,每日晚上11时30分前仍未偿还的任何日间回购协议,会自动转为隔夜回购协议,参加行须全数支付根据上述隔夜回购利率公式计算的隔夜利息,相关的日间回购协议的利息会获得豁免。
金管局表示,欢迎参加行使用人民币流动资金安排,以应对流动性需要,但提醒银行避免过度倚赖有关资金安排。金管局会因应实际运作经验,不时检视流动资金安排的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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