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教育局于2009年9月实施3年制新高中学制,每年有7万至8万名考生报考。在新学制下,学生完成6年中学课程后,包括3年初中、3年高中,才可参加评核学业程度的香港中学文凭考试(文凭试)。文凭试大致相当于内地的“高考”。
新学制下,香港考生必须报考四个核心科目(中文、英文、数学及通识教育)及两至三个选修科目。通识教育被列为必修科,加强学生对生活环境和世界的了解。学生还可以按学习长处和个人兴趣,在两至三个选修科目内选自己爱好的科目,而且科目范围并不如旧制局限于文、理、商科当中,比如学生可选的科目有中国历史、化学、资讯及通讯科技等,大大地扩大了学生学习知识的范围。
至于在成绩要求方面,考生表现以五个等级( 1-5级)作为每科的评核分数,以第5级为最高,其中前10%成绩最优异的考生可获5**级,成绩次佳的30%可获5*级。学生若以香港中学文凭成绩报读政府资助院校的四年制学士学位课程,成绩要求为中文及英语科达到第3级,数学科及通识教育科达到第2级(即“3322”)。而学生基本入大学分数是18分,可由于获18分的学生众多,因此一般获21-22分的学生才比较有把握上大学。
香港中学文凭与超过150间海外大学订定入学要求,部分中国大陆、台湾及澳门的大学亦接受按香港中学文凭的成绩收生,符合基本要求的文凭试考生可获豁免参加招生考试。
[责任编辑: 杨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