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消费者委员会今天表示,消委会2013年接获97宗有关货币兑换店的投诉,比2012年的49宗增加1倍,而今年前4个月,消委会接获的有关投诉达到26宗。
消委会指,它们接获一个投诉个案,投诉人向一间兑换店用人民币兑换港币,店员回复汇率是“127”,投诉人于是兑换8000人民币,但只收到9016港元,投诉人随后在收据上发现,列明的兑换率是1:127。客人向警方和消委会投诉后,找换店愿意退还部分款项。
另一名投诉人在找换店以日元兑换港币,店员给予一份香港地图,投诉人点算港币时,发现金额少了35港元,店员随后表示,35港元是地图的价钱。投诉人指,有关地图可以在旅客中心免费提取,多番争执下才获得店铺退还35港元。(曹海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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