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区政府今天向特区立法会提交雇佣修订条例草案,为香港在职父亲提供3天带薪陪产假。
港府在草案中建议,香港在职父亲可在婴儿出生前的4个星期,或在孩子出生后的10个星期,1次或分成3次,申请3日带薪陪产假,并可获发80%的薪酬。
对此,香港特区政府劳工及福利局局长张建宗今天表示,陪产假和产假形式类似,做法应尽量看齐。港府提出建议时,已经考虑雇员福利、机构承担能力和社会实际情况等多方因素。特区政府经研究后认为,3天的带薪陪产假安排切实可行,也能合理平衡雇员和雇主的利益,希望能尽快落实。据了解,该草案将交给特区立法会处理。(曹海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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