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8日是前全国政协副主席霍英东过世7周年,但其家族争产案却安排于当天上午在香港高等法院重开。争产风波自2011年由长房三子霍震宇掀起,他控告同是遗产执行人的兄长霍震寰、霍震霆、姑姑霍慕勤及其他家族成员,指霍震寰吞家族财产,要求撤换遗产执行人。
28日一早,被告人霍震寰向法庭申请将案件暂缓,原因是不希望在亡父忌日处理家族争产。据香港媒体报道,霍震寰透露霍震霆已同意依照各方早已签订的和解协议处理家产,而二、三房也不想再公开处理家产分配事宜。
2011年12月,霍震宇控告到香港高等法院,指霍英东逝世后,霍震寰涉嫌私吞家产。其后,霍震寰力图与其他家族成员达成家庭协议。2012年7月底,各方一度达成和解协议,但很快又告破裂。霍震宇指出,霍震寰隐瞒父亲在南沙项目的30多亿权益,要求重开争产案。
根据财经杂志《福布斯》于2006年的估计,霍英东的资产约有289亿元,在世界富豪榜中排名第181位,在香港则排名第8。家族企业涉及的领域广泛,包括地产、建筑、船务、酒店等,家族投资的企业更多达80家以上。
霍英东并非没有预见到子孙争产的可能性,因而给3个儿子都部署了专责范畴。长子霍震霆继承其体育事业,次子霍震寰掌管其商业王国,三子霍震宇则接手南沙项目。其他子孙则遵从霍英东“凡庶出子孙,不能靠家业,不得从商”的遗训,多从事医生、律师等专业。
早在1978年,霍英东已立下遗嘱,将遗产分配给三房妻儿,每人可从遗产支取固定款项,并指定其胞妹霍慕勤、妹夫蔡源霖、长房儿子霍震寰及霍震宇为遗产执行人。但因为霍氏家族财产实在过于庞大,争产风波还是未能避免。
[责任编辑: 王君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