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维多利亚湾景色。 朱磊摄
10年来,1个主体协议、9个补充协议,CEPA将内地与香港紧密联系在一起。2004年1月1日,CEPA主体协议正式实施,其后香港和内地几乎每年都签订补充协议。CEPA对香港的开放程度已远超内地现行的经贸政策,亦高于内地签署的其他自贸协议。
CEPA主协议由中央政府与香港特区政府于2003年6月29日正式签署,内容包括两地实现货物贸易零关税、扩大服务贸易市场准入、实行贸易投资便利化3个方面。CEPA的签署,标志着中国入世后香港与内地经济关系出现历史性的变革。
香港居民可在内地“开店”。CEPA《补充协议一》于2004年10月签署,根据这一协议,自2005年1月1日起,内地对《第二批内地对原产于香港进口货物实行零关税的产品清单(现有生产产品)》中列明的原产香港的进口货物实行零关税;允许香港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依照内地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在内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个体工商户,无需经过外资审批。
服务贸易领域进一步扩大。CEPA《补充协议二》于2005年10月签署,在2003年签署的“安排”和2004年签署的“安排”补充协议的基础上,内地进一步扩大对香港开放;CEPA《补充协议三》于2006年6月签署,进一步在服务贸易领域对香港扩大开放,并加强与香港在贸易投资便利化领域的合作。
开放措施涵盖28个服务领域。CEPA《补充协议四》于2007年6月签署,协议涵盖28个服务领域的开放措施,在金融合作、会展合作和推动专业人员资格互认方面也有新的合作内容。
推出3项贸易投资便利化措施。CEPA《补充协议五》于2008年7月签署,在服务贸易方面,内地将在17个领域共采取29项具体措施,进一步对香港扩大开放。同时,还推出了3项贸易投资便利化措施和2项专业资格互认措施。
服务贸易开发涵盖香港多个优势行业。CEPA《补充协议六》于2009年5月签署,协议扩大内地对香港服务贸易开放和经贸合作,使CEPA涵盖的服务领域总数由40个增至42个,包括旅游、银行、证券、法律、运输、创意产业等香港多个具有发展优势的重要行业。
医疗和旅游业受惠最大。CEPA《补充协议七》于2010年5月签署,进一步就开放服务贸易和增强投资便利达成协议,推出35项新措施,其中以医疗和旅游业受惠最大。
文化教育服务列入开放清单。CEPA《补充协议八》和CEPA《补充协议九》,在相距不到一年时间内分别于2011年12月和2012年6月签署,新增加了跨学科的研究与实验开发服务,与制造业有关的服务,图书馆、档案馆、博物馆和其他文化服务,教育服务4个开放领域,在法律、建筑、会计、医疗、银行、证券、保险等28个领域新增60项开放措施。
通过不断地补充和完善,CEPA及其9个补充协议已经形成了内地对香港较为系统的开放体系。按照WTO的标准,在货物贸易领域,内地与香港已经全面实现了自由化,服务贸易也完全达到了关于自由贸易协议应涵盖众多服务贸易部门的要求。到“十二五”末期,通过CEPA,内地对香港基本实现服务贸易自由化成为一个可以预期的目标。(《经济日报》廉 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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