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澳门日报》报道,澳区全国人大代表崔世平就食安问题提建议,建议内地逐步与港澳食品安全标准看齐,研究全面使用港澳食安标准的资源及拟定行动计划,合理构建食安赏罚机制。
崔世平表示,食安问题主要是个别商人唯利是图,道德意识薄弱。监督食品供应各个环节的人力资源是否足够,有否来源可追踪的流程管制,值得全面科学评估;是否赏惩并举,发现违规时是否及时执法惩处,对质优诚信的企业有否足够支持,与防止劣质食品成风关系密切。
他建议,一、逐步与港澳食品安全标准看齐。从到访港澳的内地同胞消费模式可见,他们会买进口及内地食品,所以国产食品的信心来自于监管而非产地。建议以加工步骤最少的鲜活食品为试点,让主要省市的鲜活供货商逐步采用相同于供港澳食品的质检标准,使内销食品与出口港澳食品在质量看齐,同时让信心食品供应普及化,纾缓港澳鲜活进口因货源紧张而成本较高的局面。
二、研究全面使用港澳食安标准的资源及拟定行动计划。内地食品产业庞大,要全面提升食安质检标准必使现有检测单位人力资源及营运开支大增。短期建议将港澳食安标准先引入主要省市作先试先行示范区,务实研究逐步全面化所需要的相关人员及行政需求。长远对全国推行可行性研究及相应行动计划,以便各单位合理调整编制,避免日后监管不力、执法缺位困局。
三、合理构建食安赏罚机制:2010年通过《刑法》修正案,单独列明了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渎职的刑事责任。然而法律只是社会规范道德的最低标准,作为文明社会,国民应自发奉公守法,建设社会。建议除继续严格执法惩处枉法之徒外,可研究设立嘉许机制,如透过公示及适当的税务减免方式,让质优稳定的食品供货商开拓更大市场,得到合理的利润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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