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商法来了 我们可以期待什么?
导读:2019年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正式实施,这是中国首部电子商务领域的综合性法律,针对舆论关注的个人代购、刷单、大数据杀熟、捆绑搭售等都作了规定。从法律文本走向法治实践的过程中,人们对电商法充满期待。
退押金不再难了
□徐建辉
近年来电商行业在迎来大发展、大繁荣的同时,也出现了泥沙俱下的混乱状况。欺诈、虚假宣传、以次充好、刷单杀熟等问题层出不穷,这让广大消费者深感困扰、深受其害,往往轻者破财、重者还会造成人身安全和健康损害。不仅如此,电商乱象的肆虐和蔓延,也严重扰乱了电商业良性发展秩序,破坏了电商业诚信交易环境。
由此可见,网上少数唯利是图的无良商家就是害群之马,各种电商乱象更是有百害而无一利,它们不仅是消费者之敌,也是电商业之害,必须除之而后快。应当说正是在这个大背景下,电商法应运而生。
对于这段时间引发热议的ofo小黄车押金难退问题,刚刚生效的电商法就给出了解决办法。该法明确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按照约定向消费者收取押金的,应当明示押金退还的方式、程序,不得对押金退还设置不合理条件”。“消费者申请退还押金,符合押金退还条件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及时退还”。而对于出现难退、不退以及限退等种种问题的,电商法也有规定:“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除此之外,电商法对人们关心的刷单杀熟、捆绑搭售、微商代购等问题均作出规范,对违法违规行为设定了处罚措施,尤其是对于消费者权益的保护更是不遗余力,不但严格要求平台及商家履行主体责任,还规定了最高达200万元的处罚标准,堪称力度空前。
法立于上则俗成于下。电商法的出台与实施,开启了电商法治元年,相信随着这部法规的全面落地,会使很多过去困扰人们的电商顽疾迎刃而解,也一定能为人们打造出一个全新的法治电商新天地。
电商人先学电商法
□ 舒心萍
对于电商法的实施,相信众多从事电商经营的电商人未必都知晓电商法的内容和具体要求,这就需要从事电商经营的个人、企业,坐下来好好研读一下电商法的内容和具体规定,先给自己普普法,知道哪些能做,哪些不能做,才能不碰触法律红线。
电商法既然已经实施,一切有关电商经营的活动就都将纳入到电商法的规范之内,依法操作,才能确保经营安全以及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比如,那些长期通过微信、网络直播等方式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者也都涵盖在电商法之内,都需要依法进行登记,而不是继续游离于电商法之外。
电商法对于一些特殊的情况也作了明确的规定。比如,个人销售自产的农副产品、家庭手工业产品,个人利用自己的技能从事依法无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或零星小额交易活动,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不需要进行登记的,则无须登记。这就体现出了电商法的“宽严相济”和对“小零散”电商经营者的人文照顾。
希望广大电商人,以电商法实施为契机,自觉规范经营行为,不搞顶风违规的事,不做打擦边球的事,从而以自身的守法实践,推动我国电商市场更加有序竞争、规范发展。
非法代购风光不再
□ 朱 丹
电商法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从事跨境电子商务,应当遵守进出口监督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和有关规定。也就是说,以代购为业者属于“电子商务经营者”,也需要进行登记和纳税,这无疑给代购行业造成了影响,因此,一些代购者选择暂停业务,保持观望,而另一些代购者则投机取巧,用英文在朋友圈发布信息,继续开展代购业务。
这种行为无异于掩耳盗铃,违反电商法相关规定。因此,应该积极采取具体措施,打击和治理非法代购等违法行为,一方面加强普法宣传,提升电商法的知晓度,引导代购商家进行登记和纳税,守法经营。另一方面,加强执法,对于一些投机取巧的代购者,应该依法严惩,不能让非法代购者心存侥幸。同时,要发挥社会监督作用,鼓励消费者积极监督举报,共同重建电商秩序,维护法治尊严和消费者权益。(朱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