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瞬之间,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已经实施3周年。3年来,两岸货物贸易的规模持续扩大,服务贸易自由化进程不断加速,产业合作进一步密切,两岸经济关系正常化、自由化获得机制性保障,有力地促进了两岸经贸合作的发展。3年来的实施效果证明,ECFA是一份惠及两岸同胞,符合中华民族整体利益的好协议。
单就台湾而言,ECFA签署一年后的2011年以及2012年,台湾出口分别比签署当年增长12.3%与9.6%。从整体而言,列入ECFA早期收获计划各产业之受雇员工人数增长率,普遍高于整体制造业增长率。此外,ECFA加快了吸引台商回台投资速度。台“经济部”发布的数据显示,签署ECFA后,至今年6月,台“经济部”已受理34件台商回台投资案,预计投资总金额约1826亿元新台币,可增加台湾就业人数约2.8万人。
当年商签ECFA时,有台湾业者对于开放大陆货品和服务产品心有疑虑,戒慎恐惧。为此,台湾当局主管部门还特别编列了ECFA补助预算。但3年时间过去,只有两家业者申请补助,而且其理由与ECFA开放完全无关,也就是说,ECFA实施至今,岛内工商企业受损为零。
ECFA为促进两岸经济交流和合作,搭建了一个总体的框架,规划了方向和目标。自ECFA签署以来,两岸两会又相继签署海关合作、投资保护和促进、服务贸易三个协议。其中服贸协议是两岸积极落实ECFA的成果体现,不仅涵盖WTO服务贸易总协定的基本要素,更具有鲜明的两岸特色,其开放水平之高、涵盖面之广,在大陆已签署的类似协议中并不多见,充分体现了大陆对台湾同胞的诚意和善意。此外,ECFA后续两项有关货物贸易、争端解决协议的协商也取得了不同程度的进展。
ECFA实施3年,可以说最大程度释放了各项效益。展望未来,希望已经签署的两岸协议尽快生效、实施,后续的协商抓紧进行,使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红利更多地惠及企业和民众。(吴亚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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