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个税起征点设为1万元
更大胆的想法
■阎 岳
个税起征点的问题在全国两会召开之前就已成为热点话题了。在全国两会上,财政部部长肖捷称,将进行综合测算,确定是否提高免征额,该提高就提高。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黄奇帆则建议,将个人所得税最高边际税率从45%降低至25%。由此看来,个税起征点或者税率都有调整的可能。
对于财税体制改革,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表示要“继续推进”,其中主要涉及简化增值税税率结构、推进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等内容,个税问题并未触及。
在多措并举降成本中,《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扩大小微企业享受减半征收所得税优惠的范围,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由30万元提高到50万元。这个上限提高的幅度不小,个税征收是否也可以参考这一幅度呢?
对于房地产去库存,《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继续落实“因城施策”的方针。这一方针在房地产市场调控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且效果明显。那么,《个人所得税法》在调整全国统一的个税起征点、税率的同时(甚者可以不对此进行调整),是否也可以授权不同类别的城市分别制定个税免征额呢?笔者认为,这个想法比起征点设为10000元更大胆,但有一定的实施基础。
首先,我国城镇化率逐年攀升,个税征收实施因城施策具备了初步条件。国家统计局2月28日发布的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2016年末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57.35%,比上年末提高1.25个百分点。
其次,不同类别的城市职工月工资差异较大,个税起征点“一刀切”的做法值得商榷。
根据最新统计,2015年全国职工平均月薪为5169元,2016年北京市职工平均月薪7086元,河北省沧州市约为4388元,已经完全覆盖2011年调整到3500元的个税起征点。
假设按照城市平均月薪的1.5倍作为个税起征点,那么北京市职工的个税起征点为10629元,沧州市则为6582元。
所以,在今年全国两会上,有人大代表建议,个税起征点应该调整至最低10000元至12000元。这个想法乍一看很大胆,但仔细想想,这样的起征点对于一线城市来说是非常适宜的。
第三,个税起征点因城施策有助于产业转型升级、产业转移、地区融合发展,促进人才流动。以京津冀一体化为例,假设北京市一职工,因居住、交通等原因想迁往沧州市,工资收入虽略有降低,但由于个税起征点的不同,他的实际收入降低的幅度可能并不会很大。如果再考虑生活、交通等成本,他的幸福指数应该是大幅上升的。
第四,个税起征点因城施策可以保持国家个税目前的征收规模甚至有所增加。一组数据显示,全国有9亿多劳动力,缴纳个税人数却不到3000万。若个税起征点因城施策,个税税基必然会扩大很多,国家财税收入不至于因这项改革而遭受过多损失。
最后,个税起征点因城施策的办法虽然胆大了些,但确是有的放矢。比如可以选择一线城市作为试点。若试点成功,则可推广至二线城市,最终覆盖至三线城市、四线城市。
[责任编辑:郭晓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