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以来国务院已公布清理规范的
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和取消的
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国务院审改办(2017年3月1日)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清理规范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和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将其作为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重要内容,多次作出明确部署,持续加大改革力度。李克强总理强调,简政放权要坚持“简”字当头,把该放的权力彻底放出去,能取消的尽量取消、直接放给市场和社会;坚决砍掉各种不合理的审批中介事项,加快摘掉中介机构的“红顶”,斩断利益链条,切实拆除“旋转门”、“玻璃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营造公平竞争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国务院审改办和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切实推进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理规范,并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大力削减,为地方放权进一步打开空间,不断优化行政审批程序,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切实降低了制度性交易成本,有力推动了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增强了市场活力和经济发展内生动力。
2013年以来,国务院分3批审议通过清理规范的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共323项,先后以国发〔2015〕58号、国发〔2016〕11号、国发〔2017〕8号等文件公布;分3批审议通过取消的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共283项,先后以国发〔2015〕57号、国发〔2016〕9号、国发〔2017〕7号等文件公布。为让企业和群众更全面了解国务院2013年以来清理规范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和取消的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情况,接受社会监督,现向社会集中公布如下。
国务院已公布清理规范的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
序号 |
中介服务 事项名称 |
涉及的审批 事项项目名称 |
审批部门 |
中介服务实施机构 |
处理决定 |
1 |
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投资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申请报告编制 |
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投资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 |
国家发展改革委 |
甲级工程咨询机构 |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项目申请报告,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保留审批部门现有的项目申请报告技术评估、评审 |
2 |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文件编制 |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 |
国家发展改革委 |
有相应能力的编制机构 |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节能评估文件,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保留审批部门现有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文件技术评估、评审 |
3 |
设立民办本科学校资产审计 |
实施本科及以上教育的高等学校(含独立学院、民办高校)的设立、分立、合并、变更和终止审批 |
教育部 |
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事务所及其他具有相关资格的审计机构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资产审计报告 |
4 |
实施本科以上高等学历教育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以及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合作办学项目申请人验资 |
实施本科以上高等学历教育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以及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合作办学项目审批 |
教育部 |
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事务所及其他具有相关资格的审计机构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验资证明 |
5 |
提交农药生产审批所需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
生产尚未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但已有企业标准的农药审批 |
工业和信息化部 |
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环境影响评价审批依法由环保部门开展 |
6 |
提交开办农药生产企业审批所需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
开办农药生产企业审批 |
工业和信息化部 |
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环境影响评价审批依法由环保部门开展 |
7 |
农药产品质量检测 |
生产尚未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但已有企业标准的农药审批 |
工业和信息化部 |
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农药产品质量检测报告,改由审批部门委托有关机构开展农药产品质量检测 |
8 |
开办农药生产企业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
开办农药生产企业审批 |
工业和信息化部 |
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 |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保留审批部门现有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技术评估、评审 |
9 |
新增原药生产装置所需的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
生产尚未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但已有企业标准的农药审批 |
工业和信息化部 |
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 |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保留审批部门现有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技术评估、评审 |
10 |
无线电台(站)设置所需的电磁环境测试 |
无线电台(站)设置、使用审批 |
工业和信息化部 |
具有电磁环境测试资质的单位 |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电磁环境测试报告,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保留审批部门现有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技术评估、评审 |
11 |
地球站站址电磁环境测试 |
建立卫星通信网和设置卫星地球站审批 |
工业和信息化部 |
具有电磁环境测试资质的单位 |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电磁环境测试报告,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保留审批部门现有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技术评估、评审 |
12 |
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任职安全资格认定 |
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 |
工业和信息化部 |
安全监管总局认定的具有国家二级培训资质的安全培训机构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任职安全资格证书;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的考核依法由民爆行业主管部门开展 |
13 |
提交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所需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
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 |
工业和信息化部 |
具有环境监管部门授予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的中介机构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环境影响评价审批依法由环保部门开展 |
14 |
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测试 |
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 |
工业和信息化部 |
国家无线电监测中心检测中心等12家单位 |
不再要求申请人进行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测试,改由审批部门委托有关机构开展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测试 |
15 |
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检测 |
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 |
公安部 |
公安部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公安部计算机病毒防治产品检验中心等单位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检测报告,改由审批部门委托有关机构开展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检测 |
16 |
基金会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 |
基金会变更登记(基金会及其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及修改章程核准的子项) |
民政部 |
会计师事务所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报告,改由审批部门委托有关机构开展基金会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 |
17 |
基金会注销清算报告审计 |
基金会注销登记(基金会及其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及修改章程核准的子项) |
民政部 |
会计师事务所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清算审计报告,改由审批部门委托有关机构开展基金会注销清算审计 |
18 |
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 |
全国性社会团体变更登记(全国性社会团体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及修改章程核准的子项) |
民政部 |
会计师事务所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报告,改由审批部门委托有关机构开展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 |
19 |
社会团体注销清算报告审计 |
全国性社会团体注销登记(全国性社会团体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及修改章程核准的子项) |
民政部 |
会计师事务所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清算审计报告,改由审批部门委托有关机构开展社会团体注销清算审计 |
20 |
民办非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 |
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及修改章程核准的子项) |
民政部 |
会计师事务所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报告,改由审批部门委托有关机构开展民办非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 |
21 |
民办非企业单位注销清算报告审计 |
民办非企业单位注销登记(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及修改章程核准的子项) |
民政部 |
会计师事务所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清算审计报告,改由审批部门委托有关机构开展民办非企业单位注销清算审计 |
22 |
外国商会拟任负责人无犯罪记录证明 |
外国商会成立登记(外国商会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及修改章程核准的子项) |
民政部 |
申请人所在地公证处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外国商会拟任负责人无犯罪记录证明,改由外国商会拟任负责人提供无犯罪承诺或审批部门商公安部门获取外国商会拟任负责人无犯罪相关信息 |
23 |
台湾居民申请法律职业资格户籍誊本或户口名簿复印件公证 |
法律职业资格认定 |
司法部 |
台湾地区公证机构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户籍誊本或户口名簿复印件公证;申请人按要求提交能够证明其身份的有关材料并承诺其真实性,审批部门严格审核,加强与相关部门的信息沟通,做好对申请人身份信息的核查工作 |
24 |
申请中国委托公证人资格(香港)所需的学历、经历证明文件公证 |
中国委托公证人资格(香港)审批 |
司法部 |
香港律师会,中国委托公证人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学历、经历证明文件公证;申请人按要求提交能够证明其学历、经历情况的有关材料并承诺其真实性,审批部门严格审核,加强与相关部门的信息沟通,做好对申请人学历、经历等信息的核查工作 |
25 |
申请中国委托公证人资格(澳门)所需的学历、经历证明文件公证 |
中国委托公证人资格(澳门)审批 |
司法部 |
澳门律师会,公证机构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学历、经历证明文件公证;申请人按要求提交能够证明其学历、经历情况的有关材料并承诺其真实性,审批部门严格审核,加强与相关部门的信息沟通,做好对申请人学历、经历等信息的核查工作 |
26 |
彩票品种开设、变更所需的技术检测 |
彩票品种开设、停止、变更审批(彩票发行管理事项审批的子项) |
财政部 |
具有从事计算机系统和软件测试、检测或者评测资质的机构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彩票品种开设、变更所需的技术检测报告;审批部门制定标准,督促彩票发行机构制定完善有关管理制度,开展数据资金稽核,及时发现问题,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
27 |
补充保险经办机构资格申请人财务审计 |
补充保险经办机构资格认定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
会计师事务所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财务审计报告 |
28 |
出具补充保险经办机构资格认定法律意见书 |
补充保险经办机构资格认定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
律师事务所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法律意见书;审批部门重点审核公司章程、决议等文书的合规性,保障审批质量 |
29 |
矿业权转让鉴证和公示 |
勘查矿产资源审批 |
国土资源部 |
省级矿业权交易机构 |
不再要求申请人委托矿业权交易机构进行鉴证和公示,改由省级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发布矿业权转让公示信息并出具公示无异议的意见 |
30 |
采矿权申请范围核查 |
开采矿产资源审批 |
国土资源部 |
具有资质的测量单位 |
不再要求申请人委托具有资质的测量单位出具采矿权申请范围核查意见,改由地方国土资源部门委托有关机构进行核查 |
31 |
矿产资源勘查实施方案编制 |
勘查矿产资源审批 |
国土资源部 |
具有相应地质勘查资质的勘查单位 |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勘查实施方案,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保留审批部门现有的勘查实施方案技术评估、评审 |
32 |
开采矿产资源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编制 |
开采矿产资源审批 |
国土资源部 |
具有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工程等规划设计资质或具有从事土地复垦规划设计业绩的单位 |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保留审批部门现有的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技术评估、评审 |
33 |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编制 |
开采矿产资源审批 |
国土资源部 |
具有设计资质的单位 |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保留审批部门现有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技术评估、评审 |
34 |
矿产资源储量核实 |
开采矿产资源审批 |
国土资源部 |
具有相应地质勘查资质的单位 |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矿产资源储量核实报告,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保留审批部门现有的矿产资源储量核实报告技术评估、评审 |
35 |
矿山储量年报编制 |
开采矿产资源审批 |
国土资源部 |
具有资质的地质测量机构 |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矿山储量年报,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保留审批部门现有的矿山储量年报技术评估、评审 |
36 |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编制 |
开采矿产资源审批 |
国土资源部 |
具有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资质或者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资质和相关工作业绩的单位 |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保留审批部门现有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技术评估、评审 |
37 |
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评估报告编制 |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及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床审批 |
国土资源部 |
具有相应地质勘查资质的单位 |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评估报告,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保留审批部门现有的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评估报告技术评估、评审 |
38 |
矿业权转让鉴证和公示 |
开采矿产资源审批 |
国土资源部 |
省级矿业权交易机构 |
不再要求申请人委托矿业权交易机构进行鉴证和公示,改由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发布矿业权转让公示信息并出具公示无异议的意见 |
39 |
矿产资源开采地质报告编制 |
开采矿产资源审批 |
国土资源部 |
具有相应地质勘查资质的单位 |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矿产资源开采地质报告,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保留审批部门现有的地质报告技术评估、评审和备案 |
40 |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或调查 |
由环境保护部负责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
环境保护部 |
具有相应资质的环境监测机构、环境放射性监测机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等有关技术单位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或调查报告(表),改由审批部门委托有关机构进行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或调查 |
41 |
建筑业企业、勘察企业、设计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申请人财务报表审计 |
建筑业企业、勘察企业、设计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认定 |
住房城乡建设部 |
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事务所及其他具有相关资格的审计机构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
42 |
甲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申请人财务报告审计 |
甲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 |
住房城乡建设部 |
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事务所及其他具有相关资格的审计机构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
43 |
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申请人继续教育培训 |
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认定 |
住房城乡建设部 |
地方确定的继续教育培训机构 |
申请人按照继续教育的标准和要求可参加用人企业组织的培训,也可参加有关机构组织的培训,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参加特定中介机构组织的培训 |
44 |
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申请人继续教育培训 |
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认定 |
住房城乡建设部 |
由中国建设监理协会组织开展,分为面授和网络教学方式进行,集中面授由中国建设监理协会公布的培训机构实施,网络教学由中国建设监理协会会同专业监理协会和地方监理协会共同组织实施 |
申请人按照继续教育的标准和要求可参加用人企业组织的培训,也可参加有关机构组织的培训,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参加特定中介机构组织的培训 |
45 |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申请人继续教育培训 |
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认定 |
住房城乡建设部 |
行业牵头部门(如交通、水利部门)推荐,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布的继续教育培训机构 |
申请人按照继续教育的标准和要求可参加用人企业组织的培训,也可参加有关机构组织的培训,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参加特定中介机构组织的培训 |
46 |
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申请人继续教育培训 |
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认定 |
住房城乡建设部 |
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
申请人按照继续教育的标准和要求可参加用人企业组织的培训,也可参加有关机构组织的培训,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参加特定中介机构组织的培训 |
47 |
国家重点公路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文件技术审查咨询 |
国家重点公路建设项目设计审批 |
交通运输部 |
中交第一、第二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交公路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等8家咨询单位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初步设计文件技术审查咨询报告,改由审批部门委托有关机构进行初步设计文件技术审查咨询 |
48 |
国家重点水运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技术审查咨询 |
国家重点水运建设项目设计文件审查 |
交通运输部 |
中交水运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中交第一、第二、第三、第四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初步设计技术审查咨询报告,改由审批部门委托有关机构进行初步设计技术审查咨询 |
49 |
收费公路权益转让所需的会计报告编制 |
国道收费权转让审批 |
交通运输部 |
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事务所及其他具有相关资格的审计机构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会计报告;审批部门严格审核收费公路权益转让资产评估报告 |
50 |
收费公路权益首次转让所需的公路竣工财务决算编制 |
国道收费权转让审批 |
交通运输部 |
会计师事务所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公路竣工财务决算;审批部门严格审核收费公路权益转让资产评估报告 |
51 |
收费公路权益首次转让所需的公路竣工审计报告编制 |
国道收费权转让审批 |
交通运输部 |
会计师事务所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公路竣工审计报告;审批部门严格审核收费公路权益转让资产评估报告 |
52 |
航运公司安全管理体系审核 |
航运公司安全营运与防污染能力符合证明核发 |
交通运输部 |
交通安全质量管理体系审核中心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安全管理体系审核报告;由海事管理机构直接承担审核工作 |
53 |
港口设施保安计划编制 |
国际船舶及港口设施保安证书核发 |
交通运输部 |
交通运输部水运科学研究所 |
申请人可自行编制港口设施保安计划,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保留审批部门现有的保安计划技术评估、评审 |
54 |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评估 |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审批 |
水利部 |
具有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评估工作相应能力和水平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评估报告,改由审批部门委托有关机构进行技术评估 |
55 |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 |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审批 |
水利部 |
具有从事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相应能力和水平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水土保持监测报告,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审批部门完善标准,按要求开展现场核查 |
56 |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 |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 |
水利部 |
具有从事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工作相应能力和水平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水土保持方案,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保留审批部门现有的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评估、评审 |
57 |
水工程是否符合流域治理、开发、保护要求或者防洪要求专题论证 |
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审核 |
水利部 |
具有相应工程咨询资质的单位或者防洪规划的编制单位 |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专题论证报告,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保留审批部门现有的专题论证报告技术评估、评审 |
58 |
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 |
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审批 |
水利部 |
具有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编制能力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保留审批部门现有的水资源论证报告书技术评估、评审 |
59 |
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 |
江河、湖泊新建、改建或者扩大排污口审核 |
水利部 |
具有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工作相应能力或环境保护部批准的具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的单位 |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保留审批部门现有的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技术评估、评审 |
60 |
非防洪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 |
非防洪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审批 |
水利部 |
具有相应水利(水电)工程勘测设计资质的企事业单位 |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洪水影响评价报告,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保留审批部门现有的洪水影响评价报告技术评估、评审 |
61 |
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防洪评价 |
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审批 |
水利部 |
具有编制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能力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防洪评价报告,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保留审批部门现有的防洪评价报告技术评估、评审 |
62 |
长江河道采砂可行性论证 |
长江河道采砂许可 |
水利部 |
具有水利水电工程勘察甲级资质的单位 |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长江河道采砂可行性论证报告,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保留审批部门现有的长江河道采砂可行性论证报告技术评估、评审 |
63 |
建设工程对水文监测影响程度分析评价 |
国家基本水文测站上下游建设影响水文监测工程的审批 |
水利部 |
具有从事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工作相应能力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建设工程对水文监测影响程度分析评价报告,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保留审批部门现有的建设工程对水文监测影响程度分析评价报告技术评估、评审 |
64 |
种子生产许可申请人注册资本证明 |
转基因农作物种子生产许可证核发 |
农业部 |
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事务所及其他具有相关资格的机构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注册资本证明 |
65 |
种子经营许可申请人注册资本证明 |
农作物种子、草种、食用菌菌种经营许可证核发 |
农业部 |
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事务所及其他具有相关资格的机构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注册资本证明 |
66 |
种子经营许可申请人固定资产证明 |
农作物种子、草种、食用菌菌种经营许可证核发 |
农业部 |
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事务所及其他具有相关资格的机构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固定资产证明 |
67 |
提供种子经营涉及计量的检验、包装设备检定材料 |
农作物种子、草种、食用菌菌种经营许可证核发 |
农业部 |
具有资质的计量检定机构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检验、包装设备检定材料,检验、包装设备的检定依法由质监部门开展 |
68 |
提供种子生产涉及计量的检验设备检定材料 |
转基因农作物种子生产许可证核发 |
农业部 |
具有资质的计量检定机构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检验设备检定材料,检验设备的检定依法由质监部门开展 |
69 |
矿藏开采和工程建设征收、征用或者使用草原项目包含环境影响评价内容在内的可行性报告编制 |
矿藏开采、工程建设征收、征用或者使用七十公顷以上草原审批 |
农业部 |
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包含环境影响评价内容的项目使用草原可行性报告;环境影响评价审批依法由环保部门开展 |
70 |
远洋渔业项目申请人银行资信证明 |
远洋渔业审批 |
农业部 |
银行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
71 |
远洋渔船船体结构无损探伤 |
远洋渔业船舶检验和渔业船舶船用产品认可 |
农业部 |
具有无损探伤资质的机构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船体结构无损探伤报告;审批部门依照标准进行技术检测,实施现场核查 |
72 |
远洋渔船船体测厚 |
远洋渔业船舶检验和渔业船舶船用产品认可 |
农业部 |
具有测厚资质的机构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船体测厚报告;审批部门依照标准进行技术检测,实施现场核查 |
73 |
远洋渔船氮氧化物排放报告编制 |
远洋渔业船舶检验和渔业船舶船用产品认可 |
农业部 |
柴油机制造厂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氮氧化物排放报告;审批部门依照标准进行技术检测,实施现场核查 |
74 |
肥料质量复核性检测 |
肥料登记(农药和肥料登记的子项) |
农业部 |
省级以上经计量认证的具备肥料承检能力的检验机构 |
不再要求申请人进行肥料质量复核性检测;保留审批部门现有的肥料产品检验技术评估、评审 |
75 |
肥料残留试验 |
肥料登记(农药和肥料登记的子项) |
农业部 |
农业部指定单位 |
不再要求申请人进行肥料残留试验,肥料残留试验有关内容在肥料田间试验中开展 |
76 |
肥料田间示范试验 |
肥料登记(农药和肥料登记的子项) |
农业部 |
具有相应条件的农业技术推广、科研、教学等试验单位 |
不再要求申请人进行肥料田间示范试验,肥料田间示范试验有关内容在肥料田间试验中开展 |
77 |
肥料田间试验 |
肥料登记(农药和肥料登记的子项) |
农业部 |
具有相应条件的农业技术推广、科研、教学等试验单位 |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开展肥料田间试验,也可委托有关机构开展,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保留审批部门现有的肥料田间试验技术评估、评审 |
78 |
国外及港澳台地区申请肥料产品代办登记 |
肥料登记(农药和肥料登记的子项) |
农业部 |
国外及港澳台地区肥料生产者在中国内地设立的办事处或委托的代理机构 |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办理,也可委托有关机构办理,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
79 |
出具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菌株保藏编号 |
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证书核发 |
农业部 |
国家级微生物菌种保藏机构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菌株保藏编号;审批时加强对微生物分类鉴定报告的核查 |
80 |
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有效组分、化学结构鉴定或动物、植物、微生物分类鉴定 |
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证书核发 |
农业部 |
大专院校、科研单位或检测机构等 |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有效组分、化学结构鉴定或动物、植物、微生物分类鉴定报告,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保留审批部门现有的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有效组分、化学结构鉴定或动物、植物、微生物分类鉴定报告技术评估、评审 |
81 |
进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登记代理 |
进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登记 |
农业部 |
境外企业常驻中国代表机构或其他中国境内代理机构 |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办理,也可委托有关机构办理,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
82 |
出具进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菌株保藏编号 |
进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登记 |
农业部 |
生产地认证的菌种保藏机构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菌株保藏编号;审批时加强对微生物分类鉴定报告的核查 |
83 |
进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有效组分、化学结构鉴定或动物、植物、微生物分类鉴定 |
进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登记 |
农业部 |
生产地认证的机构或中国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 |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进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有效组分、化学结构鉴定或动物、植物、微生物分类鉴定报告,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保留审批部门现有的进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有效组分、化学结构鉴定或动物、植物、微生物分类鉴定报告技术评估、评审 |
84 |
进口兽药注册代理 |
进口兽药注册(兽药注册)(向中国出口兽药注册和兽药进口审批的子项) |
农业部 |
国内法人单位 |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办理,也可委托有关机构办理,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
85 |
新兽用生物制品中间试制生产 |
新兽用生物制品临床试验审批(研制新兽药使用一类病原微生物审批、新兽用生物制品临床试验及新兽药注册审批的子项) |
农业部 |
具有相应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生产条件并取得《兽药生产许可证》的兽用生物制品企业 |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开展新兽用生物制品中间试制生产,也可委托有关机构开展,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保留审批部门现有的新兽用生物制品中间试制生产技术评估、评审 |
86 |
出口含国家重点保护农业野生植物成分的产品成分检验 |
进出口农业主管部门管理的国家重点保护或者国际公约限制进出口的野生植物审批 |
农业部 |
省级以上专业检验机构 |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产品成分检验报告,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保留审批部门现有的产品成分检验报告技术评估、评审 |
87 |
肥料安全性评价试验(包括毒性试验、抗爆性能试验、菌种毒理学报告和产品毒性报告编制、肥料菌种鉴定) |
肥料登记(农药和肥料登记的子项) |
农业部 |
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定单位(或具有计量认证资质的单位)、具有抗爆性能试验检验计量认证资质的单位、农业部微生物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北京)、农业部微生物肥料和食用菌菌种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中国科学院微生物研究所和中国普通微生物菌种保藏管理中心(或具有菌种鉴定条件或安全评价能力的单位) |
不再要求申请人进行肥料安全性评价试验,改由审批部门委托有关机构开展肥料安全性评价试验 |
88 |
肥料产品检测 |
肥料登记(农药和肥料登记的子项) |
农业部 |
省级以上经计量认证的具备肥料承检能力的检验机构 |
不再要求申请人进行肥料产品检测,改由审批部门委托有关机构开展肥料产品检测 |
89 |
农药产品化学分析、毒理学试验、药效试验、环境影响试验、残留试验 |
农药临时登记(农药和肥料登记的子项) |
农业部 |
具有相应资质的试验单位 |
待涉及的行政审批事项取消后相应取消该中介服务事项 |
90 |
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建筑工程质量检验 |
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资格认定 |
农业部 |
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实验室建筑工程质量检验报告;实验室建筑工程质量检验依法由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开展 |
91 |
境外公司申请向我国出口农业转基因生物用作加工原料所需的安全检测(成分、环境和食用) |
境外研发商首次申请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证书(农业转基因生物研究、试验、生产、经营和进口审批的子项) |
农业部 |
通过认证的、有资质的农业转基因生物技术检测机构 |
不再要求申请人进行转基因生物安全检测,改由审批部门委托有关机构开展转基因生物安全检测 |
92 |
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检测(成分、环境和食用) |
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证书(生产应用)(农业转基因生物研究、试验、生产、经营和进口审批的子项) |
农业部 |
通过认证的、有资质的农业转基因生物技术检测机构 |
不再要求申请人进行转基因生物安全检测,改由审批部门委托有关机构开展转基因生物安全检测 |
93 |
成品油经营资格申请人注册资本证明或验资 |
石油成品油批发经营资格审批(石油成品油批发、仓储经营资格审批的子项) |
商务部 |
相关法定验资机构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注册资本证明或验资报告 |
94 |
援外项目实施企业会计报表审计 |
援外项目实施企业资格认定 |
商务部 |
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事务所及其他具有相关资格的审计机构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经审计的企业会计报表 |
95 |
石油成品油供应方年经营量、进口量证明 |
石油成品油批发经营资格审批(石油成品油批发、仓储经营资格审批的子项) |
商务部 |
会计师事务所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中介机构出具的石油成品油供应方年经营量、进口量证明;审批部门通过审查申请人提交的海关、税务等证明文件获取相关信息 |
96 |
石油成品油批发经营申请人油库转让、买卖证明 |
石油成品油批发经营资格审批(石油成品油批发、仓储经营资格审批的子项) |
商务部 |
拍卖公司、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公司、公证机构等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中介机构出具的油库转让、买卖证明;审批部门通过审查申请人提交的转让、买卖合同等其他证明文件获取相关信息 |
97 |
石油成品油仓储经营注册资本证明 |
石油成品油仓储经营资格审批(石油成品油批发、仓储经营资格审批的子项) |
商务部 |
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事务所及其他具有相关资格的审计机构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注册资本证明 |
98 |
石油成品油仓储经营申请人油库转让、买卖证明 |
石油成品油仓储经营资格审批(石油成品油批发、仓储经营资格审批的子项) |
商务部 |
拍卖公司、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公司、公证机构等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中介机构出具的油库转让、买卖证明;审批部门通过审查申请人提交的转让、买卖合同等其他证明文件获取相关信息 |
99 |
出具对外承包工程项目投标(议标)核准所需的行业商会协调意见 |
对外承包工程项目投标(议标)核准 |
商务部 |
承包商会、机电商会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行业商会协调意见;审批部门依企业申请征求相关行业协会商会意见 |
100 |
办理进出口许可证电子认证机构(CA)证书 |
限制进出口货物的许可证审批 |
商务部 |
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 |
不再要求申请人委托有关机构办理进出口许可证电子认证机构(CA)证书,改由审批部门委托有关机构制作后向申请人发放 |
101 |
办理进出口许可证电子钥匙 |
限制进出口货物的许可证审批 |
商务部 |
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 |
不再要求申请人委托有关机构办理进出口许可证电子钥匙,改由审批部门委托有关机构制作后向申请人发放 |
102 |
农产品出口配额招标投标 |
限制进出口货物的配额审批 |
商务部 |
蔺草及蔺草制品出口配额招标投标办公室 |
不再要求申请人委托有关机构开展农产品出口配额招标投标,改由审批部门委托有关机构开展农产品出口配额招标投标 |
103 |
工业品出口配额招标投标 |
限制进出口货物的配额审批 |
商务部 |
镁砂、滑石块(粉)、甘草及甘草制品出口配额招标投标办公室 |
不再要求申请人委托有关机构开展工业品出口配额招标投标,改由审批部门委托有关机构开展工业品出口配额招标投标 |
104 |
办理进出口许可证电子认证机构(CA)证书 |
货物自动进口许可 |
商务部 |
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 |
不再要求申请人委托有关机构办理进出口许可证电子认证机构(CA)证书,改由审批部门委托有关机构制作后向申请人发放 |
105 |
办理进出口许可证电子钥匙 |
货物自动进口许可 |
商务部 |
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 |
不再要求申请人委托有关机构办理进出口许可证电子钥匙,改由审批部门委托有关机构制作后向申请人发放 |
106 |
办理大宗农产品进口报告系统电子认证机构(CA)证书 |
货物自动进口许可 |
商务部 |
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 |
不再要求申请人委托有关机构办理大宗农产品进口报告系统电子认证机构(CA)证书,改由审批部门委托有关机构制作后向申请人发放 |
107 |
办理大宗农产品进口报告系统电子钥匙 |
货物自动进口许可 |
商务部 |
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 |
不再要求申请人委托有关机构办理大宗农产品进口报告系统电子钥匙,改由审批部门委托有关机构制作后向申请人发放 |
108 |
办理加工贸易电子联网审批管理系统电子认证机构(CA)证书 |
重点敏感商品加工贸易业务进出口审批和内销审批 |
商务部 |
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 |
不再要求申请人委托有关机构办理加工贸易电子联网审批管理系统电子认证机构(CA)证书,改由审批部门委托有关机构制作后向申请人发放 |
109 |
办理加工贸易电子联网审批管理系统电子钥匙 |
重点敏感商品加工贸易业务进出口审批和内销审批 |
商务部 |
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 |
不再要求申请人委托有关机构办理加工贸易电子联网审批管理系统电子钥匙,改由审批部门委托有关机构制作后向申请人发放 |
110 |
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的演出经纪机构资金证明 |
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的演出经纪机构设立审批 |
文化部 |
银行、会计师事务所等有资质的机构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资金证明 |
111 |
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的演出经纪机构资信证明 |
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的演出经纪机构设立审批 |
文化部 |
银行、会计师事务所等有资质的机构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资信证明 |
112 |
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的演出经纪机构资产评估 |
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的演出经纪机构设立审批 |
文化部 |
会计师事务所等有资质的机构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资产评估报告 |
113 |
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的演出场所经营单位资信证明 |
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的演出场所经营单位设立审批 |
文化部 |
银行、会计师事务所等有资质的机构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资信证明 |
114 |
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的演出场所经营单位资产评估 |
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的演出场所经营单位设立审批 |
文化部 |
会计师事务所等有资质的机构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资产评估报告 |
115 |
食品添加剂新品种相关材料中文译文公证 |
食品添加剂新品种审批 |
国家卫生计生委 |
中国公证机构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关材料中文译文公证 |
116 |
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相关材料中文译文公证 |
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审批 |
国家卫生计生委 |
中国公证机构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关材料中文译文公证 |
117 |
食品添加剂新品种验证试验 |
食品添加剂新品种审批 |
国家卫生计生委 |
取得资质认定的检验机构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验证试验报告,改由审批部门委托有关机构进行验证试验 |
118 |
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验证试验 |
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审批 |
国家卫生计生委 |
取得资质认定的检验机构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验证试验报告,改由审批部门委托有关机构进行验证检验 |
119 |
新食品原料安全性评估材料中文译文公证 |
新食品原料审批 |
国家卫生计生委 |
中国公证机构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关材料中文译文公证 |
120 |
进口尚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相关资料中文译文公证 |
进口尚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审批 |
国家卫生计生委 |
中国公证机构 |
根据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该行政审批事项已取消,该中介服务事项相应取消 |
121 |
进口尚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验证试验 |
进口尚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审批 |
国家卫生计生委 |
取得资质认定的检验机构 |
根据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该行政审批事项已取消,该中介服务事项相应取消 |
122 |
新消毒产品申请材料中文译文公证 |
利用新材料、新工艺技术和新杀菌原理生产消毒剂和消毒器械的审批 |
国家卫生计生委 |
中国公证机构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关材料中文译文公证 |
123 |
新消毒产品验证试验 |
利用新材料、新工艺技术和新杀菌原理生产消毒剂和消毒器械的审批 |
国家卫生计生委 |
取得资质认定的检验机构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验证试验报告,改由审批部门委托有关机构开展验证试验 |
124 |
新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验证试验 |
利用新材料、新工艺技术和新化学物质生产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的审批 |
国家卫生计生委 |
取得资质认定的检验机构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验证试验报告,改由审批部门委托有关机构开展验证试验 |
125 |
新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材料中文译文公证 |
利用新材料、新工艺技术和新化学物质生产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的审批 |
国家卫生计生委 |
中国公证机构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关材料中文译文公证 |
126 |
支付业务许可申请人实缴货币资本验资证明 |
支付业务许可证核发 |
中国人民银行 |
会计师事务所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实缴货币资本验资证明;审批部门严格审核申请人提交的工商注册材料、财务报告等可证明其资本符合相关要求的材料,督促申请人加强信息披露,按要求开展现场检查 |
127 |
非金融机构支付业务技术安全检测认证 |
支付业务许可证核发 |
中国人民银行 |
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认证机构 |
申请人可自行编制证明其支付业务设施安全性的材料,也可委托有关机构开展安全检测认证,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审批机构完善标准,加强对申请人机房设备等业务设施安全性的现场核查 |
128 |
经营流通人民币申请人验资证明或者资金担保 |
经营流通人民币审批 |
中国人民银行 |
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事务所及其他具有验资资格的机构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验资证明或者资金担保;审批部门完善审核标准,按要求开展现场核查,同时加强与相关市场监管部门的信息沟通,及时了解申请人信用状况,并通过不定期抽检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
129 |
装帧流通人民币申请人验资证明或者资金担保 |
装帧流通人民币审批 |
中国人民银行 |
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事务所及其他具有验资资格的机构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验资证明或者资金担保;审批部门完善审核标准,按要求开展现场核查,同时加强与相关市场监管部门的信息沟通,及时了解申请人信用状况,并通过不定期抽检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
130 |
协助发行人安排发行、承销工作 |
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或到境外发行金融债券审批 |
中国人民银行 |
具有承销能力的承销商 |
申请人可自行安排发行、承销工作,也可委托有关机构协助,审批部门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供承销协议;审批部门督促申请人加强信息披露,按要求开展现场核查,切实维护投资人利益 |
131 |
出具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或到境外发行金融债券的法律意见书 |
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或到境外发行金融债券审批 |
中国人民银行 |
律师事务所 |
在金融债券发行核准阶段,审批部门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法律意见书;审批部门严格对申请材料的完整性、齐备性进行审核,督促申请人加强信息披露,按要求开展现场核查,切实维护投资人利益 |
132 |
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或到境外发行金融债券机构财务报告审计 |
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或到境外发行金融债券审批 |
中国人民银行 |
会计师事务所 |
在金融债券发行核准阶段,审批部门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审计报告;审批部门严格对申请材料的完整性、齐备性进行审核,督促申请人加强信息披露,按要求开展现场核查,切实维护投资人利益,必要时商相关机构监管部门获取申请人相关信息 |
133 |
出具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或到境外发行金融债券机构信用评级报告 |
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或到境外发行金融债券审批 |
中国人民银行 |
具有债券评级能力的信用评级机构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信用评级报告;审批部门通过内部信息系统或商金融监管机构获取申请人相关信用信息,督促申请人加强信息披露,按要求开展现场核查 |
134 |
金融机构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验资 |
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审批 |
中国人民银行 |
会计师事务所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验资报告;审批部门严格审核申请人财务报告、财务报表等关于存款余额、实收资本等情况的说明材料,督促申请人加强信息披露,按要求开展现场核查 |
135 |
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所需的受托资金来源与运用表、受托资金投资收益表审计 |
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审批 |
中国人民银行 |
会计师事务所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对受托资金来源与运用表和受托资金投资收益表的审计意见;审批部门严格审核申请人相关受托资金来源与运用表和受托资金投资收益表,督促申请人加强信息披露,按要求开展现场核查 |
136 |
金融机构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财务报表审计 |
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审批 |
中国人民银行 |
会计师事务所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财务审计报告和审计意见;审批部门严格审核申请人相关财务报表、财务报告,督促申请人加强信息披露,按要求开展现场核查 |
137 |
保险公司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的偿付能力报告审计 |
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审批 |
中国人民银行 |
会计师事务所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偿付能力报告审计意见;审批部门严格审核申请人偿付能力报告,督促申请人加强信息披露,按要求开展现场核查 |
138 |
申请成为做市商的金融机构资产负债表、利润分配表和现金流量表审计 |
银行间债券市场做市商审批 |
中国人民银行 |
会计师事务所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资产负债表、利润分配表和现金流量表审计意见;审批部门严格审核申请人资产负债表、利润分配表和现金流量表,通过公开途径核查申请人年报、财务信息,必要时商金融监管机构获取申请人相关信息 |
139 |
申请债券结算代理人的金融机构资产负债表、利润分配表和现金流量表审计 |
银行间债券市场结算代理人审批 |
中国人民银行 |
会计师事务所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资产负债表、利润分配表和现金流量表审计意见;审批部门严格审核申请人资产负债表、利润分配表和现金流量表,通过公开途径核查申请人年报、财务信息,必要时商金融监管机构获取申请人相关信息 |
140 |
个人信用信息系统安全测评 |
经营个人征信业务的征信机构审批 |
中国人民银行 |
具有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资质的机构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个人信用信息系统安全测评报告,改由审批部门委托有关机构开展个人信用信息系统安全测评 |
141 |
提供往来香港、澳门进行货物运输的小型船舶检验材料 |
小型船舶往来香港、澳门进行货物运输备案 |
海关总署 |
中国船级社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船舶检验材料,船舶检验依法由船舶检验部门开展 |
142 |
强制性产品认证机构、检查机构及实验室认可 |
从事强制性认证以及相关活动的认证机构、检查机构及实验室指定 |
质检总局 |
中国国家合格评定认可中心 |
不再要求申请人委托有关机构开展认可,改由审批部门委托有关机构对申请人进行技术能力审查 |
143 |
特种设备生产单位鉴定评审 |
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许可(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单位许可除外) |
质检总局 |
审批部门公布的鉴定评审机构 |
不再要求申请人进行特种设备生产实地条件鉴定评审,改由审批部门委托有关机构开展特种设备生产实地条件鉴定评审 |
144 |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鉴定评审 |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气瓶检验机构除外)核准 |
质检总局 |
审批部门公布的鉴定评审机构 |
不再要求申请人进行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鉴定评审,改由审批部门委托有关机构开展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鉴定评审 |
145 |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考试 |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资格认定 |
质检总局 |
审批部门公布的考试机构 |
不再要求申请人委托有关机构提供考试服务,改由审批部门委托有关机构对申请人进行考试 |
146 |
广播电视专用频段频率使用审批所需的技术评估报告编制 |
广播电视专用频段频率使用许可证(甲类)核发 |
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
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广播电视计量检测中心 |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技术评估报告,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保留审批部门现有的评估报告技术评估、评审 |
147 |
广播电视设施迁建审批所需的技术评估报告编制 |
广播电视设施迁建审批 |
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
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广播电视计量检测中心 |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技术评估报告,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保留审批部门现有的评估报告技术评估、评审 |
148 |
广播电视设备器材生产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
广播电视设备器材入网认定 |
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
BSI、DNV、TUV、CQC等第三方认证机构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审批部门完善标准,按要求开展现场核查或质量管理体系材料审查 |
149 |
广播电视设备器材入网检测 |
广播电视设备器材入网认定 |
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
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广播科学研究院广播电视检测中心、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广播电视设备检测中心等7家事业单位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广播电视设备器材入网检测报告,改由审批部门委托有关机构开展广播电视设备器材入网检测 |
150 |
跨省经营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技术评估报告编制 |
跨省经营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审批 |
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
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广播电视计量检测中心 |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技术评估报告,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保留审批部门现有的评估报告技术评估、评审 |
151 |
著作权合同登记 |
进口用于出版的音像制品审批(进口用于出版的音像制品及音像制品成品审批的子项) |
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
中国版权保护中心 |
不再要求申请人向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申请著作权合同登记,改由审批部门委托该中心开展合同登记工作 |
152 |
建设项目(除煤矿外)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编制 |
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不含医疗机构)的防护设施设计审查、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 |
安全监管总局 |
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 |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保留审批部门现有的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技术评估、评审 |
153 |
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编制 |
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
安全监管总局 |
冶金、有色安全评价甲级机构 |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安全预评价报告,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审批部门完善审核标准,申请人按审核标准提供初步设计阶段安全设施设计文件,审批部门按标准和要求对安全设施设计文件进行严格审查 |
154 |
煤矿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编制 |
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
安全监管总局 |
具有煤矿安全评价甲级资质的单位 |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安全预评价报告,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审批部门完善审核标准,申请人按审核标准提供初步设计阶段安全设施设计文件,审批部门按标准和要求对安全设施设计文件进行严格审查 |
155 |
建设项目(煤矿)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编制 |
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不含医疗机构)的防护设施设计审查、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 |
国家煤矿安监局 |
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 |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保留审批部门现有的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技术评估、评审 |
156 |
拟建机构或设施对自然保护区自然资源、自然生态系统和主要保护对象影响评价 |
在林业部门管理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立机构和修筑设施审批 |
国家林业局 |
具有甲级咨询资质的编制单位 |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拟建机构或设施对自然保护区自然资源、自然生态系统和主要保护对象影响评价报告,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保留审批部门现有的影响评价报告技术评估、评审 |
157 |
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 |
勘查、开采矿藏和各项建设工程占用或者征收、征用林地审核 |
国家林业局 |
具有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的单位 |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保留审批部门现有的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技术评估、评审 |
158 |
转基因林木植株检测 |
开展林木转基因工程活动审批 |
国家林业局 |
具有转基因检测能力的科研机构和公司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转基因林木植株检测报告,改由审批部门委托有关机构开展转基因林木植株检测 |
159 |
导游人员从业健康证明 |
导游人员从业资格证书核发 |
国家旅游局 |
县级以上医院 |
申请人可按要求出具健康证明材料,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县级以上医院提供服务 |
160 |
中央国家机关人防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 |
中央国家机关人防工程使用审批 |
国管局 |
北京中冶京诚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北京国机中元国际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建筑工程规划设计研究院审图中心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改由审批部门委托有关机构进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 |
161 |
中央国家机关现有土地开发利用所需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 |
中央国家机关现有土地开发利用审批 |
国管局 |
具备资质的工程咨询机构 |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审批部门对申请人提供的评估报告中的相关内容进行必要审查,不符合要求的及时请申请人调整完善 |
162 |
中央国家机关土地规划利用处置所需的建设项目设计方案编制 |
中央国家机关现有土地开发利用审批 |
国管局 |
具备资质的工程设计机构 |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中央国家机关土地规划利用处置建设项目设计方案,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审批部门对申请人提供的项目设计方案中的相关内容进行必要审查,不符合要求的及时请申请人调整完善 |
163 |
中央国家机关利用自用土地建设职工住宅所需的项目设计方案编制 |
中央国家机关现有土地开发利用审批 |
国管局 |
具备资质的工程设计机构 |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中央国家机关利用自用土地建设职工住宅项目设计方案,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审批部门对申请人提供的项目设计方案中的相关内容进行必要审查,不符合要求的及时请申请人调整完善 |
164 |
中央国家机关现有土地开发利用所需的房屋安全鉴定报告编制 |
中央国家机关现有土地开发利用审批 |
国管局 |
具备资质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 |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房屋安全鉴定报告,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审批部门对申请人提供的鉴定报告中的相关内容进行必要审查,不符合要求的及时请申请人调整完善 |
165 |
中央国家机关现有土地处置所需的土地评估报告编制 |
中央国家机关现有土地开发利用审批 |
国管局 |
具备资质的土地评估机构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拟处置土地的评估报告,改由审批部门委托有关机构开展拟处置土地的评估 |
166 |
建设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 |
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的审定及抗震设防要求的确定 |
中国地震局 |
具有地震安全性评价资质的单位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改由审批部门委托有关机构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 |
167 |
绘制新建、扩建、改建建筑工程与气象探测设施或观测场布局图 |
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避免危害气象探测环境审批 |
中国气象局 |
规划、测绘、设计机构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建筑工程与气象探测设施或观测场布局图;审批部门完善标准,组织开展现场测量或现场核查 |
168 |
建设项目雷电灾害风险评估 |
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 |
中国气象局 |
具备能力的防雷技术服务机构或地方性法规明确的机构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雷电灾害风险评估报告;审批部门完善标准,组织开展区域性雷电灾害风险评估 |
169 |
防雷产品测试 |
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 |
中国气象局 |
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授权的检测机构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防雷产品测试报告;审批部门完善标准,按要求开展防雷产品质量检查 |
170 |
防雷装置设计技术评价 |
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 |
中国气象局 |
具备能力的防雷技术服务机构或地方性法规明确的机构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防雷装置设计技术评价报告,改由审批部门委托有关机构开展防雷装置设计技术评价 |
171 |
绘制新迁建气象站现址现状图、新址规划图 |
气象台站迁建审批 |
中国气象局 |
规划、测绘、设计机构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新迁建气象站现址现状图、新址规划图;审批部门完善标准,按要求开展现场核查 |
172 |
气象台站迁建电磁环境测试 |
气象台站迁建审批 |
中国气象局 |
省、市级无线电监测机构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气象台站迁建电磁环境测试报告,改由审批部门委托有关机构开展气象台站拟迁新址电磁环境测试 |
173 |
气象台站迁建地理位置测绘 |
气象台站迁建审批 |
中国气象局 |
具有测绘资质的单位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气象台站迁建地理位置测绘报告,改由审批部门委托有关机构开展气象台站拟迁新址地理位置测绘 |
174 |
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电磁环境测试 |
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避免危害气象探测环境审批 |
中国气象局 |
省、市级无线电监测机构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电磁环境测试报告,改由审批部门委托有关机构开展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电磁环境测试 |
175 |
人工影响天气新设备性能检测、试用 |
气象专用技术装备(含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设备)使用审批 |
中国气象局 |
航天部门、兵器部门等相关具备资质的检测机构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人工影响天气新设备性能检测、试用报告,改由审批部门委托有关机构开展人工影响天气新设备性能检测、试用 |
176 |
气象专用技术装备的检定、检测和测试 |
气象专用技术装备(含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设备)使用审批 |
中国气象局 |
具备相关资质的检定、检测、测试机构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气象专用技术装备的检定、检测和测试报告,改由审批部门委托有关机构开展气象专用技术装备的检定、检测和测试 |
177 |
新建、改建、扩建建(构)筑物防雷装置检测 |
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 |
中国气象局 |
取得相应防雷装置检测资质的单位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新建、改建、扩建建(构)筑物防雷装置检测报告,改由审批部门委托有关机构开展新建、改建、扩建建(构)筑物防雷装置检测 |
178 |
外国组织和个人在华从事气象活动电磁环境测试 |
外国组织和个人在华从事气象活动审批 |
中国气象局 |
省、市级无线电监测机构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气象活动电磁环境测试报告,改由审批部门委托有关机构开展气象活动电磁环境测试 |
179 |
出具外资银行调整业务范围和增加业务品种法律意见书 |
外资银行调整业务范围和增加业务品种审批 |
银监会 |
律师事务所 |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法律意见材料,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法律意见书,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审批部门严格审核申请人提供的法律意见和说明材料,同时通过走访、检查等事中事后监管方式,督促银行依法合规开展相关业务 |
180 |
出具中资银行业金融机构及非银行金融机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法律意见书 |
中资银行业金融机构及非银行金融机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核准 |
银监会 |
律师事务所 |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法律意见材料,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法律意见书,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审批部门严格审核申请人提供的法律意见和说明材料,加强与拟任人原任职机构监管部门的信息沟通和共享,按要求开展监督和检查 |
181 |
中资银行业金融机构及非银行金融机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任审计或经济责任审计 |
中资银行业金融机构及非银行金融机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核准 |
银监会 |
会计师事务所 |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相关审计报告,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审批部门通过严格审核申请人提供的内部审计报告或国家有关部门的审计报告,加强与拟任人原任职机构监管部门的信息沟通和共享,按要求开展监督和检查 |
182 |
出具中资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设立、变更、终止以及业务范围法律意见书 |
中资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设立、变更、终止以及业务范围审批 |
银监会 |
律师事务所 |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法律意见材料,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法律意见书,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审批部门严格审核申请人提供的法律意见和说明材料,同时按要求开展监督和检查 |
183 |
中资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系统安全性和技术标准合格测试 |
中资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设立、变更、终止以及业务范围审批 |
银监会 |
经认可的评估机构 |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系统安全性和技术标准合格测试报告,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保留审批部门现有的系统安全性和技术标准合格测试报告技术评估、评审 |
184 |
中资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资信证明 |
中资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设立、变更、终止以及业务范围审批 |
银监会 |
金融机构 |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资信证明材料,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审批部门严格审核申请人提供的诚信状况说明,同时按要求开展监督和检查 |
185 |
出具中资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设立、变更、终止以及业务范围会计意见书 |
中资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设立、变更、终止以及业务范围审批 |
银监会 |
会计师事务所 |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会计意见材料,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会计意见书,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审批部门严格审核申请人提供的会计意见和说明材料,同时按要求开展监督和检查 |
186 |
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对外从事股权投资及商业银行综合化经营审批所需的被收购机构评估 |
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对外从事股权投资及商业银行综合化经营审批 |
银监会 |
具备资质的中介机构 |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被收购机构评估报告,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审批部门完善标准,督促申请人自行做好尽职调查工作,同时按要求开展监督和检查 |
187 |
出具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对外从事股权投资及商业银行综合化经营法律意见书 |
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对外从事股权投资及商业银行综合化经营审批 |
银监会 |
律师事务所 |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法律意见材料,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法律意见书,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审批部门严格审核申请人提供的法律意见和说明材料,同时按要求开展监督和检查 |
188 |
出具非银行金融机构(分支机构)设立、变更、终止以及业务范围法律意见书 |
非银行金融机构(分支机构)设立、变更、终止以及业务范围审批 |
银监会 |
律师事务所 |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法律意见材料,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法律意见书,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审批部门严格审核申请人提供的法律意见和说明材料,通过内部系统调阅申请人相关信息、开展现场检查核实相关情况 |
189 |
非银行金融机构(分支机构)信用评级 |
非银行金融机构(分支机构)设立、变更、终止以及业务范围审批 |
银监会 |
资信评级机构 |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信用证明材料,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审批部门严格审核申请人提供的信用证明材料,通过内部系统调阅申请人相关信息、开展现场检查核实相关情况 |
190 |
非银行金融机构(分支机构)资产评估 |
非银行金融机构(分支机构)设立、变更、终止以及业务范围审批 |
银监会 |
具备资质的资产评级机构 |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资产评估报告,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审批部门严格审核申请人提供的评估报告材料,通过内部系统调阅申请人相关信息、开展现场检查核实相关情况 |
191 |
非银行金融机构(分支机构)交易场所、设备和系统的安全性和稳定性测试 |
非银行金融机构(分支机构)设立、变更、终止以及业务范围审批 |
银监会 |
第三方机构 |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安全性和稳定性测试报告,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保留审批部门现有的安全性和稳定性测试报告技术评估、评审,同时通过内部系统调阅申请人相关信息、开展现场检查核实相关情况 |
192 |
被清算的外资金融机构提取生息资产审批所需的清算报告编制 |
被清算的外资金融机构提取生息资产审批 |
银监会 |
会计师事务所 |
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13项国务院部门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6〕10号),该行政审批事项已取消,该中介服务事项相应取消 |
193 |
出具保荐机构审计报告 |
保荐机构注册 |
证监会 |
会计师事务所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审计报告;审批部门严格审核申请人提交的符合规定的最近一年度净资本计算表、风险资本准备计算表和风险控制指标监管报表等材料 |
194 |
出具公募基金管理公司设立、公募基金管理人资格法律意见书 |
公募基金管理公司设立、公募基金管理人资格审批 |
证监会 |
律师事务所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公募基金管理公司设立、公募基金管理人资格法律意见书;审批部门通过完善审核标准程序,严格核查申请人股东会议决议、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相关批复等材料,就重大法律问题内部征求意见等方式加强监管 |
195 |
出具基金托管人资格法律意见书 |
基金托管人资格核准 |
证监会 |
律师事务所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基金托管人资格法律意见书;审批部门通过完善审核标准程序,严格核查申请人股东会议决议、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相关批复等材料,就重大法律问题内部征求意见等方式加强监管 |
196 |
出具公募基金管理公司变更重大事项法律意见书 |
公募基金管理公司变更重大事项审批 |
证监会 |
律师事务所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变更重大事项法律意见书;审批部门通过完善审核标准程序,严格核查申请人股东会议决议、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相关批复等材料,就重大法律问题内部征求意见等方式加强监管 |
197 |
出具基金服务机构注册法律意见书 |
基金服务机构注册 |
证监会 |
律师事务所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法律意见书;审批部门通过完善审核标准程序,严格核查申请人股东会议决议、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相关批复等材料,就重大法律问题内部征求意见等方式加强监管 |
198 |
出具证券公司变更业务范围、增加注册资本且股权结构发生重大调整、减少注册资本、变更持有5%以上股权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公司章程重要条款及合并、分立法律意见书 |
证券公司变更业务范围、增加注册资本且股权结构发生重大调整、减少注册资本、变更持有5%以上股权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公司章程重要条款及合并、分立审批 |
证监会 |
律师事务所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变更业务范围、增加注册资本且股权结构发生重大调整、减少注册资本、变更持有5%以上股权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公司章程重要条款及合并、分立法律意见书;审批部门通过完善审核标准程序,严格核查申请人股东会议决议、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相关批复等材料,就重大法律问题内部征求意见等方式加强监管 |
199 |
出具期货公司合并资产评估报告 |
期货公司设立、合并、分立、停业、解散或者破产,变更业务范围、注册资本、5%以上股权以及设立收购、参股或者终止境外期货类经营机构的审批 |
证监会 |
资产评估机构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期货公司合并资产评估报告;审批部门通过严格核查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相关批复、备案等材料加强监管 |
200 |
保险经纪机构设立审计(验资) |
保险经纪机构设立审批 |
保监会 |
会计师事务所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审计(验资)报告;审批部门严格审核申请人的银行入资单、银行账单等注册资本证明文件及法人股东财务报告等材料 |
201 |
设立保险公估机构审计(验资) |
设立保险公估机构审批 |
保监会 |
会计师事务所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审计(验资)报告;审批部门严格审核申请人的银行入资单、银行账单等注册资本证明文件及法人股东财务报告等材料 |
202 |
保险代理机构设立审计(验资) |
保险代理机构设立审批 |
保监会 |
会计师事务所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审计(验资)报告;审批部门严格审核申请人的银行入资单、银行账单等注册资本证明文件及法人股东财务报告等材料 |
203 |
设立外资保险公司相关材料公证 |
保险公司及其分支机构设立、保险公司终止(解散、破产)审批 |
保监会 |
申请人所在国家或者地区依法设立的公证机构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设立外资保险公司相关材料公证,保留申请人相关材料需经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要求 |
204 |
外国保险机构驻华代表机构设立及重大事项变更相关材料公证 |
外国保险机构驻华代表机构设立及重大事项变更审批 |
保监会 |
申请人所在国家或者地区依法设立的公证机构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设立及重大事项变更相关材料公证,保留申请人相关材料需经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要求 |
205 |
保险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材料中文译本公证 |
保险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审批 |
保监会 |
中国的公证机构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中文译本公证 |
206 |
出具保险公司重大事项变更财务意见 |
保险公司重大事项变更审批 |
保监会 |
会计师事务所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重大事项变更财务意见;审批部门严格审核与重大事项变更相关的股东的审计报告 |
207 |
出具保险公司重大事项变更法律意见书 |
保险公司重大事项变更审批 |
保监会 |
律师事务所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重大事项变更法律意见书;审批部门严格审核申请人公司章程、决议等文书的合法性、合规性 |
208 |
保险公司国有股权转让资产评估 |
保险公司重大事项变更审批 |
保监会 |
专业评估机构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国有股权转让资产评估报告;国有股权转让审批、备案等工作依法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财政等部门开展 |
209 |
出具保险资产管理公司重大事项变更财务意见 |
保险资产管理公司重大事项变更审批 |
保监会 |
会计师事务所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重大事项变更财务意见;审批部门严格审核与重大事项变更相关的股东的审计报告 |
210 |
出具保险资产管理公司重大事项变更法律意见书 |
保险资产管理公司重大事项变更审批 |
保监会 |
律师事务所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重大事项变更法律意见书;审批部门严格审核申请人公司章程、决议等文书的合法性、合规性 |
211 |
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国有股权转让资产评估 |
保险资产管理公司重大事项变更审批 |
保监会 |
专业评估机构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国有股权转让资产评估报告;国有股权转让审批、备案等工作依法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财政等部门开展 |
212 |
出具保险公司发行私募次级债法律意见书 |
保险公司次级定期债发行审批 |
保监会 |
律师事务所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发行私募次级债法律意见书;审批部门严格审核申请人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加强对申请人发债合规性的事后检查 |
213 |
出具保险公司公开发行次级债法律意见书 |
保险公司次级定期债发行审批 |
保监会 |
律师事务所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公开发行次级债法律意见书;审批部门严格审核申请人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加强对申请人发债合规性的事后检查 |
214 |
保险公司公开发行次级债信用评级 |
保险公司次级定期债发行审批 |
保监会 |
信用评级机构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公开发行次级债信用评级材料;审批部门严格审核申请人发债条款,通过系统内部信息核查申请人有关信用情况,防范信用风险 |
215 |
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申请人资信证明 |
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认定 |
国家粮食局 |
金融机构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资信证明 |
216 |
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申请人财务审计 |
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认定 |
国家粮食局 |
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事务所及其他具有相关资格的审计机构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财务审计报告 |
217 |
承装(修、试)电力设施经营场所、专业试验室(场、厅)、净资产、工程收入以及主要设备及机具审查 |
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核发 |
国家能源局 |
会计师事务所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承装(修、试)电力设施经营场所、专业试验室(场、厅)、净资产、工程收入以及主要设备及机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查报告 |
218 |
国家规划矿区内新增年生产能力120万吨及以上煤炭开发项目申请报告编制 |
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投资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 |
国家能源局 |
甲级工程咨询机构 |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项目申请报告,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保留审批部门现有的项目申请报告技术评估、评审 |
219 |
国防科技工业固定资产投资信息化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技术方案评价 |
国防科技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 |
国家国防科工局 |
国防科工局信息中心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技术方案评价报告,改由审批部门委托有关机构开展技术方案评价 |
220 |
国防科技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议书编制 |
国防科技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 |
国家国防科工局 |
具有相关工程咨询资质的设计单位 |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项目建议书,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保留审批部门现有的项目建议书技术评估、评审 |
221 |
国防科技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
国防科技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 |
国家国防科工局 |
具有相关工程咨询资质的设计单位 |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保留审批部门现有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技术评估、评审 |
222 |
国防科技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初步设计编制 |
国防科技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 |
国家国防科工局 |
具有相关工程咨询资质的设计单位 |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项目初步设计,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保留审批部门现有的项目初步设计技术评估、评审 |
223 |
国防科技工业社会投资项目申请报告编制 |
国防科技工业社会投资项目核准管理 |
国家国防科工局 |
具有相关工程咨询资质的设计单位 |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项目申请报告,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保留审批部门现有的项目申请报告技术评估、评审 |
224 |
国防科技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招标代理 |
国防科技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 |
国家国防科工局 |
具有相应资质的招投标代理单位 |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开展项目招标,也可委托有关机构代理招标,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
225 |
国防科技工业保密技防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技术方案评价 |
国防科技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 |
国家国防科工局 |
国家国防科工局保密资格审查认证中心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技术方案评价报告,改由审批部门委托有关机构开展技术方案评价 |
226 |
国防科技工业核设施实物保护建设项目(内容)可行性研究阶段技术方案评价 |
国防科技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 |
国家国防科工局 |
国家核安保技术中心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技术方案评价报告,改由审批部门委托有关机构开展技术方案评价 |
227 |
外商投资设立烟草专卖生产企业非货币资产价值评估 |
外商投资设立烟草专卖生产企业审批 |
国家烟草局 |
会计师事务所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非货币资产价值评估报告 |
228 |
烟草制品生产企业为扩大生产能力进行基本建设或者技术改造项目申请报告编制 |
烟草制品生产企业为扩大生产能力进行基本建设或者技术改造审批 |
国家烟草局 |
具有甲级资质的咨询单位 |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项目申请报告,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保留审批部门现有的项目申请报告技术评估、评审 |
229 |
卷烟、烟用二醋酸纤维素及丝束项目申请报告编制 |
卷烟、烟用二醋酸纤维素及丝束项目核准 |
国家烟草局 |
具有甲级资质的咨询单位 |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项目申请报告,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保留审批部门现有的项目申请报告技术评估、评审 |
230 |
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具体方案编制 |
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申请的审核与使用权登记核准和证书核发 |
国家海洋局 |
具有相应能力的机构 |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具体方案,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保留审批部门现有的开发利用方案技术评估、评审 |
231 |
无居民海岛使用项目论证 |
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申请的审核与使用权登记核准和证书核发 |
国家海洋局 |
具有相应能力的机构 |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无居民海岛使用项目论证报告,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保留审批部门现有的无居民海岛使用项目论证报告技术评估、评审 |
232 |
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报告编制 |
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 |
国家海洋局 |
具有向社会公开出具海洋环境监测数据资质的机构 |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报告,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保留审批部门现有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报告技术评估、评审 |
233 |
海洋石油勘探开发化学消油剂性能检验 |
海洋石油勘探开发化学消油剂使用核准 |
国家海洋局 |
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有资质的实验室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化学消油剂性能检验报告;审批部门按要求开展监督和检查 |
234 |
领海基点保护范围内工程建设项目论证报告书编制 |
海岛领海基点保护范围内确需进行以保护领海基点为目的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 |
国家海洋局 |
具备领海基点保护范围内工程建设项目论证报告书编制能力的机构 |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项目论证报告书,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保留审批部门现有的项目论证报告书技术评估、评审 |
235 |
南极考察活动环境影响评估报告编制 |
南、北极考察活动审批 |
国家海洋局 |
具备开展南北极考察活动环境影响评估报告编制能力的机构 |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保留审批部门现有的环境影响评估报告技术评估、评审 |
236 |
填海项目竣工验收测量 |
填海项目竣工验收 |
国家海洋局 |
具有海洋测绘资质的技术单位 |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填海项目竣工验收测量报告,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保留审批部门现有的填海项目竣工验收测量报告技术评估、评审 |
237 |
海域使用论证 |
海域使用权审核 |
国家海洋局 |
具有海域使用论证资质的单位 |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保留审批部门现有的海域使用论证报告技术评估、评审 |
238 |
废弃物特性和成分检验 |
废弃物海洋倾倒许可证核发 |
国家海洋局 |
符合中国计量认证(CMA)资质要求的机构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废弃物特性和成分检验报告,改由审批部门委托有关机构开展废弃物特性和成分检验 |
239 |
临时性海洋倾倒区选划报告编制 |
临时性海洋倾倒区审批 |
国家海洋局 |
主管部门认可的选划技术单位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临时性海洋倾倒区选划报告,改由审批部门委托有关机构开展临时性海洋倾倒区选划论证 |
240 |
海洋石油勘探开发含油钻井泥浆和钻屑样品检验 |
海洋石油勘探开发含油钻井泥浆和钻屑向海中排放审批 |
国家海洋局 |
符合中国计量认证(CMA)资质要求的机构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含油钻井泥浆和钻屑样品检验报告,改由审批部门委托有关机构开展含油钻井泥浆和钻屑样品检验 |
241 |
甲级测绘资质申请人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
从事测绘活动的单位甲级测绘资质审批 |
国家测绘地信局 |
国务院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批准设立的认证机构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材料;审批部门完善标准,按要求开展现场核查 |
242 |
甲级测绘资质申请人测绘工程项目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
从事测绘活动的单位甲级测绘资质审批 |
国家测绘地信局 |
省级以上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质量检验机构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测绘工程项目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审批部门完善标准,按要求开展质量监督工作 |
243 |
甲级测绘资质申请人使用的测绘计量器具检定 |
从事测绘活动的单位甲级测绘资质审批 |
国家测绘地信局 |
省级以上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测绘仪器检定单位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测绘计量器具检定证书,测绘计量器具检定依法由质监部门开展 |
244 |
铁路运输基础设备生产申请企业产品质量检测、检验 |
铁路运输基础设备生产企业审批 |
国家铁路局 |
国家认监委认证的第三方专业技术机构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产品质量检测、检验报告,改由审批部门委托有关机构开展产品质量检测、检验 |
245 |
铁路机车车辆驾驶资格考试 |
铁路机车车辆驾驶人员资格许可 |
国家铁路局 |
国家铁路局铁路机车车辆驾驶员资格考试中心 |
不再要求申请人委托考试机构提供考试服务,改由审批部门委托有关机构对申请人进行考试 |
246 |
动车组驾驶适应性测试 |
铁路机车车辆驾驶人员资格许可 |
国家铁路局 |
具备相应测试条件和专业能力的测试机构 |
不再要求申请人委托有关机构提供动车组驾驶适应性测试服务,改由审批部门委托有关机构向申请人提供动车组驾驶适应性测试服务 |
247 |
铁路运输基础设备生产企业安全度等级认证 |
铁路运输基础设备生产企业审批 |
国家铁路局 |
国家认监委认证的第三方专业技术机构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安全度等级认证证书;申请人按规定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并提交相关材料,审批部门按标准和要求严格审查 |
248 |
铁路运输基础设备生产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
铁路运输基础设备生产企业审批 |
国家铁路局 |
国家认监委认证的第三方专业技术机构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申请人按规定建立完善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并提供相关材料,审批部门按标准和要求严格审查 |
249 |
铁路机车车辆驾驶证申请人委托医疗机构开展职业健康检查 |
铁路机车车辆驾驶人员资格许可 |
国家铁路局 |
县级或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 |
不再要求申请人委托有关机构提供职业健康检查服务,改由审批部门委托有关机构对申请人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
250 |
铁路机车车辆设计、制造、维修或进口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
铁路机车车辆设计、制造、维修或进口许可 |
国家铁路局 |
国家认监委认证的第三方专业技术机构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申请人按规定建立完善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并提供相关材料,审批部门按标准和要求严格审查 |
251 |
民用机场选址电磁环境测试 |
民用机场场址及总体规划审批 |
中国民航局 |
具有电磁环境测试资质的单位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电磁环境测试报告,改由审批部门委托有关机构进行电磁环境测试 |
252 |
新建、改建和扩建民用机场电磁环境测试 |
规定权限内对新建、改建和扩建民用机场的审批和审核 |
中国民航局 |
具有电磁环境测试资质的单位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电磁环境测试报告,改由审批部门委托有关机构进行电磁环境测试 |
253 |
新建、改建和扩建民用机场项目建议书编制 |
规定权限内对新建、改建和扩建民用机场的审批和审核 |
中国民航局 |
中国民航机场建设集团公司等6家企业 |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项目建议书,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保留审批部门现有的项目建议书技术评估、评审 |
254 |
新建、改建和扩建民用机场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
规定权限内对新建、改建和扩建民用机场的审批和审核 |
中国民航局 |
中国民航机场建设集团公司等6家企业 |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保留审批部门现有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技术评估、评审 |
255 |
外航在华设立机构的批准和延长手续代办 |
外航驻华常设机构设立审批 |
中国民航局 |
中国民航局国际合作服务中心 |
申请人可自行办理有关手续,也可委托有关机构代办;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
256 |
境外飞行员执照确认 |
航空人员资格认定 |
中国民航局 |
中国民航科学技术研究院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执照确认材料,改由审批部门根据申请人执业和护照信息委托有关机构开展执照确认 |
257 |
民航空中交通通信导航监视设备合格审定 |
民航通信导航监视设备使用许可和导航设备开放运行许可 |
中国民航局 |
中国民航局空中交通管理局技术中心、民航第二研究所(中国民航局测试中心)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民航空中交通通信导航监视设备合格审定材料,改由审批部门委托有关机构开展民航空中交通通信导航监视设备合格审定 |
258 |
民航无线电台(站)坐标测量 |
民航无线电台(站)址审批、频率及呼号指配、航空器电台执照核发 |
中国民航局 |
具有测绘资质的单位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民航无线电台(站)坐标测量报告,改由审批部门委托有关机构开展民航无线电台(站)坐标测量 |
259 |
民航无线电台(站)电磁环境测试 |
民航无线电台(站)址审批、频率及呼号指配、航空器电台执照核发 |
中国民航局 |
具有电磁环境测试资质的单位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民航无线电台(站)电磁环境测试报告,改由审批部门委托有关机构开展民航无线电台(站)电磁环境测试 |
260 |
飞行模拟设备技术鉴定 |
用于民用航空器驾驶员训练、考试或检查的飞机模拟机、飞行训练器鉴定审批 |
中国民航局 |
中国民航科学技术研究院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飞行模拟设备技术鉴定报告,改由审批部门委托有关机构开展飞行模拟设备技术鉴定 |
261 |
民航安检设备鉴定检测 |
民用航空安全检查仪器设备使用许可 |
中国民航局 |
中国民航局航空安全技术中心民航安全检查设备鉴定办公室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民航安检设备鉴定检测报告,改由审批部门委托有关机构开展民航安检设备鉴定检测 |
262 |
经营快递业务申请人验资 |
快递业务经营许可 |
国家邮政局 |
会计师事务所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验资报告 |
263 |
快递业务员职业技能确认 |
快递业务经营许可 |
国家邮政局 |
国家邮政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和省级鉴定机构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员工的快递业务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审批部门通过考试或抽测从业人员等方式对企业服务能力进行评价 |
264 |
仿印邮票图案及其制品材质鉴定 |
仿印邮票图案及其制品审批 |
国家邮政局 |
珠宝玉石及贵金属专业检测机构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仿印邮票图案及其制品的材质鉴定报告 |
265 |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修缮方案编制 |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修缮审批 |
国家文物局 |
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等单位 |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修缮方案,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保留审批部门现有的修缮方案技术评估、评审 |
266 |
建设单位在省级和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内作业需委托开展的考古勘探发掘 |
省级和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内其他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审批 |
国家文物局 |
考古发掘单位、科研事业单位 |
不再要求申请人委托有关机构开展考古勘探发掘,改由审批部门委托有关机构开展考古勘探发掘 |
267 |
建设单位在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控制地带内进行建设工程需委托开展的考古勘探发掘 |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地带内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批 |
国家文物局 |
考古发掘单位、科研事业单位 |
不再要求申请人委托有关机构开展考古勘探发掘,改由审批部门委托有关机构开展考古勘探发掘 |
268 |
境内机构(不含商业银行)向境外提供商业贷款财务审计 |
境内机构(不含商业银行)向境外提供商业贷款审批与登记 |
国家外汇局 |
会计师事务所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借款人财务审计报告;审批部门严格审核申请人财务报告,督促申请人按年度办理境外直接投资存量权益登记,加强对申请人的事后监管 |
269 |
境内直接投资项下外汇登记清算审计 |
境内直接投资项下外汇登记核准 |
国家外汇局 |
会计师事务所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清算审计报告;审批部门严格审核申请人清算报告,通过电子化信息系统加强对相关跨境资金流动的事中事后监管 |
270 |
外资股东持股情况变化证明 |
境内直接投资项下外汇登记核准 |
国家外汇局 |
证券登记结算机构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外资股东持股情况变化证明;审批部门严格审核申请人提供的外资股东持股情况变化材料,并通过电子化信息系统加强对相关跨境资金流动的事中事后监管 |
271 |
货币出资确认申请表编制 |
境内直接投资项下外汇登记核准 |
国家外汇局 |
会计师事务所 |
不再要求申请人委托会计师事务所编制货币出资确认申请表;审批部门严格审核申请人提供的货币出资确认有关材料,并通过电子化信息系统加强对相关跨境资金流动的事中事后监管 |
272 |
境内直接投资出资确认申请表编制 |
境内直接投资项下外汇登记核准 |
国家外汇局 |
会计师事务所 |
不再要求申请人委托会计师事务所编制境内直接投资出资确认申请表;审批部门严格审核申请人提供的境内直接投资出资确认有关材料,并通过电子化信息系统加强对相关跨境资金流动的事中事后监管 |
273 |
外国投资者非货币出资无形资产价值评估报告编制 |
境内直接投资项下外汇登记核准 |
国家外汇局 |
会计师事务所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无形资产价值评估报告;审批部门通过电子化信息系统加强对相关跨境资金流动的事中事后监管 |
274 |
境外直接投资项下外汇登记清算审计 |
境外直接投资项下外汇登记核准 |
国家外汇局 |
会计师事务所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清算审计报告;审批部门严格审核申请人提供的清算情况说明,并通过电子化信息系统加强对相关跨境资金流动的事中事后监管 |
275 |
外国投资者收购中方股权出资无形资产价值评估报告编制 |
境内直接投资项下外汇登记核准 |
国家外汇局 |
会计师事务所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无形资产价值评估报告;审批部门通过电子化信息系统加强对相关跨境资金流动的事中事后监管 |
276 |
非银行金融机构外方股东减(撤)资购付汇核准所需的验资 |
资本项目外汇资金汇出境外的购付汇核准 |
国家外汇局 |
会计师事务所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验资和审计报告;审批部门严格审核申请人提供的资金入账材料,并通过电子化信息系统加强对相关跨境资金流动的事中事后监管 |
277 |
非银行金融机构外方股东减(撤)资购付汇审计 |
资本项目外汇资金汇出境外的购付汇核准 |
国家外汇局 |
会计师事务所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审计报告;审批部门通过电子化信息系统加强对相关跨境资金流动的事中事后监管 |
278 |
非银行金融机构中方股东受让外方股权购付汇审计或资产评估 |
资本项目外汇资金汇出境外的购付汇核准 |
国家外汇局 |
会计师事务所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审计报告或资产评估报告;审批部门通过电子化信息系统加强对相关跨境资金流动的事中事后监管 |
279 |
非银行金融机构中方股东向外方股东转让股权结汇审计或资产评估 |
资本项目外汇资金结汇核准 |
国家外汇局 |
会计师事务所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审计报告或资产评估报告;审批部门通过电子化信息系统加强对相关跨境资金流动的事中事后监管 |
280 |
非银行金融机构(不含保险公司)外汇利润结汇核准所需的财务报表审计 |
资本项目外汇资金结汇核准 |
国家外汇局 |
会计师事务所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审批部门严格审核申请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并通过电子化信息系统加强对相关跨境资金流动的事中事后监管 |
281 |
非银行金融机构(不含保险公司)外汇与人民币资产不匹配的购汇、结汇审批所需的财务报表审计 |
金融机构外汇与人民币资产不匹配的购汇、结汇审批 |
国家外汇局 |
会计师事务所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审批部门严格审核申请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并通过电子化信息系统加强对相关跨境资金流动的事中事后监管 |
282 |
制作、复制国家秘密载体定点单位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
制作、复制国家秘密载体定点单位甲级资质认定(制作、复制、维修、销毁国家秘密载体定点单位甲级资质认定的子项) |
国家保密局 |
相应认证机构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材料;审批部门完善标准,严格年审制度,开展经常性保密检查,督促资质单位执行保密规定 |
283 |
制作、复制国家秘密载体定点单位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
制作、复制国家秘密载体定点单位甲级资质认定(制作、复制、维修、销毁国家秘密载体定点单位甲级资质认定的子项) |
国家保密局 |
相应认证机构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材料;审批部门完善标准,严格年审制度,开展经常性保密检查,督促资质单位执行保密规定 |
284 |
制作、复制国家秘密载体定点单位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
制作、复制国家秘密载体定点单位甲级资质认定(制作、复制、维修、销毁国家秘密载体定点单位甲级资质认定的子项) |
国家保密局 |
相应认证机构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材料;审批部门完善标准,严格年审制度,开展经常性保密检查,督促资质单位执行保密规定 |
285 |
制作、复制国家秘密载体定点单位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
制作、复制国家秘密载体定点单位甲级资质认定(制作、复制、维修、销毁国家秘密载体定点单位甲级资质认定的子项) |
国家保密局 |
相应认证机构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材料;审批部门完善标准,严格年审制度,开展经常性保密检查,督促资质单位执行保密规定 |
286 |
申请涉密信息系统集成单位甲级资质所需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认定 |
涉密信息系统集成单位甲级资质认定 |
国家保密局 |
中国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认定材料;审批部门完善标准,按要求开展现场审查 |
287 |
申请涉密信息系统集成单位甲级资质所需的软件企业认定和软件产品登记 |
涉密信息系统集成单位甲级资质认定 |
国家保密局 |
中国软件行业协会 |
不再要求申请人开展软件企业认定和软件产品登记;审批部门完善标准,按要求开展现场审查 |
288 |
申请涉密信息系统集成单位甲级资质所需的信息技术服务标准认证 |
涉密信息系统集成单位甲级资质认定 |
国家保密局 |
全国信息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信息技术服务标准认证材料;审批部门完善标准,按要求开展现场审查 |
289 |
申请涉密信息系统集成单位甲级资质所需的安全技术防范资质认定 |
涉密信息系统集成单位甲级资质认定 |
国家保密局 |
省级安全技术防范行业协会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安全技术防范资质认定材料;审批部门完善标准,按要求开展现场审查 |
290 |
申请涉密信息系统集成单位甲级资质所需的安防工程企业资质认定 |
涉密信息系统集成单位甲级资质认定 |
国家保密局 |
中国安全防范产品协会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安防工程企业资质认定材料;审批部门完善标准,按要求开展现场审查 |
291 |
申请涉密信息系统集成单位甲级资质所需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资质认定 |
涉密信息系统集成单位甲级资质认定 |
国家保密局 |
中国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资质认定材料;审批部门完善标准,按要求开展现场审查 |
292 |
商用密码产品生产单位财务审计 |
商用密码产品生产单位审批 |
国家密码局 |
会计师事务所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财务审计报告 |
293 |
商用密码产品质量检测机构实验室认可 |
商用密码产品质量检测机构审批 |
国家密码局 |
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实验室认可证书;审批部门完善标准,按要求开展现场核查 |
294 |
商用密码产品例行试验和环境适应性报告编制 |
商用密码产品品种和型号审批 |
国家密码局 |
有相关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 |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商用密码产品例行试验和环境适应性报告,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审批部门完善标准,按要求加强核查 |
295 |
商用密码产品检测 |
商用密码产品品种和型号审批 |
国家密码局 |
国家密码局商用密码检测中心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商用密码产品检测报告,改由审批部门委托有关机构开展商用密码产品检测 |
296 |
商用密码出口型产品检测 |
商用密码产品出口许可 |
国家密码局 |
国家密码局商用密码检测中心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商用密码出口型产品检测报告,改由审批部门委托有关机构开展商用密码出口型产品检测 |
297 |
电子认证服务系统互联互通测试 |
电子认证服务使用密码许可 |
国家密码局 |
国家密码局商用密码检测中心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电子认证服务系统互联互通测试报告,改由审批部门委托有关机构开展电子认证服务系统互联互通测试 |
298 |
机房屏蔽效能检测 |
电子认证服务使用密码许可 |
国家密码局 |
中国人民解放军信息安全测评认证中心,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安全、保密有关测评部门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机房屏蔽效能检测报告,改由审批部门委托有关机构开展机房屏蔽效能检测 |
(注:国务院决定清理规范的323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中,公布298项,其余为涉及修法事项及涉密等事项。)
国务院已公布取消的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审批部门 |
1 |
不需中央政府投资、限额(规模)以下或不涉及国家有特殊规定的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审批 |
省级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省会城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部门 |
2 |
境内国际科技会展审批 |
省级及计划单列市科技部门 |
3 |
对上报工业和信息化部的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变更初审 |
省级工业和信息化部门 |
4 |
社会福利基金资助项目审批 |
省、市级民政部门 |
5 |
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资格审查 |
省、市、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
6 |
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资格审查 |
省、市、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
7 |
医疗卫生机构承担预防性健康检查审批 |
市、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 |
8 |
从事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审核 |
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 |
9 |
对吸纳下岗失业人员达到规定条件的服务型、商贸企业和对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减免税的审批 |
地方税务机关 |
10 |
企业享受综合利用资源所得税优惠的核准 |
地方税务机关 |
11 |
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享受所得税优惠的备案核准 |
地方税务机关 |
12 |
企业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享受所得税优惠的备案核准 |
地方税务机关 |
13 |
对律师事务所征收方式的核准 |
地方税务机关 |
14 |
注册税务师执业核准 |
地方税务机关 |
15 |
珠宝玉石质量检验师执业资格注册 |
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
16 |
高等学校境外办学实施专科教育或者非学历高等教育审批 |
省级人民政府 |
17 |
校外学习中心(点)审批 |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 |
18 |
二、三级文物系统风险单位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方案审批和工程验收 |
省级公安机关 |
19 |
国有企业经营者工资审核 |
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
20 |
彩票销售机构销售实施方案审批 |
省级财政部门 |
21 |
彩票销售机构开展派奖审批 |
省级财政部门 |
22 |
矿业权价款评估备案核准 |
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 |
23 |
矿泉水注册登记 |
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 |
24 |
一般保护古生物化石流通审批 |
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 |
25 |
建设项目试生产审批 |
省、市、县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
26 |
设立水利旅游项目审批 |
省、市、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 |
27 |
外省肥料登记产品备案核准 |
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 |
28 |
省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设立审批 |
省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 |
29 |
第二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准入 |
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 |
30 |
开展医疗美容新技术临床研究的批准 |
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 |
31 |
医疗机构放射影像健康普查许可 |
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 |
32 |
主管税务机关对非居民企业适用行业及所适用的利润率的审核 |
地方税务机关 |
33 |
汇总纳税企业组织结构变更审核 |
地方税务机关 |
34 |
企业符合特殊性税务处理规定条件的业务的核准 |
地方税务机关 |
35 |
企业取得的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享受所得税优惠的核准 |
地方税务机关 |
36 |
企业享受符合条件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或缩短折旧年限所得税优惠的核准 |
地方税务机关 |
37 |
企业享受文化体制改革中转制的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所得税优惠的核准 |
地方税务机关 |
38 |
电网企业新建项目分摊期间费用的核准 |
地方税务机关 |
39 |
企业享受生产和装配伤残人员专门用品企业所得税优惠的核准 |
地方税务机关 |
40 |
企业境外所得适用简易征收和饶让抵免的核准 |
地方税务机关 |
41 |
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享受免税收入优惠的备案核准 |
地方税务机关 |
42 |
企业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享受所得税优惠的备案核准 |
地方税务机关 |
43 |
软件、集成电路企业享受所得税优惠的备案核准 |
地方税务机关 |
44 |
动漫企业享受所得税优惠的备案核准 |
地方税务机关 |
45 |
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享受所得税优惠的备案核准 |
地方税务机关 |
46 |
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及清洁发展机制项目实施企业享受所得税优惠的备案核准 |
地方税务机关 |
47 |
个人取得股票期权或认购股票等取得折扣或补贴收入个人所得税纳税有困难的审核 |
地方税务机关 |
48 |
对一年期以上返还性人身保险业务免征营业税的初审 |
地方税务机关 |
49 |
企业吸纳自主择业的军转干部税收减免审批 |
地方税务机关 |
50 |
企业享受苏州工业园区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法人合伙人试点优惠政策的核准 |
地方税务机关 |
51 |
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审批 |
地方税务机关 |
52 |
境外注册中资控股居民企业主管税务机关的变更审批 |
地方税务机关 |
53 |
企业成本分摊协议是否符合独立交易原则的审核 |
地方税务机关 |
54 |
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含与港澳台协议)待遇审批 |
地方税务机关 |
55 |
防伪技术产品生产企业在异地设立使用推广机构的备案核准 |
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
56 |
对国家林业局松材线虫病疫木加工板材定点加工企业审批的初审 |
省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 |
57 |
对国家林业局普及型国外引种试种苗圃资格认定的初审 |
省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 |
58 |
专利代理机构设立办事机构和办事机构停业、撤销审批 |
省级知识产权部门 |
59 |
向国外申请专利专项资金资助中第三方检索机构认定 |
省级知识产权部门 |
60 |
其他部门新建、撤销气象台站审批 |
省级气象主管机构 |
61 |
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施工资质年检 |
省级气象主管机构 |
62 |
施放气球资质证年检 |
省、市级气象主管机构 |
63 |
外商投资广告企业项目审批 |
省、市、县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
64 |
户外广告登记 |
市、县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
65 |
固定形式印刷品广告登记 |
省级及计划单列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
66 |
外商投资广告企业设立分支机构审批 |
省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
67 |
设备监理单位甲级、乙级资格证书核发 |
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
68 |
建立社会公正计量行(站)审批 |
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
69 |
地方性基金会分支机构、代表机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 |
省级民政部门 |
70 |
引航员任职资格审批 |
地方海事管理机构 |
71 |
国内航行船舶进出港签证 |
地方海事管理机构 |
72 |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专业审批 |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 |
73 |
省域范围内跨地区举办中小学校际体育竞赛审批 |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 |
74 |
教育网站和网校审批 |
省、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 |
75 |
实验动物出口审批 |
省级科技部门 |
76 |
实验动物工作单位从国外进口实验动物原种登记单位指定 |
省级科技部门 |
77 |
外国人进入林业系统自然保护区审批 |
省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 |
78 |
外国人对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进行野外考察审批 |
省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 |
79 |
丙级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资质认定 |
省级地震工作主管部门 |
80 |
甲级、乙级地震安全性评价资质认定初审 |
省级地震工作主管部门 |
81 |
环境保护(污染治理)设施运营单位乙级、临时资质认定 |
省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
82 |
加工利用国家限制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废五金电器、废电线电缆、废电机等企业认定 |
省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
83 |
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环境管理登记证核发 |
省、市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
84 |
放射性药品使用许可证联合核发 |
省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
85 |
江河故道、旧堤、原有工程设施等填堵、占用、拆毁审批 |
省、市、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 |
86 |
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机构乙级资质认定 |
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 |
87 |
乙级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机构资质认定 |
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 |
88 |
开垦荒坡地防止水土流失措施审批 |
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 |
89 |
渔业船员二级、三级培训机构资格认定 |
省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 |
90 |
从国外引进和向国外提供菌(毒)种或者样本初审 |
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 |
91 |
地质资料延期汇交审批及保护登记 |
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 |
92 |
市区饲养家畜家禽审批 |
市、县级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
93 |
在碘盐中同时添加其他营养强化剂或者药物审批 |
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 |
94 |
地方对内水、领海范围内的海底电缆管道铺设路由调查勘测、铺设施工审批 |
省、市、县级海洋行政主管部门 |
95 |
乙级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认定 |
省级价格主管部门 |
96 |
大中型水利工程移民安置规划大纲审批 |
省级人民政府移民管理机构 |
97 |
直销企业产品说明重大变更审批 |
省级商务主管部门 |
98 |
鲜茧收购资格认定 |
省级商务主管部门 |
99 |
设立旧机动车鉴定评估机构审批 |
设区的市级商务主管部门 |
100 |
印花税票代售许可 |
地方税务机关 |
101 |
安置残疾人员和国家鼓励安置的其他就业人员所支付工资的加计扣除的核准 |
地方税务机关 |
102 |
对办理税务登记(外出经营报验)的核准 |
地方税务机关 |
103 |
偏远地区简并征期认定 |
地方税务机关 |
104 |
对纳税人申报方式的核准 |
地方税务机关 |
105 |
印制有本单位名称发票的审批 |
地方税务机关 |
106 |
扣缴税款登记核准 |
地方税务机关 |
107 |
烟草广告审批 |
省级或其授权的省辖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
108 |
专利代理机构设立审批初审 |
省级知识产权部门 |
109 |
统计人员从业资格认定 |
省级统计行政主管部门 |
110 |
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的演出场所经营单位设立初审 |
省级文化行政主管部门 |
111 |
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的演出经纪机构设立初审 |
省级文化行政主管部门 |
112 |
馆藏文物拍摄许可 |
省、市级文物行政主管部门 |
113 |
文物保护单位拍摄许可 |
省、市、县级文物行政主管部门 |
114 |
制作考古发掘现场专题类、直播类节目审批 |
省级文物行政主管部门 |
115 |
电影制片单位以外的单位独立从事电影摄制业务审批 |
省级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 |
116 |
改建、拆除电影院和放映设施审批 |
省、市、县级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 |
117 |
地市级、县级广播电台、电视台变更台标审批 |
省级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 |
118 |
电影放映单位变更业务范围或者兼并、合并、分立审批 |
县级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 |
119 |
特种印刷品准印许可 |
县级公安机关 |
120 |
安全技术防范产品生产登记批准书核发 |
省级公安机关 |
121 |
军工产品储存库风险等级认定和技术防范工程方案审核及工程验收 |
省级公安机关 |
122 |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甲级资质初审 |
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
123 |
高等专科以下教育机构及国务院履行出资人职责企业以外的企业聘请外国专家单位资格认可 |
省级外国专家归口管理部门 |
124 |
从事实验动物工作人员资格认可 |
省级科技部门 |
125 |
林木种子(苗木)进口初审 |
省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 |
126 |
占用城市道路作为集贸市场审批 |
市、县级人民政府 |
127 |
测绘计量检定人员资格认定 |
省级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 |
128 |
外国人进入地方级海洋自然保护区审批 |
省级海洋行政主管部门 |
129 |
对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的价格鉴证师注册初审 |
省级价格主管部门 |
130 |
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含电厂)认定 |
省级资源综合利用主管部门 |
131 |
丙级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认定 |
省级价格主管部门 |
132 |
对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投资建设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初审 |
省级发展改革部门 |
133 |
对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的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认定初审 |
省级发展改革部门 |
134 |
对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的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初审 |
省级发展改革部门 |
135 |
对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的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初审 |
省级发展改革部门 |
136 |
对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的境外投资项目核准初审 |
省级发展改革部门 |
137 |
对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的境外投资项目备案初审 |
省级发展改革部门 |
138 |
对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的招标师职业资格认定初审 |
省级发展改革部门 |
139 |
对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的地方企业发行企业债券预审 |
省级发展改革部门 |
140 |
对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的农产品(棉、粮)进口关税配额初审 |
省级发展改革部门 |
141 |
“三高”地点接纳设置无线寻呼发射基站的“三高”产权单位备案核准 |
省级无线电管理机构 |
142 |
专用汽车项目核准 |
省级及计划单列市工业和信息化部门 |
143 |
对上报国家粮食局的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受理报批 |
省级粮食部门 |
144 |
对上报国家国防科工局的军工关键设备设施处置初审 |
省级国防科技工业管理部门 |
145 |
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单位安全保密资格审查 |
省级国防科技工业管理部门 |
146 |
地方军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及验收 |
省级国防科技工业管理部门 |
147 |
对上报国家国防科工局的地方单位国防科技工业社会投资项目核准事项的初审 |
省级国防科技工业管理部门 |
148 |
在营企业完成改组改制、符合豁免条件的东北老工业基地企业历史欠税豁免审批 |
地方税务机关 |
149 |
非境内注册居民企业选择主管税务机关的批准 |
地方税务机关 |
150 |
创业投资企业享受创业投资所得税优惠核准 |
地方税务机关 |
151 |
企业享受新疆喀什、霍尔果斯两个特殊经济开发区、新疆困难地区新办企业所得税优惠的核准 |
地方税务机关 |
152 |
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核准 |
地方税务机关 |
153 |
企业购置用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的专用设备的投资额享受所得税优惠的备案核准 |
地方税务机关 |
154 |
赣州市企业享受西部大开发所得税优惠备案核准 |
地方税务机关 |
155 |
营业税差额纳税试点物流企业确认 |
地方税务机关 |
156 |
房地产开发企业计税成本对象确定核准 |
地方税务机关 |
157 |
非居民企业股权转让选择特殊性税务处理核准 |
地方税务机关 |
158 |
地方负责的境内对外经济技术展览会办展项目审批 |
省级商务主管部门 |
159 |
纺织品临时出口许可证核发 |
省、市级商务主管部门 |
160 |
输港澳劳务合作项目立项审核 |
省级商务主管部门 |
161 |
边境小额贸易企业经营国家重点管理进出口商品资格认定 |
省级商务主管部门 |
162 |
棉花质量检验师执业资格注册 |
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
163 |
融资性担保机构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核准 |
省级金融主管部门 |
164 |
电影院加入院线审批 |
省级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 |
165 |
电子出版物出版单位出版境外著作权人授权的电子出版物的升级版本、电子游戏测试盘及境外互联网游戏作品客户端程序光盘审批 |
省级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 |
166 |
地方台在境外租买时段、频道(率)或者建台、办台初审 |
省级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 |
167 |
电子出版物出版单位与境外机构合作出版电子出版物初审 |
省级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 |
168 |
可录光盘生产设备引进审核 |
省级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 |
169 |
可录光盘生产企业设立审批 |
省级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 |
170 |
被关闭光盘生产线处理审批 |
省级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 |
171 |
电子政务电子认证服务机构跨区域建设注册审核系统审批 |
省级密码管理部门 |
172 |
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 |
省级民政部门、财税部门 |
173 |
安全评价机构甲级资质审批初审 |
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
174 |
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甲级资质初审 |
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
175 |
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从业资格证认定 |
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
176 |
机动车维修技术人员从业资格证件颁发 |
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 |
177 |
港澳台本科在读学生转读内地(祖国大陆)普通高等学校本科生的审批 |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 |
178 |
对教育部实施的高等学校设置尚未列入《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的新专业审批的初审 |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 |
179 |
参照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实施范围审批 |
省、市、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 |
180 |
中型及以下单建人防工程、防空地下室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批 |
省、市、县级人民防空主管部门 |
181 |
对国家人防办负责的人民防空信息系统综合集成资格的初审 |
省级人民防空主管部门 |
182 |
对农业部负责的农药分装登记初审 |
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农药检定机构 |
183 |
对农业部负责的农药田间试验审批初审 |
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农药检定机构 |
184 |
农药续展登记初审 |
省级农药检定机构 |
185 |
对农业部负责的兽药产品批准文号审批初审 |
省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 |
186 |
对农业部负责的农业转基因生物试验审批初审 |
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 |
187 |
省、市、县级森林公园设立、撤销、合并、改变经营范围或者变更隶属关系审批 |
省、市、县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 |
188 |
对国家林业局负责的引进陆生野生动物外来物种种类及数量审批初审 |
省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 |
189 |
对国家林业局负责的出售、收购、利用国家一级保护陆生野生动物或其产品审批初审 |
省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 |
190 |
对国家林业局负责的向境外提供或从境外引进林木种质资源审批初审 |
省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 |
191 |
污染场地环境恢复方案审批 |
省、市、县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
192 |
对环境保护部负责的有毒化学品进出口环境管理登记预审 |
省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
193 |
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机构甲级资质初审 |
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 |
194 |
外国组织和个人在华从事气象活动初审 |
省级气象主管机构 |
195 |
在国家地质公园地质遗迹保护区外的园区进行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和工程建设活动审批 |
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 |
196 |
对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的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和其他专业勘察设计工程师注册的初审 |
省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
197 |
对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的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审批的初审 |
省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
198 |
对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审批的初审 |
省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
199 |
对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的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审批的初审 |
省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
200 |
对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的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审批的初审 |
省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
201 |
对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甲级资质审批的初审 |
省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
202 |
对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的甲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审批的初审 |
省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
203 |
对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的建筑业企业承包特级、一级,部分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审批的初审 |
省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
204 |
对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的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注册的初审 |
省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
205 |
对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的物业管理师执业资格注册的初审 |
省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
206 |
对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的甲级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许可的初审 |
省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
207 |
对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的甲级、部分乙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核准的初审 |
省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
208 |
从事第三方药品物流业务批准 |
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
209 |
对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负责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研究立项审批的初审 |
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
210 |
对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负责的国产保健食品注册的初审 |
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
211 |
对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负责的特殊用途化妆品审批的初审 |
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
212 |
对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负责的处方药转换非处方药申报资料的初审 |
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
213 |
对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负责的药品注册补充申请的初审 |
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
214 |
对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负责的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注册的初审 |
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
215 |
棉花加工资格认定 |
省级发展改革、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
216 |
普通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含民办)章程核准 |
省、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 |
217 |
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资格认定 |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 |
218 |
高等学校副教授评审权审批 |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 |
219 |
民办学校招生简章和广告备案核准 |
省、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 |
220 |
生产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初审 |
省级无线电管理机构 |
221 |
食盐准运许可 |
省级盐业主管机构 |
222 |
食盐中添加营养强化剂或药物许可 |
省级盐业主管机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 |
223 |
公章刻制审批 |
县级公安机关 |
224 |
香港、澳门律师担任内地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核准 |
省级司法行政主管部门 |
225 |
在环保部门管理的地方级自然保护区的实验区开展参观、旅游活动审批 |
省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
226 |
物业服务企业二级及以下资质认定 |
省、市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
227 |
在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范围内进行相关活动方案的审批 |
城市、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文物主管部门 |
228 |
水利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批 |
省、市、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 |
229 |
在堤防上新建建筑物及设施竣工验收 |
省、市、县级河道主管机关 |
230 |
水利工程采用没有国家技术标准的新技术、新材料审定 |
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 |
231 |
重大动物疫病病料采集审批 |
省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 |
232 |
在渔港内的航道、港池、锚地和停泊区从事捕捞、养殖等生产活动审批 |
市、县级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关 |
233 |
境内申请肥料临时登记 |
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 |
234 |
国内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审查 |
省、市、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 |
235 |
从境外引进蚕遗传资源初审 |
省级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 |
236 |
在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的自然保护区的实验区开展参观、旅游活动审批 |
省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 |
237 |
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认定初审 |
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 |
238 |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检验资格许可 |
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
239 |
复印打印业务审批 |
省、市、县级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 |
240 |
非电子出版物出版单位委托电子出版物复制单位复制计算机软件、电子媒体非卖品审批 |
省级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 |
241 |
药用辅料(不含新药用辅料和进口药用辅料)注册 |
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
242 |
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企业(第三方平台除外)审批 |
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
243 |
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认定初审 |
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
244 |
在非疫区进行植物检疫对象研究审批 |
省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 |
245 |
采集国家一级保护野生植物初审 |
省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 |
246 |
出口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或进出口中国参加的国际公约限制进出口的野生植物初审 |
省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 |
247 |
营造林工程监理员职业资格审核 |
省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 |
248 |
采集或采伐国家重点保护的天然种质资源初审 |
省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 |
249 |
废弃物海洋倾倒许可证核发 |
省级海洋行政主管部门 |
250 |
在海洋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的地方级自然保护区的实验区开展参观、旅游活动审批 |
省级海洋行政主管部门 |
251 |
在古建筑内安装电器设备审批 |
省、市、县级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公安机关 |
252 |
在古建筑内设置生产用火审批 |
省、市、县级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公安机关 |
253 |
对国家文物局关于馆藏一级文物修复、复制、拓印审批的初审 |
省级文物行政主管部门 |
(注:国务院决定取消的283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中,公布253项,其余为涉及修法事项。)
[责任编辑:李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