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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外贸与打击骗税存在矛盾? 国税总局官员回应

2017年02月24日 13:55:52  来源: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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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2月24日电 据国家国税总局网站消息,国税总局稽查局副局长文月寿24日做客在线访谈,就维护税收秩序、促进经济发展、有效查处骗税虚开违法行为等问题与网友在线交流。文月寿指出,近年来防范和打击骗税、虚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总体而言,骗税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违法犯罪行为还未从根本上得到遏制,必须继续保持打击骗税虚开的高压态势。

图为访谈现场 图片来源:国税总局网站

  图为访谈现场 图片来源:国税总局网站

  以下为问答要点摘编

  2016年在打骗打虚方面采取了哪些具体措施?

  文月寿就此指出成效主要体现在五个方面:

  一是有效挽回国家税款损失;

  二是成功查处深圳“铁锹1号”和“铁锹2号”、上海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骗税案、河南某光电公司骗税案、青岛赵某某团伙骗税案等一大批典型骗税案件和广东“6·26”、厦门“7·08”、湖北“12·08”、福建“11·27”等重大虚开案件,有力打击了骗税虚开分子的嚣张气焰;

  三是及时治理整顿了医药、棉纺、服装、电子、家具、大宗商品交易等高风险行业税收秩序,化解了部分地区涉税违法案件高发频发的税收风险,有效提升了行业和区域企业的纳税遵从;

  四是进一步净化了外贸营商环境,对规范地区外贸秩序产生积极影响;

  五是宣传震慑效应持续增强。

  国家大力支持外贸发展,税务总局开展打骗工作,两者是否存矛盾?

  文月寿就此回应说,不矛盾。为贯彻国务院关于支持外贸稳定增长的决定,税务总局与相关出口监管部门先后出台了一系列贸易便利化的措施,有力地支持了外贸发展。与此同时,应注意防范出口骗税风险。依法打击骗取出口退税不仅不会阻碍外贸的发展,而且能够为出口企业提供一个公平的竞争环境,维持正常的出口退税秩序,更好地促进出口贸易的健康发展。

  国企背景企业会不会骗税?

  文月寿表示,我们发现骗税涉案主体日益多元。不法分子之前实施骗税主要借用外贸公司作为平台,近年来生产企业也频频成为涉案主体,骗税行为有增加的趋势。不仅如此,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也开始被不法分子作为退税平台。

  骗税一般都发生在沿海地区?

  文月寿指出,早年的骗税活动主要集中在报关出口、物流运输、金融支付等具有便利条件和优势的沿海地区。现在经济欠发达的内陆地区和偏远地区也陆续出现骗税的大要案件以及大量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恶性案件。骗税活动由沿海向内陆地区蔓延的趋势明显。

图为访谈现场 图片来源:国税总局网站

  图为访谈现场 图片来源:国税总局网站

  营改增后哪些新增的虚开风险需要注意?

  文月寿回应,营改增全面推开后,虚开在范围、领域、手段和方法等方面都会产生新的变化。特别是建筑、房地产、生活服务等行业,成本核算复杂难控,供货单位零星分散,进项发票不易取得,存在潜在的虚开风险。目前,部分地区的税务机关已经发现相关行业有的企业存在虚开专用发票、虚抵进项和虚开普通发票问题。

  2016年查获了多少起骗退税案?骗退税案有何特点?

  文月寿回应,2016年,全国税务机关在公安、海关和人民银行等部门的支持配合下,有效查处一批典型骗税案件。从查处的案件分析,与以前相比,骗税、虚开活动主要呈现以下新特点:一是分布构成相对集中。

  不法分子较为熟悉税收法律、政策和管理规定,往往选择社会管理和税收征管相对薄弱的领域实施骗税和虚开违法活动。二是作案手法更加专业隐蔽。随着国家持续加大治理力度,不法分子采取更加专业化和隐蔽化的作案手法,逃避监管打击。三是出现新的涉税风险。当前,跨境电子商务、市场采购业务等出口新业态蓬勃兴起,但有的企业防范税收风险意识不强、内控制度不甚健全,部分不法中小企业或虚开骗税团伙利用出口平台达到骗税的目的。

  2017年怎么组织打击骗税和虚开?

  文月寿指出,2017年,税务总局将继续紧密围绕“打、研、改、防”总体思路,按照“标本兼治、信息共享、形成合力、完善制度”的要求,针对骗税、虚开重点地区、重点产品进行精准选案,以选派专案组和属地查处相结合方式,加大税务部门行政执法力度。今年我们将重点组织查处一批跨区域大案要案,对骗税、虚开的上下游企业实施全链条打击,进一步加大威慑力量,尽最大努力挽回国家税收损失,同时,抓紧研提防范骗税、虚开的相关政策、制度建议,力求从根本上遏制骗税、虚开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

[责任编辑:郭晓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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