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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油上调非居民用天然气结算价格

2016年12月12日 13:36:46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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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之前传得沸沸扬扬的中石油冬季自主上调天然气价一事终于落地。记者昨天获悉,中石油已向各天然气用户下发通知,从本月20日起将非居民用天然气结算价格上浮10%。

  “这次中石油首次主动上浮天然气门站价,意味着气价改革又前进一步。未来,更多天然气交易将进入交易中心进行,市场化趋势已不可阻挡。”专家说。

  据记者拿到的一份中石油管道销售分公司《关于调整非居民用天然气结算价格的通知》(下称《通知》)称,鉴于山东地区、东北地区冬季需求旺盛、资源紧张、供需矛盾十分突出的市场形势及销售特点,经研究决定调整非居民用天然气结算价格。从2016年11月20日,非居民用天然气(不含化肥用气)按客户现行门站价(山东省为省界价格)上浮10%执行。

  作为回应,各地物价局也开始落实上述调价举措,如临沂市物价局发布的一份《关于上浮非居民天然气和车用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就显示,根据相关文件要求,结合临沂市实际,决定对市区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和车用天然气价格进行调整,其中,市区非居民管道天然气最高销售价格由3.03元/立方米调整为3.23元/立方米。

  不过,上述调整后的价格并非是长期价格:中石油《通知》称上浮价格执行至2017年3月15日,但并未说明到期后的价格办法;临沂市物价局的通知则明确宣布2017年3月16日起恢复执行《临沂市物价局关于调整非居民用天然气和车用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临价格发[2015]118号)文件规定价格。

  “这次调价应该是中石油历史上第一次主动上浮天然气门站价。”中石油集团经济技术研究院市场所高级经济师徐博昨天在接受上证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过去发改委规定天然气门站最高限价,企业只能下调,不能上浮,但去年改成基准价后,企业就有权自主上浮价格了,意味着气价改革又向前迈进了一步。

[责任编辑:葛新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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