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混合所有制是推进国企改革的突破口
■ 观察家
目前已实行的或拟实行的对高管降薪、企业间重组、分类监管等改革举措并不能解决根本问题,因为这些改革只是目前国有企业内部利益关系的调整,它无法改变企业的行为方式。
国家发改委官网已发文称,国企改革系列配套文件已基本形成。近日,有消息人士表示,国企改革顶层设计方案已经在国企和相关部委征求完意见,该方案涉及改革的目标、路径和价值判断标准等。
前不久,有外媒曾经报道,中国计划以新加坡的淡马锡模式为下一步国企改革顶层设计方案的参考。所谓的淡马锡模式,就是通过建立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的模式来进行改革。
国有企业改革的初始目的在于放权让利,即扩大企业自主权。其目的是解决对企业管得过多过死而让企业拥有活力的问题。
随着改革的不断推进,指令性计划体制最终被废除,市场经济体制建立,国有企业成为面对市场经营的竞争主体。这也是我们要搞市场经济,但又要保留国有企业的必然选择。
就目前的国有企业来说,它已经有了利润的动力,但求大、经营者谋利、管理不善等问题是必须承认的现实,尤其是企业出了支付上的问题,理应破产重组或清算,但却可以通过同其他国有企业重组或延期支付债务等方式,企业仍可继续经营。
国有企业是市场竞争主体,这是事实,但它的行为却被扭曲。而目前已实行的或拟实行的对高管降薪、企业间重组、分类监管等改革举措并不能解决根本问题,因为这些改革只是目前国有企业内部利益关系的调整,或企业规模及数量的变化,它无法改变企业的行为方式。就目前来说,改变国有企业行为方式,一个比较好的选择就是让国有企业开放股权,引入非国有资本进入到国有企业,即发展混合所有制。
而新建或改组建立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将是混合所有制改革的要求。这是因为发展混合所有制,国有企业产权主体多元化,国有企业需要有明确的持股人,而国有资本投资公司便成为选择。国有资本需要在国有企业之间进行配置和再配置,而其操作者也只是国有资本投资公司。
但是,相比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中关于国资国企改革的内容相对照,目前试点似乎同其要求有相当的差距。其中提出的建立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推进的速度远低于人们的预期。
2003年3月,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成立,作为特设机构对中央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行使出资人权力。这种出资人权力就是曾经分别由政府有关部门共同行使的管理国有企业的权力,由原来的“九龙治水”,也就是将国企管理分为管人管事等若干条线,转变为由国资委专门负责。这种体制已经稳定运行10年,国有企业获得了快速发展,应该说这是管理作为市场主体的国有企业的一种有效体制。而下一步顶层设计改革的推进,相信也能够带来下一轮的国企生命力的勃发。
□许保利(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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