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4月3日电(记者何雨欣、侯雪静) 国家税务总局近日首次将425件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推送到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等20个部门,由相关部门对违法当事人开展联合惩戒。
税务总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举也标志着税收违法“黑名单”联合惩戒工作正式步入实施阶段。
根据税务总局与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央文明办等20个部门共同签署的《关于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合作备忘录》要求,税务总局将2013至2014年度各级税务机关查结的符合公布条件的425件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与相关部门进行了信息共享。
据介绍,这批税收违法案件涉及企业425户,涉及企业负责人和负有直接责任的企业财务负责人共计553人。其中,偷税案件270件,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102件,骗取出口退税案件12件,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案件9件,逃避追缴欠税案件3件,其他类型案件(复合案件)29件。
税务总局称,下一步,将继续向相关部门提供案件信息,推动联合惩戒措施落地,真正使违法纳税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最大限度发挥税收违法“黑名单”制度的震慑力,有效促进纳税遵从度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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