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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新价改”将取消三分之二政府定价

2015-03-06 15:11 来源:新华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新华网广州3月6日电(记者王凯蕾)记者6日从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员会获悉,即将于3月份出台的新广东政府定价目录中,将取消三分之二的政府定价项目。

   据了解,现行的《广东省定价目录》是于2002年12月24日印发的。包括重要的储备物资、农产品、国家专营的部分商品及特殊商品、部分化肥、重要药品及医疗服务、教育、水利工程供水、部分能源、军品、交通运输、邮政、电信基本业务、重要专业服务、房地产、公用事业价格、保证金(抵押金、风险金)和国家行政机关收费等16个类别。

   近年来,根据国家发改委的要求,广东已经放开了部分服务价格、烟叶收购价格以及部分铁路运输价格。

[责任编辑: 宿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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