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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家央企“链条式腐败”成共性问题

2015-02-12 09:40 来源:北京晨报 字号:       转发 打印

  本月初至10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陆续公布2014年中央巡视组第三轮专项巡视反馈情况,其中包括南航、中石化等8家中央企业。加上之前巡视的中储粮、三峡集团、中粮集团、一汽集团,中央巡视组在两年内累计对12家央企进行了巡视。从巡视反馈情况来看,这些企业关联交易、利益输送大行其道,“链条式腐败”成为共性问题。

  ■利益输送方式

  1通过定向关联交易牟利。如中国联通部分领导人员纵容支持亲属、老乡或其他关系人在自己管辖范围内承揽项目或开办关联企业谋利;中石化、中船集团、中国海运有的领导人员亲属子女违规经商办企业,进行关联交易。

  2通过业务链条上的权钱交易实现利益输送和交换。如南航集团在协调航线、编排航班、客货销售中存在权钱交易、利益输送问题;中石化不同层级、不同板块经营管理人员利用掌握的资源和平台,在工程建设、物资供应、油品销售、合资合作、海外经营中搞利益输送和交换;神华集团一些企业领导人操控重点合同煤审批权谋取腐败“黑金”,煤炭灭火工程成为利益输送“黑洞”。

  3通过非金钱方式接受利益输送。如中国联通的部分领导人员在子女出国留学、就业等方面接受供应商利益输送,有的接受供应商安排打高尔夫球、外出旅游。

  4通过“旋转门”实现权钱交易。如中国海运的部分领导人员虚构业务往来,侵吞国有资产,或在职时照顾关联企业,退休后被关联企业高薪聘用。

  案例1:做两个账 一年牟利上百万

  中铁物资集团一位负责煤炭业务的员工告诉记者,他的一些同事手里有两个账本。在采购中,业务员可以在向公司上报的账本上将实际成交价适当上浮,这样就会与个人账本有一个价格差。如此一来,哪怕一吨煤价格只差几毛钱,一年下来个人获利就可达几十万元甚至上百万元。“因为煤炭生产企业也在这条利益链上,只要我们上报的价格在公司认可的价格范围内,公司领导和同事心照不宣,谁也查不出其中的问题。”

  案例2:民企一半利润送电企领导

  一位从事电力施工的民营企业负责人说,他一年到头接近一半的时间都是在给电力公司相关负责人“打工”。“少则20%多则一半的利润,都要作为回扣进行利益回馈,平时还要请客吃喝送礼维护关系,不然是不可能拿到项目的。这样的案例不胜枚举,我要是不说,谁能查得出来?我要是说了,谁还会给我项目?”据新华社

[责任编辑: 宿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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