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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打造400亿规模国家创投基金 重点帮扶起步期创新企业

2015-01-15 09:42 来源:中国新闻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新网北京1月14日电 (记者 陈康亮)中国国务院总理李克强1月14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设立国家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

  会议认为,设立国家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重点支持处于“蹒跚”起步阶段的创新型企业,对于促进技术与市场融合、创新与产业对接,孵化和培育面向未来的新兴产业,推动经济迈向中高端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信息部主任徐洪才在接受中新社记者采访时表示,尽管目前国内已存在包括由各级地方政府设立的多家创投引导基金,但由于区域经济竞争、资金规模较小的等原因,在促进新兴产业发展方面相对乏力,而一个国家层面的创投引导基金的号召力和影响力无疑将更大,亦有助于在更大范围内合理配置资源。

  对此,创投基金达晨创投总裁肖冰亦持相同意见。肖冰指出,许多地方政府创投引导基金往往要求民间资本投资当地产业,但是有时会出现当地缺乏足够的合适项目而导致合作受阻的情况,因而一个全国性的引导基金是必要的。

  根据国内风险投资研究机构清科研究中心日前发布的报告,截至2014年底,全国29家省级引导基金中规模超过10亿元(人民币,下同)的仅占到15%左右,尤其是在一些经济欠发达地区,引导基金的规模相对偏小,无法起到其应有的引导作用。

  创投基金迎来政策利好井喷期

  所谓创业投资是指,对新兴的、发展迅速的、有潜力的企业进行的一种权益性投资。一方面,被投资企业具有成长快、风险大的特点,一般投资者或银行提供资金的意愿不高;另一方面,由于创业投资属于长期性的投资,流动性较差,投资回报周期长。这都使得创投基金投资新兴产业存在资金募集难的瓶颈。

  而在徐洪才看来,在过去半年内,中国官方对创投在推动国民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方面能起到的作用愈发肯定,给予了大量的政策支持,创投迎来了政策利好的井喷期。“此次国家创投引导基金的设立实际上亦是官方对去年年中政策承诺的兑现。”

  2014年5月21日,中国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京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决定大幅增加国家创投引导资金促进新兴产业发展,相关措施包括成倍扩大中央财政新兴产业创投引导资金规模,加快设立国家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等,完善市场化运行长效机制,实现引导资金有效回收和滚动使用,破解创新型中小企业融资难题。

  会议指出,中国已进入必须依靠创新驱动发展的新阶段。推动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需要创业投资的助力和催化。改革政府投入方式,更好发挥中央财政引导资金“四两拨千斤”作用,带动各方资金特别是商业资金用于创业投资,完善竞争机制,让市场决定创新资源配置,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技术产业处于成长期的创新型中小企业发展,这对激励创新创业、扩大社会就业、促进创新型经济加快成长,具有重要意义

  受此影响,在接下来的半年内,各有关部委纷纷出台针对创投基金的政策支持。2014年8月,中国证监会发布并实施《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下称《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指出,《办法》为促进各类私募基金特别是创业投资基金发展的政策体系奠定法律基础,以便于下一步推动财税、工商等部门加快完善私募基金财政、税收和工商登记等相关政策,更好地促进私募基金发展,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

  2014年12月,中国保监会表示已印发《关于保险资金投资创业投资基金有关事项的通知》,以规范保险资金投资创业投资基金行为,支持创业企业和小微企业健康发展,防范投资风险。若按2014年10月末保险业总资产测算,可为小微企业间接提供近2000亿元人民币的增量资金,重点支持科技型企业、小微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

  而在中科招商董事长单祥双看来,除了上述促进产业升级等原因外,改善中国金融结构亦是官方加大创投基金支持力度的重要考虑。

  单祥双对中新社记者表示,国内金融资产结构不合理已导致资金使用效率低下,造成中小企业融资成本高企。根据官方的数据显示,2013年中国金融资产的总规模达180万亿元,其中接近90%属于银行资产;但在欧美的金融系统中,银行资产大体占60%。

  “银行的盈利模式已决定了银行倾向于投资重资产、有抵押的企业。但是,当前中国经济已进入全面结构调整,需要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支持创新创业,而这些中小企业企业恰恰是没有资产抵押给银行的,就需要其他金融机构提供服务。”单祥双说,其中,创投基金等股权基金将发挥巨大作用。

  单祥双指出,就商业模式而言,股权基金属于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中长线投资,能够给予企业除了资金外的许多配套服务;且在整个多层次资本市场上,创投市场属于上游,只有做大创投股权市场,才能够培养和扶植越来越多品质好的上市主体。

  国家创投引导基金明确“四条军规”

  针对获批的国家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会议明确了四个方面的内容:

  一是将中央财政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央基建投资资金等合并使用,盘活存量,发挥政府资金杠杆作用,吸引有实力的企业、大型金融机构等社会、民间资本参与,形成总规模400亿元人民币的新兴产业创投引导基金。

  二是基金实行市场化运作、专业化管理,公开招标择优选定若干家基金管理公司负责运营、自主投资决策。

  三是为突出投资重点,新兴产业创投基金可以参股方式与地方或行业龙头企业相关基金合作,主要投向新兴产业早中期、初创期创新型企业。

  四是新兴产业创投基金收益分配实行先回本后分红,社会出资人可优先分红。国家出资收益可适当让利,收回资金优先用于基金滚存使用。通过政府和社会、民间资金协同发力,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实现产业升级。

  对此,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副院长赵锡军在接受中新社记者采访时表示,从上述的四项安排来看,官方对基金的定位更侧重于其“引导”作用,而非代替市场发挥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

  “400亿元的规模,相对经济结构调整、产业升级的大文章而言,不可谓多,”赵锡军说,但这笔新增的资金无论什么规模,都不应是以体量庞大取胜,而是发挥“四两拨千斤”作用,以其示范效应、包括相应的让利措施等带动社会各方资金特别是商业资金用于创业投资,推动产业升级。

  针对适当让利方面,天津滨海新区创业风险投资引导基金经理石冰亦表赞同。石冰指出,引导基金亦提倡“敢于投资、乐于退出”的理念。目前国内上市辅导期三年、排队过会两年,锁定期一年,从孵化期到IPO后退出,常规路径退出至少需要七八年时间。

  石冰进一步指出,在上述投资周期中,创投引导基金的引导作用完成就可退出。甚至于其直投项目基本上可以只做A轮融资,如果引导效果较好,B轮融资就可以退出。未来,创投引导基金或可根据企业所处种子期、成熟期和退出期的不同阶段安排资金,在均摊风险的同时实现投资结构的整体平衡。

  值得注意的是,赵锡军指出,从发达国家的经验看,从事天使基金或者种子基金的资金亦绝大部分来自民间资本,国家创投引导基金可以在阶段性扮演类似天使基金等角色,帮助那些一时周转困难的或者看不清发展方向的创新型企业走出低谷。但归根到底,还是应该加强改革,让市场发挥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完)

[责任编辑: 宿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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