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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原国税局长受贿千万认罪 自称还得起赃款

2015-01-06 07:50 来源:新快报 字号:       转发 打印

  从去年12月开始,在深圳被告人都可选择穿便装出庭受审;昨天,被控收受近千万元贿赂的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原局长李永恒,因为家属没有送衣服来,只能穿囚服在深圳中院受审。

  在广东税务系统工作近40年、号称业务能手的李永恒,昨日在深圳中院低头接受法律的审判。面对检方的指控,李永恒全盘接受并表示认罪。

  李永恒说,买房子向詹某拿的钱原本是借的,但私心里想着不用还也不错,如果法院在听取他的意见后,依旧认为是受贿款,他也不会否认。面对近千万元的贿款指控,李永恒表示自己“还得起”并将在庭后立即操作。目前,该案仍在进一步审理中,择日宣判。

  新快报记者 张国锋

  庭审直击

  听完指控后当庭认罪

  昨日上午10时15分许,满头白发的李永恒在法警押送下进入法庭,瘦弱的他四周打量了下发现没有家属在场后,便直勾勾地看着被告席坐下。由于家属没有给其带衣服过来替换,李永恒昨日受审全程穿着囚服。

  “我认罪。”在公诉人念完起诉书后,李永恒当庭表示认罪,并且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表示“我接受”。

  谈到给予多个企业和私人关照时,李永恒说从未在职期间违法操作过相关的业务,也并未在实质上直接给予任何人帮助。譬如行贿数额最大的潮州市某公司董事长詹某,李永恒说,他是在2000年经由妻子江某介绍认识的,此后两人私交甚好,所以詹某让他帮忙撑场面、帮他多结识点政界的朋友,他也乐于帮助。“我就是帮他撑场面拉关系,多次约上我们税务系统的同事一起吃饭,介绍詹某给他们认识,从没有直接给予实质的帮助。”

  类似的情形还发生在中山市某公司,李永恒表示只去过该公司一次。由于该公司在中山本地是第一大外资企业,同时也是纳税大户,因此他叫上了时任中山市某局局长严某一起参观,并在参观时提示某公司是个不错的企业,要多多支持。对此,李永恒表示,税务部门对企业多支持应该是“责无旁贷”的。

  至于浙江某公司董事长张某和福建某公司副总经理卢某两宗受贿指控,李永恒则表示没有任何意见。

[责任编辑: 宿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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