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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邮骗税大案判决:主犯被判15年,罚50万

2015-01-05 14:51 来源:现代快报 字号:       转发 打印

  现代快报此前的报道

  61家空壳公司以伪造的海关完税凭证作为进项抵扣,向40家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骗取出口退税1.56亿元。高邮警方历时一年多侦查此案,终将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2013年9月14日,现代快报曾对此案进行报道。昨天,记者从高邮警方获悉,经法院审理,目前该案的11名被告已获刑,其中主犯周某因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50万元。李勇 德克 宋体佳

  骗税大案中49人落网

  在侦查中,高邮警方发现这是一起涉及全国17个省份、多个犯罪团伙组织实施的从“虚开”到“骗税”的串案。

  其中,负责操纵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并进行骗税的源头,是深圳金江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最终,公安机关共抓获犯罪嫌疑人49名,查获会计凭证、印章、银行卡等一批作案工具,冻结账户资金2400万元。

  经查,犯罪嫌疑人周某等49人,通过成立康源公司等61家空壳公司,以伪造的海关完税凭证作为进项抵扣,向大成公司等40家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价税合计17亿元。此外,大成公司向金江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价税合计8亿余元,金江公司则勾结报关行、地下钱庄,骗取国家出口退税1.56亿元。

  业务培训包括如何退税

  该案中,一家涉案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周某,毕业于国内某知名财经大学,公司在招收有经验的财务人员和大学生后,对他们进行所谓的“业务培训”。后在公司的办公地点,民警搜查到他们关于“如何对付税务稽查”“如何配票配单”“退税所需资料”“内部操作流程”等培训资料。

  记者昨天从高邮警方获悉,几天前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判决,主犯周某因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50万元;柯某因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严某因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和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6个月,并处罚金55万元;其他8名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两家被告单位被判处罚金。

[责任编辑: 宿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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